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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校護-107 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 徵護理師 一名 1/5前報名 擇優面試


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



徵才機關
新竹市政府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或士(生)級)
職稱
護理師(或護士)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106/12/29~107/01/05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經公務人員考試護理人員相關類科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護理人員檢覈或考試及格,並取得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4.具外科、兒科及衛生行政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學校各項傳染病防治及學生意外傷害與緊急傷病處理。 
2.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健康資料管理、缺點項目追蹤矯治與各項身體檢查。
 3.學校衛生保健業務及配合衛生教育宣導。
 4.辦理學生平安保險業務。
 5.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之使用與管理。
 6.協助辦理健康促進學校相關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新竹市中華路六段331巷168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07年1月5日前,
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
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逕寄:30095新竹市中華路六段331巷168號(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
人事管理員黄小姐收,信封併請註明應徵機關、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
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5373484轉25黄小姐。

非公職-校護-107 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徵進修部約僱護理師 一名 1/2報名 1/3上午筆試+電腦 下午口試



http://www.ylvs.ch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


二、職    :約僱護理師(5280薪點)
三、名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工作內容:
()辦理本校進修部護理及衛生工作
()支援日間部護理工作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下午2時至晚上10時。
六、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71231日止,僱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優良者,次一年度得予續僱;惟僱用期間內,如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收回本員額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七、工作地點: 彰化縣員林市員水路2313號,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進修部。
八、資格條件(三項條件均需具備):
(一)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服務熱誠,品性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九、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0712日上午1130分前寄達或送達本校人事室(510-51彰化縣員林市員水路2313)。*請注意: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十、公告及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712日(星期二)上午1130分止,於本校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公告
十一、受理單位及電話:本校人事室(電話:04-8360105502)
十二、應繳證件:
(一)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如附件1
(二)簡要自傳(如附件2)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影本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經歷服務證明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請檢附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證明影本)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符合報名資格者名單10712(星期一)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合格者(含資料不齊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證件正本俟錄取後驗證。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十三、甄選日期、地點:
(一)初試:10713(星期三)上午845分,請至本校人事室報到(行政大樓2),上午9時起開始考試。
(二)複試:10713(星期三)下午150分,請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下午2時起開始考試。
十四、甄選方式:
(一)初試:護理專業知識測驗、電腦能力測驗(文書處理-Word、試算表-Excel);擇優錄取前6名參加複試,若有同分時,則增額錄取;又若報名人數未達6人時,則全部參加複試。
(二)複試:口試。
※計分比例:護理專業知識測驗占30%、電腦能力測驗30%、口試40%。
※總成績相同時,以初試成績較優者為優先;初試成績相同時,以護理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
十五、甄選結果:
 (一)初試:
     1.成績公告:10713日中午12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2.成績複查:10713日中午12時至下午1
(二)錄取名單於10714(星期四)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二)正取人員報到時間:另以電話通知至本校人事室報到
(三)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校需求或期望者,本校得斟酌情形從缺之。
(四)擇優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五)對於本次甄試如有疑義,請撥申訴電話:04-8360105502
十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非公職-校護-107 彰化市忠孝國民小學 徵約聘護理師一名 1/8前報名

「彰化縣政府」的圖片搜尋結果



學校標題景物主圖

  • 徵才機關:

    彰化縣彰化市忠孝國民小學

  • 職  系:

  • 官等職等:

  • 名  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  別:

    不拘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106/12/25~ 107/01/08

  •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ㄧ。
    2、具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學歷。
    3、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並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1、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平安保險及協助預防接種等事項。
    2、衛生保健器材之管理。
    3、學生意外傷害及緊急疾病之處理。
    4、協助衛生組辦理各項衛生行政。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忠誠路61號

  • 甄選方式:

    書面審查及面試。

  • 相關網址:

    http://www.jsps.chc.edu.tw/xops/

  • 甄選日期及地點:

    經書面審查報考人資格後,擇優通知面試。

  • 報名時間及地點:

    採通訊報名,請檢齊下列表件(以A4格式依下列順序裝訂),以掛號郵寄方式(信封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於107年1月8日(星期一)前寄送本校人事室(彰化縣彰化市忠誠路61號)。證件不齊或逾期(以郵戳為憑)者,恕不受理:
    1、報名表(如附件一,請貼妥照片)。
    2、切結書(如附件二)。
    3、個人自傳(如附件三,內容應含家庭概況、學經歷、個人專長、報考動機、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6、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7、其他(如退伍令、身心障礙手冊等影本,無則免附)。

  • 報名方式:

    採通訊報名

  • 報名應攜帶證件:

    詳如簡章 

  • 應試應攜帶證件:

    1、身分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 錄取方式:

    (一)符合資格者,擇優參加面試,依程序報請本校校長圈定正取人員及決定備取人員,具身心障礙手冊人員同分優先錄取。惟應徵者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備)取。正取及備取人員將公告於本校網站並個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函覆。
    (二)正取人員應依本校通知報到時間內,檢具原報名證明文件之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審查,逾期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錄取公佈:

    正取及備取人員將公告於本校網站並個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函覆。

  • 聯絡人及電話:

