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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校護-108 基隆市信義區信義國民小學 徵護理帥一名 10/1報名




基隆市政府職缺詳細說明

  • 職系:
  • 職稱:護理師(或護士)
  • 官等職等:師級(或士(生)級)
  • 名額:1名
  • 性別:不限
  • 發布時間:2019/09/27~2019/10/01

資格條件:

1.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且具護理師護士證書者。
2.  本職缺採外補公告方式辦理,本機關人員(含本府暨所屬高級中學、國民中小學、動物保護防疫所、家庭教育中心、殯葬管理所、體育場及公有零售市場),請勿應徵投件。

工作項目:

1.   學校健康促進及各項衛生宣導活動工作。
2.   學生健康檢查聯繫工作暨矯治回條追蹤分析統計。
3.   辦理學生疫苗接種作業。
4.   傳染病防治作業及個案管理通報業務。
5.   教職員工生傷病處理暨緊急救護轉介醫療作業。
6.   學生出缺席統計登記作業。
7.   學生平安保險名冊登錄暨申請作業。
8.   學生身高體重視力檢查暨不良個案追踨作業。
9.   學生特殊疾病調查登錄暨個案管理作業。
10.  教育處指派之支援活動。
11.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信義區信義國民小學(基隆市仁愛區仁二路135號)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相片、應徵職務、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性別、目前服務機關、現任職務、考試、學歷、最近五年考績、經歷、銓敘及個人聯絡資料等,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填表人部份請簽名並加蓋私章),並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護理師(或護士)證書等佐證資料,並於108101日(星期二)前e-mail至cckl@mail.klcg.gov.tw mailtocckl@mail.klcg.gov.tw),並請來電確認:02-24201122分機1304黃小姐,逾期、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2.  或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並請務必備妥前述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加蓋私章後之掃描檔)
3.  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審查,擇優進行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4.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5.  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公職-校護-108國立華僑高中徵護理師一名 10/5前報名 10/17筆試 10/29複試電腦+口試


「國立華僑高中」的圖片搜尋結果








、法令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貳、甄選稱:護理師。

一、甄選職員之職、職等、名額及辦公地點如下:

職稱
名額
職等
公地點
護理師
正取 1 名。
備取 3 名。
(三)級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 32

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二、作內容:

(一)學校各項傳染病之防治、學生意外傷害及緊急疾病之處理。

(二)學生健康資料管理、缺點項目追蹤矯治、學生團體平安保險之辦理。(三)學校衛生組保健業務及教育活動等教育宣導。
(四)協助辦理學校健康促進活動。

(五)學生健康資訊系統」資料建檔管理。

(六)辦理所屬單位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能力:
(一)具備傷病處理之護理專業能力

(二)具有健康促進計畫、衛生、環保等專業能力及一般行政能力。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基本操作能力(持有證照者可作為口試重要參考)。叁、報名資格條件:須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 28 條第 1 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

四、具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五、具有下列工作經驗之一者
(一)擔任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員累計 2 年以上經驗持有服務證明者。(現

職人員年資計算至 108 9 30 日止)

1










(二)具公、私立醫院累計 4 年以上臨床經驗並持有服務證明者。(現職人

員年資計算至至 108 9 30 日止)

(三)前開所列工作經驗皆含約聘人員、約僱人員、代理人員。

六、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係屬陞任)之公開甄選;現職士(生)級醫事人員任用未滿 1 年,不得參加他機關師(三)級醫事人員公開甄選。(依銓敘部 104 10 26 日部銓三字第 1044032195 書函)
肆、簡章公告時間及方式:
108 9 27 日(星期)至 10 5 日(星期)刊登錄行政院人
事行政總處網站「事求人」及本校網站最新消息(www.nocsh.tpc.edu.tw
二、簡章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初試: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網路報名日期:
108930日(星期一)上午11時起至1081005日(星期六)17前。至本校首頁(http://www.nocsh.ntpc.edu.tw)護理師甄選網路報名系統專區,依指示詳細登錄各項資料,並上傳最近6個月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電子檔圖片後,並至郵局完成劃撥繳費手續。
()報名費:
新臺幣1015元(已包含劃撥手續費)(請以本人姓名繳費,非本人姓名之繳費,不予受理成後任何由要求退),請於108930(星期一)上午11時起至1081005(星期六)17時前繳費說明,至郵局填寫郵政劃撥單辦理劃撥繳費【戶名: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帳號:10131426並於1081005日(星期2359前至護理師甄選網路報名系統登錄經辦局號及交易序號(未登錄
者,其後無法列印准考證始完成網路線上報名手續。()網路列印准考證開放時間
1081015星期二中午12時起至1081017日(星期四)考試前止。至本校首頁(http://www.nocsh.ntpc.edu.tw)登入護理師甄選網路報名系統自行登列印准考證。
二、複試:現場名及繳費,進入複試人員請親自送審或委託送審(委託送審
者須填具委託書並繳驗受託人身分證件),通訊報不予受理。
()現場報名日期108 10 22 日(星期)上午 9 時起至中午 12
止,逾時不予受理。
1、報名地點:本校行政大樓2樓人事室。
2、報名費:新臺幣600元整得以求退)
()審核時應檢附下列表件:
各項證件請檢附正本備審,另證件影本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排列裝訂
成冊,正本原件驗畢退還,影本留存本校
2











