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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校護-106新竹光武國中 徵護理師一名 11/7前報名 擇優口試


新竹市立光武國民中學

徵才公告

發布日期
106-10-31
截止日期
106-11-07
職缺別
全職
主辦單位
人事處
工作地點
新竹市立光武國民中學
官職等
師(三)級(或士(生)級)
名  額
1名
性  別
不拘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經公務人員考試護理人員相關類科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護理人員檢覈或考試及格,並取得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4.具外科、兒科及衛生行政經驗者尤佳。
工作內容
1.辦理學校各項傳染病防治及學生意外傷害與緊急傷病處理。 2.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健康資料管理、缺點項目追蹤矯治與各項身體檢查。 3.學校衛生保健業務及配合衛生教育宣導。 4.辦理學生平安保險業務。 5.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之使用與管理。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  遇
不註明
報名手續
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06年11月7日前,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逕寄:30072新竹市光復路一段512號(新竹市立光武國民中學)人事室劉小姐收,信封併請註明應徵機關、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5773934轉300劉小姐。
語音播報
Play
本市光武國民中學師(三)級(或士(生)級)護理師(或護士)職缺外補公告
聯絡人 
曾珮琪
聯絡電話
03-5216121分機538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
新竹市政府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或士(生)級)
職稱
護理師(或護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106/10/31~106/11/07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經公務人員考試護理人員相關類科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護理人員檢覈或考試及格,並取得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4.具外科、兒科及衛生行政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學校各項傳染病防治及學生意外傷害與緊急傷病處理。 2.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健康資料管理、缺點項目追蹤矯治與各項身體檢查。 3.學校衛生保健業務及配合衛生教育宣導。 4.辦理學生平安保險業務。 5.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之使用與管理。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30072新竹市光復路一段512號(新竹市立光武國民中學)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06年11月7日前,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逕寄:30072新竹市光復路一段512號(新竹市立光武國民中學)人事室劉小姐收,信封併請註明應徵機關、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5773934轉300劉小姐。


公職-校護-106 雲林斗六高中徵 護理師一名 11/7報名11/14筆試 11/16面試




[人事室]-[人事室]發公告者人事室來源163.27.?.?
標題本校公開甄選護理師1名,歡迎各界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者報名參加甄選(簡章詳見附件檔案)!!相關網址人氣333
時間2017-11-04 00:00:00 [公告期限至]2017-11-05 00:00:00相關附件管理刪除 編修
本校公開甄選護理師1名,歡迎各界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者報名參加甄選(簡章詳見附件檔案)!! 

