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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10 南投縣衛生局徵 集集鎮衛生所 護理師一名 1/4前線上報名 必要時得通知面試

 





資格條件:護理專科學校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護理師證書,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一、官職等:師(三)級。

二、報名方式: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一)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應徵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

報名及資料填寫請至網址:https://forms.gle/VgGVzzb7qTW4B2wu9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職缺工作地點:本縣集集鎮衛生所(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 106 號)。

四、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必要時得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除正取1名外,得列候用1名(候用期限為甄審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五、公告日期:109年12月29日至110年1月4日。

六、報名截止日期:110年1月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地址:南投市復興路6號)

八、聯絡電話:049-2228385 吳先生


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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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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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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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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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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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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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南投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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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2/29~1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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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專科學校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護理師證書,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辦理公共衛生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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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集集鎮衛生所(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 106 號)。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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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woo@ntsh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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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甄選本縣集集鎮衛生所1名護理師職缺。
一、官職等:師(三)級。
二、報名方式: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一)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應徵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
報名及資料填寫請至網址:https://forms.gle/VgGVzzb7qTW4B2wu9;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職缺工作地點:本縣集集鎮衛生所(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 106 號)。
四、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必要時得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除正取1名外,得列候用1名(候用期限為甄審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五、公告日期:109年12月29日至110年1月4日。
六、報名截止日期:110年1月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地址:南投市復興路6號)
八、聯絡電話:049-2228385 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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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公職-公衛-110彰化縣衛生局徵伸港鄉 衛生所護理師一名 1/4前報名(限現職公職護理資格)

 





  • 徵才機關
     
    彰化縣衛生局
  • 職  系
     
  • 官等職等
     
    師(三)級
  • 名  額
     
    1名
  • 性  別
     
    不拘
  • 工作地點
     
    伸港鄉
  • 上網期間
     
    109/12/28~ 110/01/04
  •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在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公職護士或護理師(不含以機要人員任用之人員)。 
    2.大學以上護理助產或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公共衛生保健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二段197號(彰化縣伸港鄉衛生所),或優先調派支援本縣偏遠地區或其他鄉鎮市區衛生所。
  • 職絡方式
     
    1.請應徵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及上傳個人大頭照、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操作步驟請至本局網站/表單下載及統計報表/人事類項下下載「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下載參閱),並於「上傳附件」處上傳以下資料(附件僅允許上傳1個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請先合併成1份PDF檔再行後上傳): 
    (1)「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個人資料表」及「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徵詢意向書」各1份(請至本局網站/表單下載及統計報表/人事類項下下載表格並填妥檢附,如有育嬰留職停薪者,務請勾選採計甲式或乙式以利核算)。 
    (2)最高學歷證明、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現任職務派令及銓審函、108年考績通知書及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語言能力如無免附)。 
    2.應徵者請詳實登載履歷資料,若有遺漏及不齊恕不計分,不再通知更正;應徵者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就學經歷初審後均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另行公告甄選;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人事)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3.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截止日期:公告次日起7日。 
    5.聯絡電話:(04)7115141轉5824,科員/黃先生。 
    ※備註: 
    (1)經錄用人員由本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相關網址
     
    https://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76
  • 相關附件
     

公職-公衛-110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白河榮譽國民之家 徵護理師一名 1/5前報名(限現任公職身份)

 






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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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白河榮譽國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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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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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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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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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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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臺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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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2/25~11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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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護理科系畢業。
2.經歷:經銓敘部審定之現職公職護理師及護理工作年資2年(含)以上。
3.專業證照:領有護理師證照。
4.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 優先錄用。
2.完成長照培訓共同課程Level 1、2、3或完成感染管制員(師)或安寧療護訓練並取得證書者優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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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預防保健相關業務。
二、在職教育相關業務。
三、員工(含委外)體檢審查(含新進)及資料統整。
四、醫療保健及門診業務。
五、住民照護及值勤業務。
六、綜合業務承辦。
七、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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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白河區仙草里63號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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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hph9138@mail5.va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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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職缺應徵作業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現職公務人員請上傳:外補甄選報名表(線上報名者免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護理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現職公務人員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並辦理筆試。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73257臺南市白河區仙草里仙草63號,聯絡人:人事室林先生,電話:06-685206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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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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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10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1/11前報名 1/20筆試

 







