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
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 |
士(生)級 | |
護士 |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之學校畢業。 2.專業證照: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照,具長照專業訓練者尤佳。 3.經歷:護理臨床工作年資2年(含)以上(請檢附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均可)。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 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
1.臨床護理工作與預防保健等業務之推行。 2. 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指標各項相關業務。 3. 督導照顧服務員執行照護工作。 4. 依排班輪值及擔任緊急救護工作。 5.臨時交辦事項。 | |
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 | |
1.現職公務人員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含簡要自述)。 (2)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護士或護理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以上請併成1個PDF檔案,不超過10M),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非公務人員報名方式: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最後一頁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11年6月9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保健組護士職缺」)。 (2)請檢附外補甄選報名表、詳細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聯絡電話:04-8747647#107;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 | |
111-05-31 | |
111-06-09 | |
111-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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