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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11 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徵護理師 一名 6/15前報名 6/27筆試 7/4面試

 





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徵護理師
徵才公告標題: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徵護理師
張貼機關名稱: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等:師(三)級
職系:
職稱:護理師
錄取人數:1人
應徵人數:1人
機關: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應徵開始日期:2022/5/31
應徵結束日期:2022/6/15
徵才條件:一、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 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三、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精於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編輯。
五、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六、能配合假日及夜間出勤,配合度佳,具服務熱忱及抗壓性強者。

工作項目: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與訪視。
四、其他臨時交班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3樓)
聯絡方式: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方式寄達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 二、請檢具:(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6)工作資歷服務證明。(7)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8)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如無,則免附)。(9)相關證明文件。以上所附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合。 三、請於111年6月15日前寄達本中心:『116008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3樓,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收』,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 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四、本中心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甄試名單;若未獲甄試或錄取需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1只,如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 五、聯絡電話:有關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22343501分機6831游組長,人事請洽:(02)22343501分機6824許先生。
附件檔案: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備註事項:一、甄試方式:分筆試(60%)及面試(40%)二階段舉辦,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前10名方得參加面試(得視筆試成績酌減參加第二階段人數)。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訂於111年6月20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筆試暫訂於111年6月27日上午10時舉行,面試暫訂於111年7月4日上午10時舉行,屆時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筆試、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另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請翻譯成本國文字並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違反前開規定者, 視為資格不符合。
五、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錄取。
六、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七、若考試日期如遇天然災害臺北市發布停止辦公,則於停止辦公日後之二日內,另行公告考試日期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2022/5/31 下午 02:16:36

公職-公衛-111 彰化縣榮譽國民之家 徵公職 護士 一名 6/9前報名 擇優面試

 




護士

徵才機關: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官職等:士(生)級
職稱:護士
名額: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資格條件: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之學校畢業。
2.專業證照: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照,具長照專業訓練者尤佳。
3.經歷:護理臨床工作年資2年(含)以上(請檢附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均可)。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
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1.臨床護理工作與預防保健等業務之推行。
2. 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指標各項相關業務。
3. 督導照顧服務員執行照護工作。
4. 依排班輪值及擔任緊急救護工作。
5.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現職公務人員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含簡要自述)。

(2)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以上請併成1個PDF檔案,不超過10M),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非公務人員報名方式: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最後一頁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11年6月9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保健組護士職缺」)。

(2)請檢附外補甄選報名表、詳細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聯絡電話:04-8747647#107;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

有效期間(啟):111-05-31
有效期間(迄):111-06-09
發布日期:111-05-31

公職-公衛-111 嘉義縣布袋鎮 衛生所 徵護理師一名 5/30前報名 限現任公職 擇優面試

 








護理師

 

>
嘉義縣衛生局

 

>
一般人員

 

>
師(三)級

 

>

 

>
1

 

>
不拘

 

>
61-嘉義縣

 

>
111/05/26~111/05/30

 

>
1、大學以上護理系畢業。
2、需具備護理師專業證照。

 

>
辦理護理相關工作。

 

>
嘉義縣布袋鎮衛生所
電子地圖

 

>
hb1118@mail.cyshb.gov.tw

 

>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二百字以內之自傳)、
全部學經歷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最高學歷證件、
服務證明及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影本,影本上註記「與正本無誤」,
並加蓋個人私章以示負責),於111年5月30日郵寄或逕送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3號」嘉義縣衛生局人事室
(以公告截止日下午5點前送達為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係應徵
「嘉義縣布袋鎮衛生所護理師職務」,逾期不予受理,
合適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應徵者如需返還履歷表等相關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詢問工作內容請電洽:(05)3472032蔡護理長;
其餘問題請電洽:(05)3620600轉331張小姐。

 

>

須具公務人員

公職-校護-111 臺北市北投區 關渡國小徵護理師一名 6/6現場報名 6/8筆試 6/11 實作+口試

 






臺北市北投區關渡國民小學111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報名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  國內外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正。

(二)       經公務人員醫事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區域醫院以上(不含門診)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經驗合計4年以上,並持有在職服務證明者(年資採計至111731日止)

(四)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       涉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六)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4條及第12條規定,現職公職護士護理師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係屬陞任)之公開甄選。(請參銓敘部1041026日部銓三字第1044032195號書函)

(七)       須具備電腦文書 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報表分析、Email 等基本操作能力,以利執行健康中心業務

 

三、工作內容:承辦本校健康中心及衛生保健相關業務

(一)辦理本校學生健康檢查及資料管理(含各項健康檢查、特殊疾病學生、宿疾名冊等資料統計分析及報表製作輸出)意外傷害病患護理、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慢性病及傳染病防治、校園安全危急事件處理、衛生保健教育宣教及諮詢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學校一般校務行政工作、指導師生CPR+AED等緊急救護技巧、協助環衛組推動各項衛生工作及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錄取名額:護理師(師三級)1名,另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公告錄取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公告及時間:111527日至65日止,刊登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本校網站人事室公告(簡章請自行下載)。

 

六、報名:

(一)報名日期:民國11166(星期一) 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受理報名(逾時不受理)

(二)地點:本校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4581號;電話:(02)2891-2847分機852)。

(三)方式:攜帶有關證件親自辦理委託辦理(需附委託書),通訊或網路報名恕不受理,報名表、簡章各項報名表件,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

(四)應繳證件:(正本驗畢發還,請以A4格式影印依序排列裝訂)

                          1.       填具准考證及報名表(附件一,請貼妥照片)(報名表請逕自於本校網站http://www.kdps.tp.edu.tw人事室公告下載)。

                          2.       應繳證件包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相關類科考試及格證書正反面影本、護理師證照(正反面)、國民身分證、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4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 (以上證件請附影本,且均須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3.       切結書(附件二)。

