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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校護-109國立高雄科大徵 約用技術師(進修部護理師)一名 1/31前報名 擇優面試+ 筆試(國、英、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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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基金工作人員(約用技術師-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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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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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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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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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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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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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1/14~10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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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 (含) 護理系所畢業,國外學歷需經驗證明。
(二)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高等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
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三) 曾任區域醫院等級(含)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累積年資2年(含)以上,具急診、加護病
房或急重症單位工作經驗者尤佳(年資採計至報名前一日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影
本,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影本)。
(四) 必須持有ACLS、ETTC、EMT-1或BLS等其中一項急救專業證照,若還有其他護理專
業相關證照(如健康促進管理師證照、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書等)尤佳。
(五) 具學生傷病及意外事件處理能力者。
(六) 具公文書寫、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七)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八) 配合業務於本校建工校區、燕巢校區、第一校區、楠梓校區、旗津校區上班。
(九)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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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辦理新生健康檢查及特殊疾病學生追蹤輔導管理。
(二) 協助執行教育部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與急救教育訓練。
(三) 傳染病防治(包含宣導、傳染病個案追蹤管理、接觸者追蹤檢查)。
(四) 教職員工生緊急傷病處理與健康諮詢。
(五) 辦理菸害防制及愛滋病防治。
(六) 辦理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
(七) 其他交辦事項。
(八)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含試用期2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一至二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
(九)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下午13時30時至22時00分,惟視需要配合加班並擇期補休。
(十)待  遇:依「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薪資支給標準表」支給,約用技術師月支報酬新台幣3萬2,385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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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燕巢校區(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輪調。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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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者請至網址(https://personnel.nkust.edu.tw/p/423-1019-531.php)填寫本校編制外人員應徵報名表,於109年1月31日(星期五)前填寫完畢,報名表電子檔併同傳送至信箱:show@nkust.edu.tw,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並舉行國文、公文、英文測驗;不合者恕不通知。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1-2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月內有效。
(三)單位連絡人:07-3841526轉31252,游小姐。

108/9/9第一次徵才簡章連結(日間約用)


109/1/14 二次徵才簡章如下(夜間約用)



一、甄選項目:校務基金人員約用技術師(護理師)擇優正取 2 人;備取 1-2 人。

二、甄選資格:
()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 () 護理系所畢業,國外學歷需經驗證明。
()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高等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
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 曾任區域醫院等級()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累積年資 2 ()以上,具急診、加護病房或急重症單位工作經驗者尤佳(年資採計至報名前一日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影本,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影本)
() 必須持 ACLSETTCEMT-1  BLS 其中一項急救專業證照,若還其他護理專
業相關證照(健康促進管理師證照、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書等)尤佳() 具學生傷病及意外事件處理能力者。
() 具公文寫、WordExcel  Power Point 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 配合業務於本校建工校區、燕巢校區、第一校區、楠梓校區、旗津校區上班。
()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
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
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
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
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三、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含試用期 2 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一至二個月,若試用期滿

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新生健康檢查特殊疾病學生追蹤輔導管理
() 協助執行教育部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急救教育訓練
() 傳染病防治(包含宣導、傳染病個案追蹤管理、接觸者追蹤檢查)
() 教職員工生緊急傷病處理與健康諮詢() 辦理菸害防制及愛滋病防治
() 辦理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
() 其他交辦事項
五、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 13  30  22  00 分,惟視需要配合加班並擇期補休。
六、工作地址:本校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 415 )、燕巢校區(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
58 )、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 1 )、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













 142 )、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 482 )。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

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輪調



七、待

遇:依「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薪資支給標準表」支給,約用技術師月支報酬新台幣 3  2,385 元整

八、甄選收件及聯絡方式


填寫本校編制外人員應徵報名表,於 109  1  31 (星期五)前填寫完畢,報名表電子檔併同傳送至信箱show@nkust.edu.tw,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通知甄試舉行國文、公文、英文測驗;不合者恕不通知。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 1-2 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內有效。
()單位連絡人:07-3841526  31252,游小姐。

公職-校護-108國立嘉義大學 徵職安護理師一名 第二徵才 1/30前報名 擇優 面試+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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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效期間109 1 9 日至 109 1 30


二、資格條件


()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所畢業,且領有護理師證照。
()具備「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職護)
練合格之結業證書。
()具備 5 ()以上健保特約地區醫院()以上臨床護理經驗 3()以上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職護)實務工作經驗。(請檢附佐證資料)
()具備電腦操作(WORDEXCELPOWER POINT 等電腦文書編輯
書處理能力。
()具服務熱誠、溝通協調能力及相關業務知能,具相當全民英檢中
級以上尤佳。
()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
款情事之一者。


一、應徵方式


意者請具線上報名表(網址: http://bit.ly/2P3Nj8a)備妥下列資料,


序排並用長尾 2 個夾於左(請勿用訂書針),於本(109)年 1


30 (星期)下午 5 時前送(寄)達國立嘉義大學人事室王小姐


地址:60004 嘉義市鹿寮里學府路 300 逾期恕不受理。,信封


上請註明「應徵環境保護及安全管理中心公職護理師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依銓敘部網站登載一般履歷表格式,雙面列
印並簽名)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之結業證書()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所畢業證書
()考試及格證書
()護理師證照正反面影本
()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實務工作證明資料()現職派令(如無則免附)
()現職銓敘審定(如無則免)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如無則免)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上述資料除履歷表正本外,其餘所繳證件均請用A4紙張影印並簽名


