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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09 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11/30前報名 擇優面試



 








:人事機構
一、職系:無
二、職稱:護理師(預估缺)
三、職務列等:師(三)級
四、名額:1名
五、性別:不拘
六、工作地點:本中心護理科(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七、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止(郵戳為憑)
八、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人員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人員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事項。
(三)大學以上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四)具臨床護理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五)具備工作熱忱與使命感。
(六)具老人照顧相關經驗者佳。
(七)能配合機關推動護理業務,進行照護措施。
(八)需配合輪班。
九、工作項目:
(一)老人生活及臨床護理。
(二)護理紀錄、衛生教育、感染控制及負責品質監測小組業務。
(三)醫療器材、敷料之消毒、供應及保管。
(四)執行醫囑。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應徵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09年11月30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詳細完整,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方式應徵。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依序檢齊下列證件,自即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止(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5008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人事機構收,聯絡電話:04-7258131轉253謝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科護理師」,逾期不予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相片、自傳請勿空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護理師證書
4.最高學歷證件
5.臨床護理2年以上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
6.考試及格證書
※檢附上開證明文件影本須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並以A4紙張依序裝訂俾利審查如有不實,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本職缺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並依序遞補護理師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09年12月底出缺),屆時因故無法出缺,經錄取者不予遴補。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
一、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試。(現職人員經錄用,由本中心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留職停薪尚未復職、原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甄選人員所送資料均不予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報名參加甄審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新進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含糞便)報告。並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辦理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
  • 檔案說明下載檔案
  • 1091119護理師徵才(公告版).doc
    下載 Word 檔(1091119護理師徵才(公告版).doc)_另開視窗
  •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4).docx
    下載 Word 檔(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4).docx)_另開視窗

公職-校護 109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國中 徵護理師一名 11/27前報名 12/7筆試 12/9 實作+CPR+口試

 






臺北市立至善國民中學109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1. 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

  2. 甄選名額:

    職稱

    官職等級

    工作內容

    錄取名額

    護理師

    師(三)級

    1.辦理學生健康檢查相關事項。

    2.全校師生緊急傷病處理、後送、登錄及通報。

    3.協助校園災害處理。

    4.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

    5.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建檔與管理。

    6.衛生保健資料之建立整理與校園傳染病通報、防治處置與衛教宣導。

    7.協助衛生組推動各項衛生工作(包含哺集乳室管理)。

    8.指導師生CPR等緊急救護技巧。

    9.協助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

    10.調查特殊疾病學生之資料並建檔。

    11.經營管理健康中心及其環境佈置、清潔維護及醫材設備申購與管控等關事宜。

    12處理流行性疾病相關事項。

    13.協助學校體育或戶外活動之護理工作(例:學生團保等)

    1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正取1

    備取2

  3. 工作地點:臺北市立至善國民中學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360號)

  4. 報名資格: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1. 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2.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3.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醫院以上臨床護理年資或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年資合計5年(含)以上。(需檢附服務證明文件且應加蓋「機關關防或印信」,如未加蓋不予採計,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本甄選報名截止日)

  4.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各款情事之一者

  5.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6. 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屬陞任)公開甄選;現職士(生)級醫事人員任用未滿 1 年,不得參加他機關師(三)級醫事人員(屬陞任)公開甄選。(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銓敘部 1041026日部銓三字第1044032195號書函)

  7. 須具備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Email等基本操作能力,另具有急診室或加護病房臨床經驗及EMTACLS證照者尤佳。

  1. 報名日期及方式:

  1. 現職人員:即日起至1091127日(星期五)前,自行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相關文件資料:

1.甄選報名表

2.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服務經歷證明,其內容應含服務單位、職稱、工作內容、服務起迄日期及服務年資(如為公立醫院、學校現職人員,請另檢附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

6.切結書(如附件),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概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7. 其他個人專長及證明文件(CPREMTACLSETTC、英語檢定、資訊檢定證明等有效期限內證照,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合併為單一電子檔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1. 非現職人員:請自行列印報名表,並將該報名表連同文件資料第2~7項(以A4紙影印)依序排列,載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蓋章,於1091127日(星期五)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360號-臺北市立至善國民中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註明「應徵護理師職缺」,資料不完整或證件不者,不再通知補件,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報名文件未依時限寄送,律視為不合格。(聯絡電話:2841-1350分機11或分機30)

