臉書粉絲團

關於部落格

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校護-109 花蓮縣玉里鄉 長良國小 徵護理師一名 9/23前報名

 




護理師(或護士)

 

>
花蓮縣政府

 

>
其他人員

 

>
士(生)級或師(三)級

 

>

 

>
1

 

>
不拘

 

>
97-花蓮縣

 

>
109/09/18~109/09/23

 

>
(一)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一)辦理學校護理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
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長良里163號 
) http://www.clps.hlc.edu.tw/index.php
電子地圖

 

>
pn8660@h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
本職缺應徵作業,請具公務人員身分者,以線上應徵,
未具公務人員身分者,採書面應徵,說明如下:
(一)請檢附以下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
2. 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證件
4. 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5. 現職派令 (現職人員需檢附)
6.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現職人員需檢附)
7.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現職人員需檢附)
8. 切結書(如附件或請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
網址:http://pd.hl.gov.tw/List/52e33e0ae97f4e22b4ff93b84626e156)
(二)書面應徵: 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玉里鎮長良國民小學
護士(或護理師)職缺」及聯絡電話並依序將上列資料影本各1份
親送或委託代理人送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王小姐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聯絡電話:03-8221794)。
(三)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
「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
「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
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上列除履歷表以外相關
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
九、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23日止
十、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
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一、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
,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十二、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6條及該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
視為同一機關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選)之機關學校(即本府及免設甄審
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請勿遞件。

非公職-校護-109 國立高雄科大 徵進修部護理師 一名(第四次徵才) 9/30前報名 擇優通知甄試 第四次徵才

 








(一) 意者請至網址(https://personnel.nkust.edu.tw/p/423-1019-905.php)填寫本校編制外人員應徵報名表,於109年9月30日(星期三)前填寫完畢,報名表電子檔併同傳送至信箱(show@nkust.edu.tw),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 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並舉行國文、公文、英文測驗;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1-2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月內有效。
(三) 單位連絡人:07-3814526 轉 31252,游小姐。
校務基金工作人員約用技術員(學務處夜間護理師)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
其他人員
 
>
 
>
 
>
1
 
>
不拘
 
>
82-高雄市
 
>
109/09/15~109/09/30
 
>
一、甄選項目:校務基金人員約用技術員(護理師)擇優正取1人;備取1-2人。
二、甄選資格: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 (含) 護理系所畢業,國外學歷需經驗證明。
(二)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高等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 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三) 曾任區域醫院等級(含)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累積年資2年(含)以上,具急診、加護病房或急重症單位工作經驗者尤佳(年資採計至報名前一日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影本,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影本)。
(四) 必須持有ACLS、ETTC、EMT-1或BLS等其中一項急救專業證照,若還有其他護理專業相關證照(如健康促進管理師證照、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書等)尤佳。
(五) 具學生傷病及意外事件處理能力者。
(六) 具公文書寫、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七)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八)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一) 辦理新生健康檢查及特殊疾病學生追蹤輔導管理。
(二) 協助執行教育部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與急救教育訓練。
(三) 傳染病防治(包含宣導、傳染病個案追蹤管理、接觸者追蹤檢查)。
 (四) 教職員工生緊急傷病處理與健康諮詢。
(五) 辦理菸害防制及愛滋病防治。
(六) 辦理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
(七) 其他交辦事項。
(八)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含試用期2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一至二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
(九)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下午13時30分至22時,且依本組業務需求彈性運用,並視需要配合加班並擇期補休。
(十)待  遇:依「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薪資支給標準表」支給,約用技術員月支報酬新台幣2萬9,295元整。
 
>
本校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燕巢校區(82444 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輪調。
電子地圖
 
>
 
>
(一) 意者請至網址(https://personnel.nkust.edu.tw/p/423-1019-905.php)填寫本校編制外人員應徵報名表,於109年9月30日(星期三)前填寫完畢,報名表電子檔併同傳送至信箱(show@nkust.edu.tw),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 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並舉行國文、公文、英文測驗;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1-2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月內有效。
(三) 單位連絡人:07-3814526 轉 31252,游小姐。




公職-公衛-109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徵護理師 一名 9/25前報名 擇優面試

 






