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粉絲團

關於部落格

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公衛-109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9/22前報名 9/30筆試 10/13 電腦+面試

 






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徵才公告標題: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張貼機關名稱:衛生局
職等:師(三)級
職系:
職稱:護理師
錄取人數:2人
應徵人數:4人
機關:衛生局
應徵開始日期:2020/9/11
應徵結束日期:2020/9/22
徵才條件:護理師: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以下資格之: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
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
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
、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
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
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
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
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四、能配合業務加班或假日加班者及全民英檢相關測驗及格者;
擅長電腦資訊系統(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操作,
有相關證照尤佳。
五、具公共衛生、撰寫專案計畫、文章發表之相關證明與計畫內容,
可於面試時提供。
六、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
、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
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
任用之情形,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七、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工作項目: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與訪視。
四、其他相關工作及交辦事項。
(本中心保留工作項目之內容及職務調整權利)
工作地點: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2樓)
聯絡方式:一、一律採網路及通訊報名,不接受親送:意者請務必先至臺北市
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S(rq02hbzom0e2do2zrkmbh3ku))/index.aspx)
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一)現職人員:請於109年9月22日(星期二)前,
自行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相關文件資料
【(1)甄試報名表(至本府衛生局報名成功所列印之報名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護理師證書正面
(5)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非現職人員免附)
及離職證明(無則免附)
(6)考試院專技人員考試或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7)英文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單一電子檔上傳
;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非現職人員:請自行列印本府衛生局事求人網站甄試報名表
,並將該報名表連同上述相關文件資料【(2)~(7)】
(以A4紙影印)依序排列,載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蓋章,
於109年9月22日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
「10869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152號2樓,臺北市萬華區健康服務中心 人事室
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
(注意:請於109年9月22日前寄達本中心
(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
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報名文件未依時限寄送,
或未於本府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甄試,參加甄試名單
與甄試方式等暫訂於109年9月25日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s://www.whhc.gov.taipei/News.aspx?n=B95E00011C122034&sms=78D644F2755ACCAA)
與本府衛生局事求人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S(0pm1i0e3ez3chggcu2sdggxi))/index.aspx),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及電話: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
請洽(02)2303-3092轉6761陳組長,
其餘事項請洽分機6724人事室李先生。
附件檔案: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備註事項:一、甄試方式:分筆試(40%)、電腦測驗(20%)及面試(40%)
二階段舉辦。第一階段筆試時間為109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時,
於本中心4樓會議室舉辦。筆試成績前10名者,方得參加第二階段面試;
如有2人以上並列第10名,同列第10名之人員均得參加面試(得視筆試成績酌減參加第二階段人數)。符合面試資格者名單將於109年10月8日公告於本府
衛生局事求人及本中心網站。第二階段電腦測試及面試預定於
109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於本中心4樓會議室舉辦(屆時以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甄選護理師錄取名額2名(得不足額錄取),得視甄試成績優劣,
增列候補2名(得從缺),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
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
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
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
違者將不予錄取(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9年7月26日北市衛政字第09938990500號函略以:「為確保本府用人唯才、適才適所等考評公正性…,
謝絕請託關說之要求…。」辦理)。
四、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
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
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五、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
請翻譯成本國文字並須檢附我 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
違反前開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合。
六、本次職缺於109年9月30日以後出缺。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2020/9/11 下午 06:01:33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