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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校護-111年 彰化縣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 徵護理師一名 需輪班 1/15前報名1/22 初試 1/24複試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111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醫事人員

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護理師正取1名,備取2名。

正取人員未能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之翌日起算3

個月。

三、工作內容及時間:學校衛生護理業務(如附件1)

四、任用職等及待遇:師三級385俸點48,075(初任公務人員待遇),現職公務人員薪資銜接。

五、報名資格: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1具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2、應具有公私立醫院(需為地區醫院以上)之臨床護理人員護理相關工作累積年資3年(含)以上者,現職人員年資計算至1101231(星期五)止。

公告時間及方式

()時間:自即日起至111115(星期六)

()方式:

1、本校網站(網址http://www.nhes.edu.tw

2、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七、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請自行至本校網址下載甄選簡章表件(一律使用白色A4直式列印)

()請將報名表(貼妥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准考證(除准考證號碼勿填外請填妥姓名並貼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應繳之相關證件影本,及報名費(電匯單收據),於報名截止日111115(星期六)(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限時掛號郵寄至508022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115號「國立和美實驗學校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護理師甄選」。

()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整(手續費自理),請以「電匯」方式繳納,電匯單請填寫「銀行:台灣銀行彰化分行、戶名:中等學校基金-國立和美實驗學校401專戶、帳號:016036056609」,有意報名者請先自行檢視是否符合應試資格,如經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准考證及繳費收據於當日報到時發還(另需出示施打疫苗二劑黃卡供檢視,若無施打二劑疫苗者,需提供三日內筷陰性證明)

()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裝訂(未依限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1、審查證件一覽表(初試)(如附件5)

2、准考證(如附件3)

3、甄選報名表(如附件2)

4、報考切結書(如附件4)。

5、護理師甄選簡歷表(如附件6

()年資計算方式

所提出之證明文件,經審查合格者,始可採計;所有採計年資合計後,不足1個月部分,不予採計;所附證明文件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均不予採計。

以上年資,現職人員年資計算至1101231(星期五)

八、甄試日期、地點及考試時間

()甄選時間:

1、初試:111122(星期六)上午10時起,逾15分鐘者以棄權論。(試場公告於本

校公佈欄,請於上午810分至940分報到。地點:本校行政大樓四樓會議室)

2、複試:111124(星期一)上午8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9時複試,

口試依甄選證號碼順序排定,逾時未到者視同棄權。

()考試地點

1、國立和美實驗學校(地址: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115號)。

2、當日因應防疫規定,不開放陪考人員入校。

()甄試方式:筆試、實作、口試

1筆試內容:護理專業知識。

2甄試時間:筆試90分鐘、實作每人約15分鐘、口試每人約15分鐘。

()成績計算:筆試30%、實作40%、口試30%;若同分者依序以「實作」、「筆試」成

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九、甄選榜示、複試名額及成績複查:

()參加複試名單及地點:111122(星期六)下午20時前公布於本校網頁。

()甄選錄取名單:111124(星期一)下午20時前公布於本校網頁。

()複試名額:應考人數於10人以內者錄取5人,每增10人,則增加錄取1人,最高以

錄取10為限。若最低錄取分數同分者2人以上,則增額錄取。

對成績有疑義者,請於111124日(星期一)下15時至16時向人事室辦理成績複查。

十、注意事項

()考生務必全程戴口罩、攜帶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且為最近核發之駕照、健保卡或護照)以備查驗。

()甄試如以選擇題測驗方式行之,統一採用電腦閱卷辦理,考生須自備黑色2B軟心鉛筆,於答案卡上清楚劃記,非應試用品不得隨身攜帶。

()考試開始後,逾15分鐘者,不得入場;開始30分鐘後始得繳卷離場,違反規定者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十一、甄選完成後,按總成績高低列冊提請本校公務人員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審查後,依程序陳請校長核定,應考人倘實作成績未達70分以上,予以從缺

十二、錄取後依規定辦理任用相關作業,如服務機關不同意過調或有其他不能完成任用之情事時,即取消錄取資格改由候補人員遞補。

十三、本校聯絡電話:【報名資格】請洽04-7552009401402人事室。

【工作內容】請洽04-7552009301304341學務處。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附件1

國立和美實驗學校護理師

衛生護理業務工作職責

一、工作內容

() 負責急症及外傷緊急處理、聯繫與監測,轉介等救護工作。

() 學生健康檢查、資料管理與異常者追蹤矯治、健康指導、轉介等事宜。

() 負責學校傳染病預防及管理事宜,含傳染病通報、預防接種及登錄追蹤等。

() 訪問或聯繫因病缺席學生之家長。

() 協助推展學校各項健康教育及健康促進活動。

() 協助健康資料紀錄建檔、管理、衛生教育宣導。

() 負責管理記錄並作報表及衛生統計。

() 負責聯繫相關衛生醫療單位,促進學校衛生工作推展。

() 管理學生之慢性處方簽藥物。

() 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之相關業務。

(十一) 負責醫療藥品及器材之請購、維護、管理及消毒等工作。

(十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

()學期間

國定假日及每週五、六為固定休假日,星期日~星期四由兩名護理師進行輪值,輪值方式依學校規定辦理,時段如下:

(1) 1600-2400

(2) 2400-0800(備勤)