:人事機構
一、職系:無
二、職稱:護理師(預估缺)
三、職務列等:師(三)級
四、名額:1名
五、性別:不拘
六、工作地點:本中心護理科(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七、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25日止(郵戳為憑)
八、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人員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人員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事項。
(三)大學以上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四)具臨床護理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五)具備工作熱忱與使命感。
(六)具老人照顧相關經驗者佳。
(七)能配合機關推動護理業務,進行照護措施。
(八)需配合輪班。
九、工作項目:
(一)老人生活及臨床護理。
(二)護理紀錄、衛生教育、感染控制及負責品質監測小組業務。
(三)醫療器材、敷料之消毒、供應及保管。
(四)執行醫囑。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應徵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09年9月25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詳細完整,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方式應徵,並請上傳下列佐證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護理師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臨床護理2年以上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
5.考試及格證書
6.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
7.最近3年(106-108年)考績通知書(現職人員,任職未滿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及上列1至4項證明文件,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5008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人事機構收,聯絡電話:04-7258131轉253謝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科護理師」,逾期或證件未備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檢附上開證明文件影本須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並以A4紙張依序裝訂俾利審查如有不實,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二)本職缺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並依序遞補護理師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09年11月出缺),屆時因故無法出缺,經錄取者不予遴補。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
一、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試。(現職人員經錄用,由本中心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留職停薪尚未復職、原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甄選人員所送資料均不予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報名參加甄審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新進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含糞便)報告。並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辦理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
  • 檔案說明下載檔案
  • 1090916護理師徵才(公告版).doc
    下載 Word 檔(1090916護理師徵才(公告版).doc)_另開視窗
  •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odt
    下載 ODT 檔(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odt)_另開視窗

最後異動時間:2020-09-16 下午 01:47:52

非公職-職護-109 南投 國立暨南大學 徵職護一名 9/28前報名 擇優通知面試 第二次徵才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誠徵約用技術員(預估缺) 公告


一、名額:1名
二、應徵資格:
(一)護理科系學士(含)以上畢業(應徵時須已取得同等學歷,國外學歷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二)具護理師證書,並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四之一條規定,取得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結業證書」者。若無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結業證書」者,可接受培訓者為優先考量。
(三)熟悉電腦文書作業者佳,如Excel, Word, PowerPoint等。
(四)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證照或丙種業務主管尤佳。
(五)相關行政經驗尤佳。 
(六)個人特質:具良好溝通能力、積極主動、高執行力、思維縝密。 
三、工作內容:
(一)辦理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及安全衛生之相關業務;並配合及會同中心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訪視現場,以協助雇主辦理選配勞工、健康風險評估、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等勞工健康服務工作。
(二)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規定,訂定並執行職場不法侵害預防、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預防,及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等相關計畫。
(三)規劃避難、急救、休息或其他為保護勞工身心健康之事項,並採取必要措施。
(四)辦理中心業務及職務相關公文、出納、財產及採購等行政事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聘期:
(一)實際報到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須先行試用,試用期1個月,表現良好評分80分以上者,可續聘一年一聘,依本校約用人員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職缺屬預估缺,預計109年10月1日出缺,屆時如無職缺,則不予錄用。
五、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9年9月28日止 (以郵戳為憑)。
六、應檢附文件:
1. 本校約用人員履歷表【含約用人員甄審履歷表暨評分表(1式5份),請至本校網頁http://www.ncnu.edu.tw徵人公告項下下載,填寫方式請務必比照範本】。
2.個人履歷(含自傳、相片)。
3.學經歷相關證件影本。
4.健康檢查表(一般體檢即可,錄取後繳送)。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6.若有相關證照請提供影本。
7.其他有助於審查之個人資料(不限護理專業之文件)。
8.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請備妥相關文件,不符合資格者恕不退件。
七、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敘薪以280薪點支給,享有勞健保。(每月34,916元)
八、聯絡資訊: 
地址:545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1號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技術員」)。 
若有問題請洽 (049) 2910960轉4223蘇小姐,E-mail: sophia@ncnu.edu.tw


非公職-校護-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徵 夜間部約用護理師一名 9/21前報名 擇優面試+公文+電腦

 







職務名稱:體育教學行政暨衛生保健組約用護理師

人  數:正取1人;擇優備取。

性  別:不拘

待  遇:依據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進用管理辦法』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報酬基準表及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等級表

1.護理師執照280薪點(新台幣34,916元/月),夜間津貼2,500元,年終獎金另計。

 

工作內容:

一、從事一般衛生保健服務及健康諮詢。

二、負責急救外傷處理、辦理全校之健康教育與急救訓練。

三、全校新生體檢和彙整健康檢查/生活型態資料建檔及疾病追蹤複檢等相關工作。

四、辦理學校衛生教育及各項校園傳染病防治衛教宣導活動。

五、辦理捐血活動及衛生健康教育委員會相關業務。

六、保險套販賣租賃與管理。

七、師生餐廳膳食衛生安全督導。

八、辦理學生平安保險和僑生/外籍生健保相關業務。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

一、需要更進一步瞭解本校徵才資訊請參閱「本校全球資訊網/人事室網頁/求職徵才/職員職缺」(http://psla.nkuht.edu.tw/p/412-1015-280.php?Lang=zh-tw)