加註「與正本相符」


二、甄選方式若未填具線上報名表、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獲遴用者,


恕不通知及退件】


()資料審查:經書面資料審查擇優另行通知電腦文書處理測試。()第一階段:電腦測驗 WORDEXCELPOWERPOINT(30%)測驗成績











15 名者,另案通知面試。
()第二階段:面試 (70%)
()總成績=第一階段電腦測驗(30%)+第二階段面試成績(70%)
五、工作項目
()統籌本校職場健康保護安全衛生措施之策劃、執行、線上通報管理;及
中心健康保護專區網頁管理。
A.「職務遭受不侵害預防計畫」
B.「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
C.工作場所母性健康保護計畫」
D.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
E.勞工健康服務計畫」
(二)辦理本校教職員工定期一般及特殊健康檢查相關事務及管理。
()統籌辧理本校新進教職員工體格檢查報告、及在職教職員工定期一般及特殊健康檢查報告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異常追蹤衛教及分級健康管理等作業。
(四)劃及管理本校健康管理系統
()統籌規劃及辦理本校職場之健康教育宣導、健康促進活動相關事宜,並
護本中心健康促進專區網頁。
(六)統籌協助雇主選配工作者從事適當之工作與提供復工工作者之職能評
估、職能在設計或調整之諮詢及建議等作業。
(七)統籌辨識評估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危害與提出作業環境安全衛生設施
善規劃之建議。
()統籌調查本校工作者健康情形與作業之關聯性,並對健康高風險工作者
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採取必要之預防及健康促進措施。
()策劃本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有關從事勞工健康保護之年度工作計畫表。
(十)統籌辦理有關從事勞工健康保護之相關程序書及工作守則之修訂及維
護事宜。
(十一)辧理職醫之臨場健康服務、調查與訪談同仁,風險評估,及協同職醫
進行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十二)統籌辦理職業傷病及一般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十三)辦理本校健康職場、職場健康週認證。
(十四)配合實驗場所作業環境監測及實驗場所及一般工作場所檢查等訪視
工作者。
(十五)彙辦勞工健康保護之相關工作、會議報告。
(十六)相關法規規範事項及其他交辦工作事宜。三、聯絡方式

本校人事室王小姐(電話:05-2717193;信箱:ncyu0316@mail.ncyu.edu.tw)



((政一次徵才簡章))






一、有效期間:108 12 11 日至 108 12 18


二、資格條件


()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所畢業,且領有護理師證照。
()具備「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訓練合格
之結業證書。
()具備 3 ()以上健保特約地區醫院以上臨床護理經驗 3 ()以上大專院校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實務工作經驗(請檢附佐證資料)
()具備電腦操作文書處理能力。
()具服務熱誠、溝通協調能力及相關業務知能,具相當全民英檢中
級以上尤佳。
()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
款情事之一者。


一、應徵方式


意者請填具線上報名表(網址: http://bit.ly/2P3Nj8a)並備妥下列資料,


序排並用長尾 2 裝訂於左,於本(108)年 12 18 (星期


)下午 5 時前送(寄)達國立嘉義大學人事室王小姐地址:60004


嘉義市鹿寮里學府路 300 號,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


環境保護及安全管理中心公職護理師


()本校公職護理師甄選上報名表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依銓敘部網站登載一般履歷表格式,雙面列
印並簽名)
()大學()上護理相關科系所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高考護理師證照正反面影本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之結業證書()現職派令(如無則免附)
()現職銓敘審定(如無則免)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如無則免)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上述資料除履歷表正本外,其餘所繳證件均請用A4紙張影印並簽名


加註「與正本相符」


二、甄選方式若未填具線上報名表、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獲遴用者,


恕不通知及退件】


()資料審查:經書面資料審查擇優另行通知電腦文書處理測試。()第一階段:電腦測驗 WORDEXCELPOWERPOINT(30%)測驗成績
15 名者,另案通知面試。











()第二階段:面試 (70%)
()總成績=第一階段電腦測驗(30%)+第二階段面試成績(70%)
五、工作項目
()統籌本校職場健康保護安全衛生措施之策劃、執行、線上通報管理;及
中心健康保護專區網頁管理。
A.「職務遭受不侵害預防計畫」
B.「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
C.工作場所母性健康保護計畫」
D.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
E.勞工健康服務計畫」
(二)辦理本校教職員工定期一般及特殊健康檢查相關事務及管理。
()統籌辧理本校新進教職員工體格檢查報告、及在職教職員工定期一般及特殊健康檢查報告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異常追蹤衛教及分級健康管理等作業。
(四)劃及管理本校健康管理系統
()統籌規劃及辦理本校職場之健康教育宣導、健康促進活動相關事宜,並
護本中心健康促進專區網頁。
(六)統籌協助雇主選配工作者從事適當之工作與提供復工工作者之職能評
估、職能在設計或調整之詢及建議等作業。
(七)統籌辨識評估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危害與提出作業環境安全衛生設施
善規劃之建議。
()統籌調查本校工作者健康情形與作業之關聯性,並對健康高風險工作者
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採取必要之預防及健康促進措施。
()策劃本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有關從事勞工健康保護之年度工作計畫表。(十)統籌辦理有關從事勞工健康保護之相關程序書及工作守則之修訂及維
護事宜。
(十一)辧理職醫之臨場健康服務、調查與訪談同仁,風險評估,及協同職醫
進行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十二)統籌辦理職業傷病及一般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十三)辦理本校健康職場、職場健康週認證。
(十四)配合實驗場所作業環境監測及實驗場所及一般工作場所檢查等訪視
工作者。
(十五)彙辦勞工健康保護之相關工作、會議報告。(十六)相關法規規範事項及其他交辦工作事宜。
三、聯絡方式
本校人事室王小姐(電話:05-2717193;信箱:ncyu0316@mail.ncy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