    陳小姐
    04-7523944#27

  • 其他:


公職-公衛-106臺北市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 一名12/26前報名 1/8筆試






臺北市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職缺公告

臺北市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職缺公告
徵才公告標題:臺北市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職缺公告
張貼機關名稱: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等:師(三)級
職系:
職稱:護理師
錄取人數:2人
應徵人數:1人
機關: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
應徵開始日期:2017/12/19
應徵結束日期:2017/12/26
徵才條件:凡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醫事相關系所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3.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4.精於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編輯﹝含公文簽辦﹞。
5.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工作項目:1.公共衛生相關業務。
2.個案管理及訪視。
3.健康促進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2樓之1)
聯絡方式:1.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方式寄達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 2. 請檢具:(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6)工作資歷服務證明(7)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8)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如無,則免附)(9)相關證明文件。 3.請於106年12月26日前寄本中心:『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3樓之1,臺北市內湖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4.聯絡電話:27911162-7024或7031、7061。
附件檔案: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備註事項:1.甄試方式:分筆試(60%)及面試(40%)二階段舉辦,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前10名方得參加面試。
2.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07年1月3日下班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筆試暫定於107年1月8日舉行,屆時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筆試、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3. 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或不足額錄取。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考慮。
5.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筆試、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6.本案2職缺,其中1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07年3月1日出缺。
7.本案錄取2名,屆時依錄取名次順序,依個人意願分發職缺。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2017/12/19 上午 10:01:37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公職-公衛-106 板橋家徵護理師一名 12/27前報名 擇優面試+筆試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護理師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官職等:師(三)級
職稱:護理師
名額: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
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資格條件: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含)以上
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經歷:需具1年地區醫院(含)以上內外科或
急重症臨床護理工作經驗,並檢附相關證明,
另具電腦文書基本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3.專業證照: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考試類科(護理師)及格證書,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核發之護理師證書。領有感控員或感控師證照、長期照護
專業人力訓練結業證書(或研習、訓練證明)、失智症專業
人員照顧訓練證書或受安寧療護訓練者為佳。
4.人格特質:具工作熱忱、認同護理服務理念。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
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
規定,成績分數相等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1.住民護理保健照護、安全維護、護理品質維護及感染管制
業務等。
2.住民健康促進、緊急傷病處置、預防及評估意外事件等事項。
3.配合本家輪值夜間及假日勤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32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
「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
106年12月27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護理師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
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
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護理師證照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領有感控員或感控師證照、長期照護專業人力訓練結業證書
(或研習、訓練證明)、失智症專業人員照顧訓練證書或
受安寧療護訓練者為佳(請檢附相關證明)、榮民證
(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
另行通知面試,並辦理筆試(「專業科目」、「國文」)。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32號。
聯絡人:人事室余小姐、聯絡電話:(02)2275-3721。
有效期間(啟):106-12-19
有效期間(迄):106-12-27
發布日期:106-12-19

非公職-校護-106 臺中科技大學 徵護理師職代一名(第二次徵才) 12/27前報名 擇優面試






1
職缺公告期間
民國 106  12    14   民國 106  12    27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2.  國內大學校院以上畢業,具服務熱忱;曾在學校工作者尤佳。
3.  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4.  因每日皆須與師長、學生互動,需具愛心、耐心、負責、及協調能力。
5.  具備護理師證照。
工作項目/
職務說明
1.  至少具臨床護理工作經驗三年以上(不含門診、診所)
2.  曾在學校服務者、具衛生行政經驗者尤佳。
3.  具個案管理、緊急傷病處理、統計分析能力、服務熱忱、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業務者優先。
4.  具規劃及辦理活動能力佳。
5.  其他:其他交辦事項。
6.  工作期間:預計即日起至108318日(註:以上時間為約用人員留職停薪期間,聘期仍以實際留職停薪時間為準,如代理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
7.  上班時間:0800~1700(中午1200~1300時段,基於學校須持續提供師生業務協助需要,爰仍為職員上班時間,特此提醒)
工作地點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
工作報酬
依據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契僱人員及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大學30,524
 ,碩士薪資34,633元〉
應徵方式
1. 檢附應徵資料:【(1)應附文件:本校職缺報名表(含照片、應徵者資料表)、學歷證明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需繳交外交部駐外使館認證過之國外學歷證明(2)參考文件:成績單、經歷證明影本、個人證照、其他有助資格審查之資料】,以上應附文件不齊者,視為不合格件,參考文件無則免附並請以A4紙張裝訂為原則。
2.符合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於1061227(),逕上本校網路徵才系統報名,網址:http://www2.nutc.edu.tw/person/employee/login.htm(如未至本系統報名之應徵者,視為不合格案件;另網路徵才系統報名如有問題,請於公告期間且上班時間洽人事室辦理),列印應徵專用信封封面並檢附證件影本,於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本校學務處衛保組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應徵學務處衛保組約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職務)
3.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未通知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4.除正取1名外,另擇優備取2名,冊列候用期間不逾三個月。
5.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註明並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不予寄還。
聯絡方式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人事室 許小姐(電話:04-22195024、地址:404-01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學務處衛保組陳組長(電話:04-22195232)。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