二、請先至本校全球資訊網→行政單位→人事室→人事表格→任免遷調→下載【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甄選報名表】。

三、請檢送(1)前項甄選報名表(現職校務基金工作人員請填甄選遷調報名表)。(2)履歷表及簡要自傳,(請用電腦繕打A4規格並附上近照一張)。(3)畢業證書影本。(4)有關證照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文件格式一律A4格式)。寄送至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1號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人事室收。

四、聯絡人:人事室,電話:07-8060505轉11102;工作內容均另洽用人單位詢問,電話:07-8060505轉19102

五、截止收件期限:109年9月21日下班前送達或親送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

六、經初審合格者,用人單位擇期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七、報名方式:一律以書面方式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校人事室(信封外請務必註明應徵「(體育教學暨衛生保健組)(約用護理師 )」)

 

報名資格:

一、基本資格及所需能力:

1.學歷需 專科 畢業。(應徵時須已取得同等學歷,國外學歷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2.具Word、Excel等基本電腦能力。(須測驗)

3.基本公文撰寫能力。(須測驗)

4.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必列項目)

5.優先考慮我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原住民身分者。(必列項目)

二、專業能力及條件:1.護理師證照.2.有急救訓練證照尤佳。

三、本件求才歡迎校內行政助理有意願接受工作挑戰者報名參加公開甄選。

四、報名時需檢附以上證件影本,經錄取後查驗正本無誤,試用期三個月,合格後始得正式僱用。

 

備註說明:

(一)預定報到日期:109年9月28日至109年10月5日。

(二)甄試方式:視報名人數擇優通知參與甄試,電腦文書常識10%、公文20%、主管面試70%,取最優前1至3名由校長面試後圈定約用人選。(甄試方式請依業務需求自行選定,但須保留一項面試以外測驗)

(三)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13:00~22:00,可依視業務需要配合加班尤佳並擇期補休

(四)本求才詳細資訊另公告於「本校全球資訊網-->人事室網頁/求職徵才/職員職缺」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公職-公衛-109 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9/25前報名 10/6筆試 10/15面試

 





