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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校護-113 國立二林工商理進修部約僱護理師 一名 1/10前郵寄 報名,1/15公告甄選名單及時間(面試+實作)

 








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113年度約僱護士甄選簡章

 

一、依    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

二、職    稱:約僱護士(5280薪點,月薪36,316元)

三、名    額:正取1,並得視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2名。

四、工作內容:辦理本校進修部健康中心業務及衛生保健護理等工作因應業務需要支援

日校護理工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時間:配合進修部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下午14時至22)並得視本校需要調整。

六、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1131231日止,僱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優良者,次一年度得予續僱;惟僱用期間內,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依學校衛生法第7條及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第8條等規定收回核給本校之約僱護士員額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七、工作地點: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進修部(彰化縣二林鎮豐田里斗苑路四段500)

八、資格條件:

(一)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服務熱誠,品性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九、報名方式: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報名

  ()自即日起至1130110(星期三)前檢附報名表及附件掛號郵寄本校。

       (以寄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本校人事室04-8962132370371)

  ()郵寄地址:「52653彰化縣二林鎮豐田里斗苑路四段500號 國立二林工商人事室」收

                (請列印附件3.黏貼於信封封面)。             

十、繳驗證件:報名時請備齊證件影本1份依序裝訂成冊,請用白色A4紙張並以迴紋針於左

              上角固定,裝於信封郵寄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件1)。

 () 甄選簡要自傳(如附件2)。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影本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六)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經歷服務證明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請檢附與擬任工作

      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護理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 退伍證書或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證件正本俟錄取後驗證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十一、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日期:經書面審查合格者,1130115(星期一)下午18

前於本校網站(http://www.elvs.edu.tw/),公告參加甄選名單及甄選日期,不另行

通知,不合格者不予退件。

十二、甄選方式(成績%):依面試(50)及實作(50)二項成績總分高低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

以實作成績為優先排序,惟甄選成績未達80()以上者不予錄取。

十三、甄試(含面試及實作)

    ()參加甄選人員請於甄試日期當日上9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行政大樓2)

上午10時起開始面試,逾時不候。

    ()面試時間為10~15分鐘,實作時間為20分鐘(題目採現場抽題)    

十四、甄選結果:

(一)錄取名單於甄選日期之次上班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二)錄取人員報到時間:本校另行通知

(三)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校需求或期望者,本校得斟酌情形從缺之。

(四)擇優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五)對於本次甄試如有疑義,請撥人事室申訴電話:04-8962132370371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公職-公衛-113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徵衛生所護理師七名 (竹東、北埔、新埔、竹北、新豐) 12/27前報名

 





  • 發布單位:人事室

一、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需從事護理相關工作3年以上。

(四)熟諳客語者尤佳。

二、工作項目:

(一)青少年及兒童保健業務、幼兒居家安全與檢核、老人視力保健。

(二)新住民與原住民預防保健與建卡管理。

(三)婦幼衛生與保健、職場母乳室設置與查核、嬰幼兒預防接種。

(四)毒品危害防制、菸害防制、人口政策宣導、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衛生教育宣導、醫療門診跟診。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工作地點所處位置、地址等資料說明。)

新竹縣竹東鎮衛生所2名

新竹縣北埔鄉衛生所1名

新竹縣新埔鎮衛生所1名

新竹縣竹北市衛生所2名(其中一名實際工作地為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新竹縣新豐鄉衛生所1名

四、聯絡方式:(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一) 意者檢具下列資料並依序排列:

  (1)新竹縣衛生局護理人員公開甄選報名表(詳填各項資料含簡要自傳、經歷、聯絡電話附照片並親自簽名)。

  (2)切結書正本。

  (3)擬任人員擬任單位意願排序表正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考試及格證書。

  (6)護理師證書。

  (7)從事護理工作3年以上相關證明(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等,需詳細註明起迄時間)。

  (8)現職人員需附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初任及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9)客語認證證書。

  以上證件第(1)(2)(3)項需正本、第(4)至(9)項證件以A4紙張影印1份,依序於左上角裝訂成冊,

  第(8)(9)項無則免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二)報名方式:意者附詳細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新竹縣衛生所護理師」字樣,於112年12月27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委託或親送至新竹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楊小姐收。

(三)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公告甄選面試名單。面試名單、時間及地點將公告於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網站/徵才公告項下公告(網址https://www.hcshb.gov.tw/);請應徵人員自行上網查詢面試時間及地點,本府不再電話或書面通知,又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至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若未獲公告面試名單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四)本次遴選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新竹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新進醫事人員選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並甄選成績高低順序與應徵人員所填「擬任人員擬任單位意願排序表」之意願順序,由新竹縣政府核定錄取名額及擬任單位。本次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14名,後補期間為5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網站/徵才公告項下公告(網址https://www.hcshb.gov.tw/)。

(五)聯絡人:新竹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楊科員,03-5518160分機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