  1. 甄選方式:

  1. 甄選分初試複試兩階段進行,報名表件符合資格者始得參加初試,參加初試名單將於109124日(星期五)1800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參閱,不另通知;報名人數如在10人以下,不辦理初試,直接舉行複試

  2. 考試項目及內容如下:

考試項目

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內容

成績

比例

說明

初 試

127日(星期一)

報到:9:00-930

報到地點:活動中心

考試:1000-1100

【筆試】

1.以學校護理專業知識、學校衛生教育與相關法規暨校園安全危機事件處理知能為主。

2.請自備2B鉛筆、橡皮擦、黑色或藍色原子筆及修正帶(液)。

100%

1.請於9:00-9:30至本校活動中心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2.考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或其他有相片之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以便驗證。

3.擇優錄取前10名參加複 試,第10名同分時增額錄取;初試成績不納入複試 成績計算。

4.進入複試名單將於127日(星期一)1800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參閱,不另通知。

複 試

129日(星期三)

報到:930-945

考試:1000

地點:科學樓2

【實務演練】

護理實作、現場急救等。

50%

1.請於9:30-9:45至本校科學樓2樓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2.考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或其他有相片之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以便驗證。

3.每人實務演練與口試時間各以10分鐘為限。

口試】

護理專業知識、緊急傷病處理、校園危機處置及溝通表達能力等。

50%

  1. 錄取方式:

(一)依複試成績高低決定錄取順序(分數相同時依序以口試、實務演練分數高低排序)。

(二)錄取名單將於129日(星期三)1800公告於本校網站。

  1. 初試成績複查:

(一)應考人得於128(星期二)8:00-10:00,填妥初試成績複查申請表(如附件),持國民身分證親至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逾時或程序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成績複查僅辦理核算分數是否計算錯誤,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查看或影印成績表,並以申請1次為限。

  1. 本項甄選錄取人員尚須陳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派,若有資格不符或其他因素無法完成核派,或核派後經銓敘部審查資格不符者,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2. 本次甄選備取人員候用期間自甄選錄取公告翌日起3個月內

  3.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並隨時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另行通知。




非公職-公衛-109 澎湖鄉 望安區衛生所 徵 遠距醫療計畫 約僱護理師 一名 12/11前報名

 




中央內容區塊

  • 發布日期:2020-11-19 18:00
  • 截止日期:2020-12-11 17:00
  • 發布單位:醫政科
  • 徵才機關:醫政科
  • 職缺別:護理師
  • 工作地址:望安鄉將軍衛生所:澎湖縣望安鄉將軍村12鄰將軍澳1之3號。
  • 名額:1名
工作條件
  • 性別:不限
  • 徵才條件:
  • 1.學歷:專科(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者,須具護理師證書。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應徵方式
  • 報名手續:
  • 請於109年12月11日(一)下午5時前,將(1)報名表、(2)應徵履歷表(含自傳)、(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反面影本、(5)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6)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文件影本、(7)切結書等資料,以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方式至澎湖縣政府衛生局醫政科黃小姐(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15號)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 聯絡方式:
  • 上班時間電洽或親自至本縣衛生局醫政科
    06-9272162分機132 黃小姐
  • 備註:
  • 1.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2.以郵寄方式應徵者,請務必於公告截止日期的下班前來電確認是否收到報名文件。
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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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09 基隆市仁愛區衛生所 徵護理師一名 11/20前限公職身份報名

 





護理師

 

 

>
一般人員

 

>
師(三)級

 

>

 

>
1

 

>
不拘

 

>
20-基隆市

 

>
109/11/16~109/11/20

 

>
1.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
並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衛生所公共衛生護理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
基隆市仁愛區衛生所(基隆市光一路26號)
電子地圖

 

>
k1121@klchb.gov.tw

 

>
(ㄧ)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
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
銓審函、護理師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
(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
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二)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
獲通知面試或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
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四)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
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聯絡電話:(02)24230181轉1121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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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