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徵才公告標題: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張貼機關名稱: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等:師(三)級
職系:
職稱:護理師(預估至109年12月18日出缺)
錄取人數:正取1名,備取2名人
應徵人數:0人
機關: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
應徵開始日期:2020/9/14
應徵結束日期:2020/9/25
徵才條件:一、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
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
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
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
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
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
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
認可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
、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
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
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
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
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三、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精於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編輯(含公文簽辦)。
五、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工作項目: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與訪視。
四、其他相關工作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111號3樓)
聯絡方式: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
(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
方式寄達,請於109年9月25日前
『1126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111號2樓,
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收』,
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字樣,並附詳細聯絡地址、
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僅接受通訊報名,
其他方式恕不受理並以郵戳為憑。
 二、請填妥報名表及相關文件,依序排列及載明「
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一)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
 (五)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非現職人員免附)及離職證明(無則免附)。
 (六)考試院專技人員考試或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
 (七)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非現職人員免附)。
 (八)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如無,則免附)。
 以上相關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1份,若證件不齊者,
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初審合格者「擇優」
參加甄試,若需退還資料,請附上足額之回郵信封1只,
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
 三、聯絡人及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
請洽(02) 28261026轉7232林護理長,
其餘事項請洽分機7225人事室蔡小姐。
四、屆時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之名單
預定公告時間:109年9月29日下午7時前,
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
網站https://www.bthc.gov.taipei/,恕不另行通知。
附件檔案: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備註事項:一、預定甄試地點及時間:屆時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
本中心網站https://www.bthc.gov.taipei/,實際公告日期為準
,恕不另行通知。
(一)第一階段筆試時間:109年10月6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甄試地點:本中心2樓會議室。
(二)第二階段面試時間:109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
甄試地點:本中心2樓多功能教室。
二、參加兩階段應試人員,第一階段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
第二階段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筆試成績前10名方得參加面試。
(得視筆試成績酌減參加第二階段人數)。
三、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預估109年12月18日職務出缺),
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
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
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
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
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錄取。
(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9年7月26日北市衛政字第09938990500號函略以:「為確保本府用人唯才、適才適所等考評公正性,…,
謝絕請託關說之要求,…。」辦理)。
五、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
請翻譯成本國文字並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
違反前開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合。
六、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
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
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七、若考試日期如遇天然災害臺北市發布停止辦公,
則於停止辦公日後之二日內,考試日期另行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2020/9/15 上午 09:23:52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公職-公衛-109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9/22前報名 9/30筆試 10/13 電腦+面試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徵才公告標題: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張貼機關名稱:衛生局
職等:師(三)級
職系:
職稱:護理師
錄取人數:2人
應徵人數:4人
機關:衛生局
應徵開始日期:2020/9/11
應徵結束日期:2020/9/22
徵才條件:護理師: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以下資格之: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
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
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
、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
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
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
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
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四、能配合業務加班或假日加班者及全民英檢相關測驗及格者;
擅長電腦資訊系統(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操作,
有相關證照尤佳。
五、具公共衛生、撰寫專案計畫、文章發表之相關證明與計畫內容,
可於面試時提供。
六、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
、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
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
任用之情形,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七、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工作項目: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與訪視。
四、其他相關工作及交辦事項。
(本中心保留工作項目之內容及職務調整權利)
工作地點: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2樓)
聯絡方式:一、一律採網路及通訊報名,不接受親送:意者請務必先至臺北市
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S(rq02hbzom0e2do2zrkmbh3ku))/index.aspx)
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一)現職人員:請於109年9月22日(星期二)前,
自行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相關文件資料
【(1)甄試報名表(至本府衛生局報名成功所列印之報名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護理師證書正面
(5)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非現職人員免附)
及離職證明(無則免附)
(6)考試院專技人員考試或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7)英文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單一電子檔上傳
;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非現職人員:請自行列印本府衛生局事求人網站甄試報名表
,並將該報名表連同上述相關文件資料【(2)~(7)】
(以A4紙影印)依序排列,載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蓋章,
於109年9月22日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
「10869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2樓,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人事室
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
(注意:請於109年9月22日前寄達本中心
(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
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報名文件未依時限寄送,
或未於本府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甄試,參加甄試名單
與甄試方式等暫訂於109年9月25日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s://www.whhc.gov.taipei/News.aspx?n=B95E00011C122034&sms=78D644F2755ACCAA)
與本府衛生局事求人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S(0pm1i0e3ez3chggcu2sdggxi))/index.aspx),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及電話: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
請洽(02)2303-3092轉6761陳組長,
其餘事項請洽分機6724人事室李先生。
附件檔案: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備註事項:一、甄試方式:分筆試(40%)、電腦測驗(20%)及面試(40%)
二階段舉辦。第一階段筆試時間為109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時,
於本中心4樓會議室舉辦。筆試成績前10名者,方得參加第二階段面試;
如有2人以上並列第10名,同列第10名之人員均得參加面試(得視筆試成績酌減參加第二階段人數)。符合面試資格者名單將於109年10月8日公告於本府
衛生局事求人及本中心網站。第二階段電腦測試及面試預定於
109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於本中心4樓會議室舉辦(屆時以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甄選護理師錄取名額2名(得不足額錄取),得視甄試成績優劣,
增列候補2名(得從缺),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
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
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
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
違者將不予錄取(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9年7月26日北市衛政字第09938990500號函略以:「為確保本府用人唯才、適才適所等考評公正性…,
謝絕請託關說之要求…。」辦理)。
四、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
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
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五、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
請翻譯成本國文字並須檢附我 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
違反前開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合。
六、本次職缺於109年9月30日以後出缺。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2020/9/11 下午 06:01:33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公職-公衛-10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屏東榮譽國民之家 徵 護士一名 9/15前報名 擇優面試

 




護士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榮譽國民之家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士(生)級
職稱:護士
名額:1 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 至2 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
之翌日起3 個
資格條件: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考試:經公務人員考試公職護理師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
人員考試護理師類科考試(檢覈)及格,領有中央衛生主管
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3.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
工作熱忱。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
法第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及國籍法第20 條
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條件
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
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1.本家臨床護理照護工作與預防保健等業務之推行。
2.老人福利機構評鑑作業指標承辦業務。
3.保健組夜間及假日輪值業務。
4.一般行政與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屏東縣內埔鄉建興村100 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作業報名方式:
(1)現職公務人員: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

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

公告頁面點選【我
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

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非公務人員: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

( 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

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9 年9 月15 日

前掛號郵寄屏東榮譽國民之家憑辦(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護士職缺」。
2.現職公務人員請上傳(非公務人員請郵寄):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專業證書、

相關訓練證明、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

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

、報名表(線上報名者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

現職公務人員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

,另行通知面試並辦理筆試(專業科目)。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

恕不通知及退件。
5.聯絡電話:(08)7600666 分機205;聯絡人:賴小姐

有效期間(啟):109-09-07
有效期間(迄):109-09-15
發布日期:109-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