1、報名表 1 並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報名表請至護理師甄選

網路報名系統列印)

2、切結書(請詳閱內容並由應考人親自簽名,如附件 1

3、複試報名委任書(如非應考人親自報名,委託送審者須填妥,如附

2)

4、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繳附影本,並繳驗正本後發還)
5、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繳附影本,並繳驗正本後發還)
6、學經歷證件(繳附影本,並繳驗正本後發還)

7、健保特約醫院 4 年以上臨床護理經驗或擔任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員 2

年以上經驗服務證明文件。
8、公務人員任用考試及格證書、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影本等

9、最近 3 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10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影本。
11、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以上 8 10 項如無則免附)
陸、甄選方式:
一、初試(筆試):
(一)筆試內容以護理專業知能為範圍。
(二)筆試成績前15名者(第15名成績同分者,同時取得複試資格),得
參加複試;報名人數不足15時,全部參加複試。
、複試(電腦實作及口試):
(一)電腦實作:以電腦文書處理基本操作應用為範圍。
(二)口試:以學校護理工作及相關行政業務為範圍。
柒、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初試:
(一)108 10 17 日(星期四)下午 13 時起至 15 時止,在本校圖書館舉行,屆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准考證應試12 50 入場。(請自行攜帶文具-- 2B 鉛筆)
(二)試場分配圖於 108 10 16 日(星期三)下午 14 時公布在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區。
(三)公布應考人初試成績於 108 10 18 (星期五)下午 15
前公告於校網站,不另行通知。
(四)初試成績複查應於 108 10 18 (星期五)下午 15 時至 17 止,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人事室辦理申請複查(申請表如附件3,複查申請費用 100 ),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如經申請初試成績複查後,達進入複試成績標準者,以外加增額方式入複試。
(五)公告初試人員錄取(參加複試)名單於 108 10 21 (星期一)
下午 15 時本校網站公告初試人員錄取(參加複試)名單


3











二、複試:108 10 29 日(星期二),於本校進行複試甄試,應考人應於

當日上午 8 20 分至 8 40 至圖書館一樓閱覽室完成報到。
()複試一(電腦實作):當天 9 10 分至 9 40 ,在本校電腦教室
(請於 8 40 分前圖書館一樓閱覽室

成報,逾時以棄權論)

()複試二(口試):當天上午 10 30 分起在圖書館二樓舉行;口試時間每人以 12 分鐘為原則以甄選准考證號碼為先後順序。
(三)複試成績訂於 108 10 30 日(星期三)下午 13 時前公告於本

校網站。

(四)申請複試成績複查應於 108 10 30 (星期三)下午 13 時至 15時止,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人事室辦理申請複查(申請表如附件3,複查申請費用 100 ),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總成績計算:試成績僅列為進入複試錄取標為總績計算績計算方式,複試一(電腦作)佔總成績 40%;複試二(口試)佔總成績 60%。
玖、甄選結果公告

一、錄取人員(正取及備取)名單於 108 10 31 (星期四)下午 15 時前於

本校網站公告。

錄取人員於 108 11 4 (星期一)中午 12 時前檢附相關報到證件及資料,至學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錄取人員逾時未報到者,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甄選錄取後,如有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商調或任用程序,無條件撤銷其錄

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拾、繳交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資格不符,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如有涉及刑責移
司法機關處理。
拾壹、本簡章經本校 108 年度職員甄選委員會決議通過,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
法令規定辦理。
拾貳、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或新北市政府發布
停止上班上課,致上述日程須作變更時,將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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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拾叄、對本甄選簡章仍有疑義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人事室;
電話:02-29684131 611 601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