一、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 
二、甄選職缺:護理師(師三級)。 
三、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四、工作內容: 
(ㄧ)學生意外傷害、緊急疾病之急救、處理與通報(含學生宿舍衛生護理工作)。 
(二)學生健康檢查(視力、身高、體重之測量)相關業務。學生健檢、疾病檢查結果載 入學生資料。特殊疾病學生造冊與通知相關人員注意。 
(三)配合衛生單位辦理慢性病、疫苗施打、傳染病管理及通報與衛生保健(性教育、 菸害、肺結核、檳榔衛教…等)防治宣導。 
(四)辦理健康促進學校相關業務執行,及健康資訊資料彙整、定期及不定期統計編報 (含傷病護理統計)。 
(五)特約醫院聯繫事宜、辦理學生團體保險(含理賠申請)業務。提供學生及教職員 工之醫療保健諮商輔導 
(六)保健設備、器材之添購及維護,定期檢查及外用藥物品之管理(含每月外用藥物 品耗材之統計)。 
(七)學務處交辦事項及行政工作、本校各單位相關業務相互支援、並應配合業務需要 例假日或平日之日夜間加班執勤。 
(八)各上級長官交辦事項。 
五:上班地點: 雲林縣斗六市民生路224號(國立斗六高級中學)。
 六:工作時間: 
1.法定上班日11:00起至15:00止(4小時)及17:00起至21:00止(4小時),合 計每日8小時。
 2.如學生例假日前一日未夜間住宿(或晚自習),則當日改為09:00~13:00及 14:00~18:00上班執勤。 
3.請報名前仔細考慮工作時間,如不能配合工作時間要求者請勿報名;ㄧ經錄 取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原因)要求變更工作時間。 
七、公告方式及簡章:
 (一)自106年10月30日(星期一)至106年11月03日(星期五)止於人事行政總處網站及本校網站(http:// www.tlsh.ylc.edu.tw/)公告5天。 
(二)簡章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列印(報名表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用A4白色紙張單面列印)。 
八、報考資格:(須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一)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專門職業高等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 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四)公私立地區醫院4年(含)以上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持服務證明者。 (五)具有緊急傷病處理能力,持有BLS或以上之通過證明。
 九、報名及費用: 
(一)報名時間:106年11月07日(上午9:00~12:00及下午2:00~5:00止)。 
(二)報名地點:640雲林縣斗六市民生路224號(國立斗六高級中學)。 
(三)方式:採親自報名、委託報名方式(註: 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四)應繳表件:請用A4紙張裝訂。
 1.甄選報名表、甄選證、切結書各乙份、委託報名者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份證明文件,另照片2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及甄選證。
 2.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照(正反面均須影印)、公私立地區醫院四年以上臨床護理經驗證明、緊急傷病處理能力持有 BLS或以上之通過證明、公共衛生護理經驗年資證明(此項無者免附)、急診室臨床經驗年資證明(無者免附)、全民英檢證書或相當等級證書(無者免 附)、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男性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証明書影本,如為公立機關、學校現職醫事人員,請另檢附現職派令、最近審定函、最 近一年考績通知書。(正本報名現場查驗,並請備影本一份交由本校抽存)。 
(五)本項甄選考試初試之報名費為新台幣500元整,於報名時繳交現金(當場摯發繳費收據),複試報名費為新台幣500元整,於複試當日繳交現金(當 場摯發繳費收據)。 
(六)逾期報名、通訊報名或證件或費用未齊全,初審未具符合報考資格者不得參加甄試。
 <其他事項請詳見附件檔案...護理師甄選簡章> 
<其他事項請詳見附件檔案....護理師甄選簡章> 
<其他事項請詳見附件檔案...護理師甄選簡章>
 

★相關附件1:護理師甄選簡章20171030151004.pdf (大小:3239K 時間:2017-10-30 15:17:28)


非公職-校護-106國立體育大學 徵約用人員(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一名 (第三次) 10/31前報名 擇優面試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護理系以上畢業(請附證明文件)。
2.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請附證明文件)。
3.具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明(若具備尤佳;無具備者若經錄用後必須一年內取得此證明文件)。
4.具初級救護員(含初級)以上之有效期限內證照(請附證明文件)。
5.具護理臨床工作經驗1年或公共衛生護理經驗滿3年者(請附「護理執業」證明文件)。
6.其他個人專長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
7.熟悉電腦文書操作(wordExcel及系統程式操作)。
四、工作內容:
(一)       辦理勞工各項危害或傷害(含工作負荷評估與管理、人因性危害預防、母性健康保護、職場暴力預防、健康服務紀錄、健康促進活動、過勞預防、肌肉骨骼傷害、工作相關疾病預防及工作環境之改善等)相關業務。
(二)       辦理勞工與健康相關事項申訴管道及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三)       工作相關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健康中心工讀生管理及月報。
(四)       教育部相關衛生統計、健促資料等填報之相關業務。
(五)       員工哺乳室、本校義診醫師及門診管理、統計傷病及門診月報表,健康中心財產管理。
(六)       運動防護中心約用運動防護員、約用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護理師三位人員互為代理。
(七)       辦理本校教職員工、運動校隊之衛教宣導及健康諮詢。
(八)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執行事項者及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報酬
依據本校10611日公布之「國立體育大學約用人員酬金標準表」,專科學歷或學士以一級一階敘薪(30,020/月),碩士以一級四階敘薪(33,080/月)。新進約用人員具有與擬任職務相關之工作經驗年資者,得依規定提敘薪階,惟最高以五薪階為限;約用護理人員於新聘試用期滿考核通過後得依本校規定簽請辦理支領專業津貼