          4.   臨床護理經驗或工作經驗年資4年整之證明文件。

          5.   3年內 CPR研習證明文件。

          6.   最近二吋之半身照片1張黏貼於准考證上。

          7.   繳交簡歷表 (如附件三)

                          8.       現職在職證明書1份(限正本)。

                          9.       其他個人專長及相關證明文件(EMTACLSETTC、英語能力等有效期限內證照)。

                        10.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如附件五、限正本)

 ※(五)請自行先審酌符合資格再報名,初試(筆試)錄取後,經查資格符合者始可參加複試甄選。報名人數超過10始舉辦初試(筆試)11167()下午4前於本校網站( http://www.kdps.tp.edu.tw 人事室公告 公佈是否舉行筆試及參加筆試名單。111610()上午12前公告參加複試甄選名單,經查不符合資格者不得參加複試,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七、甄選方式:本次甄選採二日二階段方式,考試項目、內容,時間如下

考試項目

考試內容

考試時間

考試地點

備註

初試

(筆試)

 

不列入

複試成績計算

護理人員專業知能、學校衛生行政政策 (衛生教育政策)及相關法令校園安全危機處理知能為主【請自備藍色黑色原子筆及修正帶(液)應試】

日期:

民國111 0608  (星期三)

 

時間:13:30~

15:00

 

關山樓4樓一般教室

1. 初試報名人數未逾10人則取消初試,直接進行複試。

2.請於6813:00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

3.考試時間逾時15分鐘不得應試,考試時間90分鐘。考試開始45分鐘後始得交卷。

4.擇優錄取前8名參加複試;初試成績僅作為進入複試門檻,不計入總成績計算。(第8名如有同分者增額錄取參加複試)。

5.複試甄選名單111610()上午12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通知。

複試

(實作與口試)

 

1.實作:佔50

2.口試:佔50

日期:

民國1110611

(星期六)

 

時間:

0900開始辦理

渡水樓

3

韻律教室

   1.  口試內容為:護理人員專業知識、溝通表達能力、危機處置工作經歷等。

   2.  實作內容為:護理實務技能演練

   3.  請於61108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者,以棄權論。

   4.  依初試錄取之准考證編號為複試順序

   5.  實作、口試09:00開始辦理,每人各項以12分鐘為原則。

   6.  採第二階段複試總成績,依成績高低錄取,複試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排序為錄取順序。

請於考試當日持准考證及身分證明文件以便驗證身分應試。

 

八、甄選地點:臺北市北投區關渡國民小學(地址: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4581號)。

 

九、成績計算與錄取方式:

依總成績高低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總成績分數均未達80分者,本校得從缺、不予錄取。總成績分數相同時,其錄取順序依口試分數之高低錄取,如同分時則以實作分數之高低為錄取,再同分數則以筆試之分數高低錄取,前項均同分時,由本校辦理公開抽籤決定列為正取或備取。

十、申請成績複查

(一)  初試成績複查:

應於民國11169日(星期四)9時至11時,應考人填妥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六)親自至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逾時或程序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  複試成績複查:

應於民國111613日(星期一)9時至11時,應考人填妥成績複查申請表(附件六)親自至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逾時或程序不合者,恕不受理。

() 申請成績複查須於簡章規定之時間內,應考人本人持國民身分證及准考證親自以書面成績複查申請表向本校人事室提出複查申請,逾期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複查。   

() 成績複查僅辦理核算分數是否計算錯誤,不提供委員評分之審查。

 

十一、錄取榜示:

(一)錄取名單於111611日(星期六)下午6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另行通知。

(二)錄取者應於榜示後一週內繳交服務機關同意書如附件四),逾期取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遞補人員亦同,不得異議。

 

十二、正取人員應於111613日(星期一)上午12時前攜帶全部學經歷有關證件(正本)至人事室辦理報到,不受理委託報到,並檢具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檢(X)證明(因疫情因素得於報到後1個月內補繳),上開任一逾時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項甄選錄取人員尚須陳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派,若有資格不符或其他原因無法完成商調及核派,或經銓敘部審查資格不符者,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十三、本簡章經本校甄審委員會會議通過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四、附則

一)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將公布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本校網站。

(三)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公職-校護-111年 花蓮縣玉里鎮 大禹國小 徵護理師一名 5/30前線上+紙本報名 花蓮現任公職校護不得報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玉里鎮大禹國民小學
二、職  稱:護士(或護理師)
三、職  系:空白
四、職務列等:士(生)級或師(三)級
五、名  額:1名
六、工作地點:如職缺機關
七、資格條件:
(一)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八、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具公務人員身分者,以線上應徵,未具公務人員身分者,採書面應徵,說明如下:
  1. 線上報名請檢附以下資料並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
2. 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證件
4. 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5. 現職派令(現職人員需檢附)
6.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人員需檢附)
7.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人員需檢附)
8. 切結書(如附件或請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List/52e33e0ae97f4e22b4ff93b84626e156
(二)書面應徵: 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玉里鎮大禹國民小學護士(或護理師)職缺」及聯絡電話並依序將上列資料影本各1份親送或委託代理人送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黃先生(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聯絡電話:03-8224500)。
(三)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上列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
九、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30日止。
十、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一、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十二、請應徵人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組織任免科/任免」下載「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範本)-校護」(https://pd.hl.gov.tw/Detail/e663dadafeeb43eba7d130cef0db7c20),並將填妥word檔案(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於投件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至ca5477@hl.gov.tw;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受理。
十三、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6條及該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視為同一機關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選)之機關學校(即本府及免設甄審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請勿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