()寒、暑假

依公務人員上班時段(每週一至五800-17:00,中午1200-1300休息)


備註:若因業務或學校重大活動需求,需加班或調整輪班時間,應配合學校辦理,超時工作之時數另核予補休。







公職-公衛-111年 高雄市局徵 衛生所 護理師 14名 110/12/24前紙本+線上報名 111/1/15筆試 111/1/23面試

 




一、報名日期:
自110年12月17日(星期五)起至同年12月24日(星期五)
 
二、報名方式:
報考人請先完成網路報名登錄(https://forms.gle/yT6sB7voxPH65VwSA或掃描下列QR code),上網填寫報名資料後,於前開日期依應繳驗表件一覽表所列證件排列,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高雄市政府衛生局4樓人事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收件人:人事室林小姐),資料錯誤或不齊全者,恕不補件;現場報名及逾期者亦不受理,第一階段初審資格不符、繳交資料錯漏或不受理報名者,已繳交之報名費將扣除相關行政費用後退還

三、報名時已具備執業登記資格之證明文件:
請依護理人員法及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備妥相關資料(請詳閱簡章後附具備執業登記資格佐證資料及切結書),經審查符合執業登記資格方得參加應試,有關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查詢請逕至「醫事系統入口網(https://ma.mohw.gov.tw/portal/#/login)」下載(請參閱簡章後附操作範例)。所檢附之資料倘涉虛偽不實或經查核不符合執登資格者,於考試(含筆試及面試)前發現,即喪失應試資格;於榜示前發現,即喪失錄取資格;於任用後發現,即撤銷任用,並需自負法律責任。

四、請報名者務必詳閱本次甄選簡章內容。

非公職-校護-111 國立成功大學附設 高工 徵定期契約護理師一名 12/20 前報名

 




國立成功大學專案工作人員(護理師)職缺公告(第二次公告)

出缺單位

附設高工

出缺職務

專案工作人員

1





工作項目

一、辦理各項學生健康管理相關業務。

二、辦理傳染病防治、預防接種事宜。

三、學生意外傷害及緊急疾病之處理。

四、辦理學生團體保險投保及理賠申請業務。

五、辦理各項衛生保健相關業務。

六、衛生保健器材之管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項職缺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8 30 分至 12 30 分及

18 00 分至 22 00 分。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領有護理師證書者。請檢附護理師證書、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需具電腦文書處理Microsoft 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及網際網路應用等能力。

三、具服務熱忱、認真負責、溝通能力、配合度高及良好的學習與工作態度。

四、報名時需檢附前開應備齊證件影本,並於業務測驗當日查驗身分證件正本無誤後,方得參加考試,如未檢具者視同資格不符;錄取後查驗護理師證書、畢業證書正本無誤及依勞工安全衛生規定提供體檢報告後,始得正式簽約進用。



一、面試

  1. 急救實務演練(40)

  2. 口試(60):學校衛生護理實務、護理指導教育理

念、儀容態度、溝通表達能力等。

二、總成績低於 70 分,不予錄取。












一、報名期限:自 110 12 10 日起至 110 12 20 日截止。

二、意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含簡要自述)連同相關證件資料影本於報名期限內以親自送達或掛號寄送70101臺南市大學路1號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高工學生事務組劉組長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之職務,如未於公告報名期限內親送或寄送(以郵戳為憑),恕不受理。

三、經職缺單位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決定是否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 個月,面試日期另行通知,未獲通知參加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本職缺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專案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辦理進用。薪資支給依「國立成功大學校聘人員薪點支給待遇標準表」240 薪點起敘,折合新臺幣每月 30,226 元。

五、契約期間:本職缺係屬定期契約,服務期限自到職日起至臺南高工改隸成功大學並與本校附設高工合併後,附設高工原招收學生畢業為止;並依業務需求、工作表現辦理考核評估。

六、聯絡電話:06-2757575 51207 劉組長。



公職-公衛-110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12/20前報名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預估缺)


:人事機構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預估缺)
一、職系:無
二、職稱:護理師(預估缺)
三、職務列等:師(三)級
四、名額:1名
五、性別:不拘
六、工作地點:本中心護理科(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七、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20日止(郵戳為憑)
八、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人員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人員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事項。
(三)大學以上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四)具臨床護理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五)具備工作熱忱與使命感。
(六)具老人照顧相關經驗者佳。
(七)能配合機關推動護理業務,進行照護措施。
(八)需配合輪班。
九、工作項目:
(一)住民生活及臨床照護之護理。
(二)護理紀錄、衛生教育、感染控制及執行品質監測小組業務。
(三)執行醫囑。
(四)督導照服員照顧服務品質。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應徵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0年12月20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詳細完整,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方式應徵。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依序檢齊下列證件,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20日止(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5008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人事機構收,聯絡電話:04-7258131轉253謝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科護理師」,逾期不予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相片、自傳請勿空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護理師證書
4.最高學歷證件
5.臨床護理2年以上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
6.考試及格證書
※檢附上開證明文件影本須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並以A4紙張依序裝訂俾利審查如有不實,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本職缺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並依序遞補護理師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0年1月10日出缺),屆時因故無法出缺,經錄取者不予遴補。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
一、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試。(現職人員經錄用,由本中心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留職停薪尚未復職、原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甄選人員所送資料均不予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報名參加甄審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新進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含糞便)報告。並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辦理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