六、甄選作業
1.應徵人員將應徵文件於106121(星期五)1700前以通訊報名方式寄送: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國立體育大學學務處生健組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國立體育大學約用人員(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市內電話及手機),逾時者概不受理。
2.用人單位聯絡人:學務處生健組 黃慧綺護理師,03-32832012016
3.由用人單位先行審查應徵人員書面資料,經審查確認符合規定資格後,即由本校所成立之評審小組召開評審會議,並通知應徵合格人員到校面試,擇優簽報校長核定後辦理訂約。
七、應徵文件內容要求及書寫規定:(A4規格,並請依序裝訂成冊)
1.請檢送填寫學歷、工作經歷、個人簡介、聯絡地址、電話、相片及其他相關資料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乙份。
2.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3.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4.相關證照影本。
5.其他個人專長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

6.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照正本於報到時備驗。




二、需求人數:正取1,備取2
三、應徵資格: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護理系以上畢業(請附證明文件)。
2.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請附證明文件)。
3.具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明(若具備尤佳;無具備者若經錄用後必須一年內取得此證明文件)。
4.初級救護員(含初級)以上之有效期限內證照(請附證明文件)。
5.護理臨床工作經驗1年或公共衛生護理經驗滿3年者(請附「護理執業」證明文件)。
6.其他個人專長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
7.熟悉電腦文書操作(wordExcel及系統程式操作)。
四、工作內容:
(一)       健康服務醫護人員設置報備相關業務及職業醫學科醫師臨校服務之採購及執行。
(二)       辦理在職及新進人員健康檢查,範圍為全校教師、職員及工職之採購及施行、後續紀錄結果之收集追蹤及統計分析、異常追蹤及個案管理衛教(含健康、健檢及病歷管理)。
(三)       辦理勞工與健康相關事項申訴管道。
(四)       提供復工勞工之職能評估、職務再設計或調整之健康諮詢及建議。
(五)       辦理勞工各項危害或傷害(含工作負荷評估與管理、人因性危害預防、母性健康保護、職場暴力預防、健康服務紀錄、健康促進活動、過勞預防、肌肉骨骼傷害、工作相關疾病預防及工作環境之改善等)相關業務。
(六)       勞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及實施。
(七)       工作相關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健康中心工讀生管理及月報。
(八)       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九)       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十)       辨識與評估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之危害,以及提出作業環境安全衛生設施改善規劃之建議。
(十一)    教育部相關衛生統計、健促資料等填報之相關業務。
(十二)    調查勞工健康情形與作業之關連性,並對健康高風險勞工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採取必要之預防及健康促進措施。
(十三)    員工哺乳室、本校義診醫師及門診管理、統計傷病及門診月報表。
(十四)    健康中心財產管理、請假時與本校護理師互為代理。
(十五)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執行事項者及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報酬
依據本校10611日公布之「國立體育大學約用人員酬金標準表」,學士以一級一階敘薪(30,020/月),碩士以一級四階敘薪(33,080/月)。
六、甄選作業
1.應徵人員將應徵文件於1061031(星期二)1700前以通訊報名方式寄送: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國立體育大學學務處生健組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國立體育大學約用人員(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市內電話及手機),逾時者概不受理。
2.用人單位聯絡人:學務處生健組 黃慧綺護理師,03-32832012016
3.由用人單位先行審查應徵人員書面資料,經審查確認符合規定資格後,即由本校所成立之評審小組召開評審會議,並通知應徵合格人員到校面試,擇優簽報校長核定後辦理訂約。
七、應徵文件內容要求及書寫規定:(A4規格,並請依序裝訂成冊)
1.請檢送填寫學歷、工作經歷、個人簡介、聯絡地址、電話、相片及其他相關資料之公務人員履歷表乙份。
2.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3.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4.相關證照影本。
5.其他個人專長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