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徵護理師
徵才公告標題: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徵護理師
張貼機關名稱: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等:師(三)級
職系:
職稱:護理師
錄取人數:1名(預估110年3月8日職務出缺)人
應徵人數:1人
機關: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應徵開始日期:2020/12/22
應徵結束日期:2021/1/11
徵才條件:一、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三、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精於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編輯。
五、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六、能配合假日及夜間出勤,配合度佳,具服務熱忱及抗壓性強者。

工作項目: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與訪視。
四、其他臨時交班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3樓)
聯絡方式: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方式寄達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 二、請檢具:(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6)工作資歷服務證明。(7)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8)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如無,則免附)。(9)相關證明文件。以上所附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合。 三、請於110年1月11日前寄達本中心:『1160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3樓,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收』,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四、本中心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甄試名單;若未獲甄試或錄取需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1只,如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 五、聯絡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 22343501分機6831黃組長,人事請洽:(02)22343501分機6824李先生。
附件檔案: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備註事項:一、甄試方式:分筆試(60%)及面試(40%)二階段舉辦,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前10名方得參加面試(得視筆試成績酌減參加第二階段人數)。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10年1月15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筆試暫定於110年1月20日上午10時舉行,面試暫定於110年1月27日上午10時舉行,屆時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筆試、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職缺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另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請翻譯成本國文字並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違反前開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合。
五、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錄取。
六、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七、若考試日期如遇天然災害臺北市發布停止辦公,則於停止辦公日後之二日內,考試日期另行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2020/12/22 下午 05:28:52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公職-公衛-109 彰化縣衛生局 徵埔鹽鄉衛生所護理師一名 12/25 前限具公職身份報名 擇優面試

 



  • 徵才機關
     
    彰化縣衛生局
  • 職  系
     
  • 官等職等
     
    師(三)級
  • 名  額
     
    1名
  • 性  別
     
    不拘
  • 工作地點
     
    埔鹽鄉
  • 上網期間
     
    109/12/18~ 109/12/25
  •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有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公職護士或護理師(不含以機要人員任用之人員)。 
    2.大學以上護理助產或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公共衛生保健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員鹿路2段58號(彰化縣埔鹽鄉衛生所),或優先調派支援本縣偏遠地區或其他鄉鎮市區衛生所。
  • 職絡方式
     
    1.請應徵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及上傳個人大頭照、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操作步驟請至本局網站/表單下載及統計報表/人事類項下下載「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下載參閱),並於「上傳附件」處上傳以下資料(附件僅允許上傳1個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請先合併成1份PDF檔再行後上傳): 
    (1)「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個人資料表」及「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徵詢意向書」各1份(請至本局網站/表單下載及統計報表/人事類項下下載表格並填妥檢附,如有育嬰留職停薪者,務請勾選採計甲式或乙式以利核算)。 
    (2)最高學歷證明、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現任職務派令及銓審函、108年考績通知書及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語言能力如無免附)。 
    2.應徵者請詳實登載履歷資料,若有遺漏及不齊恕不計分,不再通知更正;應徵者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就學經歷初審後均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另行公告甄選;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人事)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3.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截止日期:公告次日起7日。 
    5.聯絡電話:(04)7115141轉5824,科員/黃先生。 
    ※備註: 
    (1)經錄用人員由本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相關網址
     
    https://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76
  • 相關附件
     



非公職-職護-109臺北榮總新竹分院 徵 職護一名 12/30前報名 擇優面試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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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
其他人員

 

>
年薪48萬以上

 

>

 

>
正取1名、備取2名

 

>
不拘

 

>
31-新竹縣

 

>
109/12/17~109/12/30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國內外大專學歷以上畢業。
三、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四、具從事醫院或公司行號勞工健康服務之經驗尤佳。
五、正取1名、備取2名。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一、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結果之分析與評估、健康管理及資料保存。
二、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
三、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四、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施之策劃及實施。
五、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六、定期報告勞工健康服務之建議。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1段81號
電子地圖

 

>

 

>
報名事項:
(一)報名期限:109年12月30日公告截止前送至本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院收發章為憑),信封外請註明報名遴選職稱:秘書室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二)報名應檢附證件資料:(請用A4影印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退件)
1.履歷表(內貼2吋半身相片、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相關工作經歷等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蓋章,如有相關證照或專長、資歷證明,請檢附影本,)。
2.身份證(正反面)、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證書等影本。
3.具榮民身份者,請檢附榮民證影本。
(三)郵寄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秘書室
(四)聯絡人:秘書室蕭先生,電話:03-5962134轉102
二、甄試科目:逕行通知前往應試(包含面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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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