6.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照正本於報到時備驗。

公職-校護-106彰化員林家商 徵進修部 護理師一名 10/27前報名 11/4 上午口試 下午電腦+實作+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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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06年度第2次護理師甄選報名系統(含簡章及報名表件)
發佈日期2017/10/23
發布單位人事室
點閱次數709
詳細內容
有關線上報名系統作業
1.建議採-ChromeFire fox等方式開啟視窗(請勿使用IE以免部份欄位法正確顯示)
2.開放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061027(星期五)17:00

相關連結(點選連結時,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
106年度第2次護理師甄選報名系統(請點選網址以進入系統)
相關檔案點選檔名時,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
簡章(pdf檔)
附件1-6報名表件(doc檔)
附件7-信封封面(甄選專用)(doc檔)

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106 年度第 2 次護理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醫事人員
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
(二)經本校 106 10 20 日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第 3 次會議決議通過。
二、甄選名額:護理師正取 1 名,備取 2 名;備取期間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 3 個月內有效。
三、工作地點: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彰化縣員林市中正 56
四、工作內容:
()訂定學校衛生保健工作計畫及協助推展學校衛生工作。
()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及管理工作,包括健康篩檢、缺點矯治、醫療轉介、疾病輔導追蹤等。
()全校師生緊急傷病處理、登錄及通報,並協助校園災害處理。
()學生特殊疾病、緊急聯絡等資料收集並建檔追蹤。
()辦理學生團體保險,協助學生理賠事宜。
()傳染病防治事宜,包含疾病通報、預防接種、登錄追蹤等。
()辦理事故傷害緊急救護、照護、聯繫與監測事宜。
()辦理健康資料紀錄、管理、統計、呈報事宜。
()協助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本校辦理實施之健康促進計畫相關業務。
()協助學校體育或戶外活動之護理工作(含例假日)
(十一)協助性別平等委員會業務。
(十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時本職缺安置於進修部工工作時間 14 22 學校得視需要調整工作時間。
六、應具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四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七、公告方式、時間及簡章報名表件:
()公告方式:
1.本校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23.169.3)。
2.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公告時間: 106 10 23 (星期一)10:00 起至 106 10 27 (星期五)17:00
()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並以 A4 白色紙張列印,不得任意變更原有格式及內容。
八、報名方式:
(一網路報名」、「通訊證件審查」及「現場資格審查(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得辦理通訊證件審查,通訊證件審查採掛號郵寄方式進行)。
()「網路報名」:自公告之日起至 106 10 27 (星期五)17:00 ,請至本校首頁>最新消息﹥護理師甄選網路報名系統 (http://163.23.169.3),依指示登錄資料。


()「通訊證件審查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表件,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

訂,「核與 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准考證、簡歷表除外)。請於 106 

10 30 (星期一) (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 510 

彰化縣員林市中正路 56 「國 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人事室」收(請註

明甄選護理師經書面審查初審合格 預計 106 11 1 (星期


)17:00 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163.23.169.3) 加初試名單,不另行通知。
1.報名表(附件 1,各項欄位請詳實填列,貼妥最近 2 吋脫帽半身照片 1
2.准考證(附件 2,請自行繕寫姓名,並貼妥最近 2 吋脫帽半身照片 1 張)。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護理師證書影本。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切結書  (附件 3)
8.簡歷表(附件 4)。
9.公務人員任用考試及格證職務派銓敘審定最近 5 年考績通知獎懲令、
練進修等證件(無者免附)。
10.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  (無者免附)。
11.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 (無者免附)。
12.相關護理工作經驗之服務證明或勞保年資證明(無者免附)。
13.其他個人專長證明文 ACLSBLSEMT1 高級心臟救命術證急救加護證書(無者
免附)。
(四)「現場資格審查」:106 11 4 (星期六)上午 7:50 8:40,繳驗身分證正本
暨護理師證書正本。當日 13:00 13:20 參加複試者則需檢附前項 3.~6.款之應繳
證件正本。
(五)請將應繳證件正本依序彙整成冊,接受查驗(驗畢當場發還。(以上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九、甄選日期:106 11 4 (星期六)
十、甄選項目、流程、內容及各項注意事項:


項目
時間
內容
                   









初試



報到



750-840



領取准考證
1.地點:本校行政大樓 3 樓視聽教室。
2.考試場地當天公告。
3.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護理師證書正本
以便查驗。
4.繳費新台幣 500 元。



筆試



900-1020


護理專業知識、

校護理行政

1.請準時入場,遲 15 分鐘以上者

不准入 場,考試開始 30 分鐘內不得

出場。


2.請攜帶 2B 橡皮黑或藍色

原子 修正帶。



試題疑

申請
初試採測驗題型,以電腦閱卷評分,作答時限用 2B 鉛筆劃記,試題及測驗題答案於筆
試結束後當日 1030 公告於本校網站。應考人對試題或公布之測驗題答案如有疑義,
請於當日 1030 1130 前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填寫試題疑義表,請敘明理由及檢
附佐證資料(請勿僅以補習班印義、籍、或考題作如附 5)
同一道試題以提出 1 次為限,如逾受理期限或未敘明理由及檢附佐證資料者,不予受



























初試

初試成績

公告及複

初試個人成績於 106 11 4 (星期六)12:00 前公告於本校網對成績有疑

請於當日 12:00 1230 時前親自到本校人事室填寫成績複查 (

如附件 6) 並以提出 1 次為限(寄、委託或電話申請皆不受理)複查結

果成績達進入複試 最低錄取標準,增額參加複試。

複試名單

公告

初試成績前 6 名進入複試,第 6 名成績同分,增額錄取。106 114 (星期

) 12:40 前公告於本校行政大樓中廊公佈欄及本校網站,請自行查詢。















報到


1300-1320
1. 地點:本校行政大樓 3 樓視聽教室
2.  請攜帶身分證、本簡章第八點第() 3.~6.款之應繳證件正本供查證。
3.  繳費新台幣 500 元。

電腦測驗

1340-1430
1.測驗內容:OFFICE  2010 WordExcel
2.請準時入場,遲到 15 分鐘以上者不准入場,考試開始 30 分鐘內不
得出場。
護理實作

1450-
1. 請攜帶准考國民身分證正(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證明文件
以便查驗。
2.  地點:本校行政大樓 3 樓餐飲服務教室。
口試
1450-
本校行政大樓 3 樓會議室

複試成績

公告及複



1700-1730
複試成績於當日 1700 前,公告於本校本校網站,對成績有疑

義者 請於當日 1700 1800 前持准考證及身分證親自至人

事室填寫成 績複查申請單 (詳如附件 6),並以提出 1 為限,逾

期、郵寄、委託 或電話申請皆不受理。
公告錄取

名單

2000

本校網站首頁公佈欄。

 
















一、成績計算:筆試 20%電腦測驗 10%護理實作 40%口試 30%若同分者依序以筆試、護理實作、電腦測驗、口試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二、甄選完成後,按總成績高低列冊提請本校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審查後,依程序陳請校長核
應考人倘總成績未達 70 分以上,得予從缺。
十三、錄取公告:106 11 4 (星期六)20:00  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四、錄取後依規定辦理任用相關作業,如服務機關不同意過調及公告錄取 2 個月內不能完成報到
任職(如為備取者自通知之日起算 2 個月內)或有其他不能完成任用之情事即取消錄取資
格改由備取名額依序遞補。
十五、本校聯絡電話 04-8320260 260263 人事室。

十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