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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校護-109新北市 公立幼兒園 徵契約進用護理師 名(未定)12/17 現場報名 1/10急救實務+口試



新北市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護理人員甄選重要日程表

 

編號

   

      

  

 

1

 

公告簡章

 

109 10 30 日(星期五)

 

自行下載使用,不另販售。

 

2

 

公告甄選名額

 

109 11 4 日(星期三)

下午 8 時前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教育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

 

3

 

公告甄選增額名額

 

109 12 4 日(星期五)

若有增額,下午 8 時時前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教育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

 

 

4

 

 

報名

 

 

109 12 17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於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

小學,補件時間:109 12 18 日(星期五)

上午 9 時至 11 時於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小學辦理。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並進行資格審查【委託書如附件 5】。

 

5

 

公告試場分配

 

110 1 7 日(星期四)

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教育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

 

6

 

甄選時間

110 1 10 日(星期日)

上午 8 時起。

地點: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小學。

 

7

 

公告錄取名單

 

110 1 12 日(星期二)

下午 8 時前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教育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

 

8

 

錄取人員分發

 

110 1 16 日(星期六)

上午 9 於土城區土城國小辦理

分發各校缺額與分發作業注意事項於 110 1

14 日(星期四)公告。

 

9

 

分發人員報到

 

 

110 1 18 日(星期一)

上午 10 時前親自攜帶相關證件正本前往分發幼兒園辦理報到簽約手續,未報到者以棄權論。起聘時間統一為 110 2 1 (缺額一覽表中, 備註其他起聘日期者,於該日起聘)。

 

 

 

 

1


新北市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護理人員

甄選簡章

一、依據: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二、簡章:自即日起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教育公告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網址:https://kidedu.ntpc.edu.tw/bin/home.php)。

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附件 5),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間:109 12 17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三)報名地點: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莒光路

163 號)。

(四)補件時間:109 12 18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1 時。

(五)補件地點: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小學。

(六)繳費方式:報名時現場繳交新臺幣 650 元整,既經繳費,不得以任何

理由要求退費。

(七)資格審查:報名應檢附以下表件及證件進行審查,證件請攜帶正本繳交影本,正本驗畢歸還,影本請以 A4 大小影印。

1.  報名表(附件 1)。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貼於黏貼證件資料表附件 3),出生地欄未註記或註記為大陸地區者,請附現戶個人戶籍謄本正本 1 份。

3.  學歷證件:國內外專科(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最高畢業證書。

4.  職業證書: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並檢附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相關類科考試及格證書正反面影印本。

5.  提供相關服務經歷證明(如為公立醫院、學校現職人員,請另檢附最近現職派令、最近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無則免附

6.  切結書(附件 4)。

7.  委託書(附件 5)視需要檢附,並請攜帶受託者及委託者身分證正本查驗。

(八)核發准考證:請甄選人員填妥准考證(附件 2),經審核人員驗證相關證明文件後核章,請應考人於甄選當日帶妥准考證應試。

(九)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報名時需繳驗下列證件,始得依規定受理報名:

1. 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證件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 1

份。


2. 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印本及法院公證之中譯本 1 份。

3.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修業期間出入境日期紀錄證明。

4. 以上所持國外學歷證件,準用教育部新修正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查證,若經查證不符或不具資格者,取消其資格。

(十)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予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僱,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十一報名資訊: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小學,(0282527561 分機 1112;新北市政府教育局(0229603456 分機 2888

四、甄選條件及資格:

(一)應具備資格(基本文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應於 100 2 1 日前設籍)。

2.  無幼照法第 23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之一,各應考人應填具切結書(附4。若事後發現報名當時具幼照法第 23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取消錄取資格。

3.  國內外專科(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4.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並檢附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相關類科考試及格證書。

(二)其他資歷(無則免附):

1.  具地區醫院以上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衛生所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經驗合計三年以上(須檢附服務證明)、相關證照

ALSBLSBLSIETTCACLSEMTEMTI 證照),有兒科、急診室經驗及營養專長背景為佳。

2.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為佳。五、甄選名額:

(一)1 次名額公告:109 11 4 日(星期三)下午 8 時前,公告於甄選系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教育公告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

(二)2 次增額公告:倘有增額之名額,將於 109 12 4 日(星期五)

下午 8 時前,公告於甄選系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教育公告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

六、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甄選時間:110 1 10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起。

(二)甄選地點:新北市板橋區莒光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莒光路

163 號)。

(三)試場分配:於 110 1 7 日(星期四)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

站教育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

七、甄選方式:


考試項目

考試內容

考試時間

急救操作實務演練

60%

 

護理專業實務操作

 

時間以 15 分鐘為原則

口試

40%)

護理師專業知識、溝通表達能力及電腦資訊能力等

 

時間以 10 分鐘為原則

*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或於有效期限內且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有照片之健保 IC 卡、駕照或護照)正本入場參加甄選。

八、甄選錄取方式:

(一2科占總分比例如下:急救操作實務演練60%,口試40%

(二)急救操作實務演練及口試視報名人數採分組進行,若試場2組以上則分數轉化為常態化標準分數T分數

(三)依總成績高低錄取,總成績分數相同時,則依下列順序錄取:

1.  急救操作實務演練。

2.  口試。

(四)按公告之甄選名額,依總成績決定錄取名單,最低錄取標準由本市109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委員會(以下簡稱甄選委員會)訂之,如未達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缺額由各校(園)自聘代理人員至109學年度第2學期止,該缺額併入110學年度第1學期甄選名額。

(五)本甄選除依公告缺額錄取正取名額外,得視需求另備取若干名,備取名額由甄選委員會訂定。109學年度倘有其它幼兒園出缺者,得不另辦理甄選,依其備取名額遞補,備取時間至110331日止。

九、放榜:錄取名單於110112日(星期二)下午8時前,公告於甄選系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教育公告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名單以甄選系統公告為主,成績單寄達為輔,請應考人自行上網查詢,不得以成績單通知未送達本人提出任何異議。

十、分發:

(一)分發地點:新北市土城區土城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土城區興城路17 號,電話:(022270-0177分機881】。

(二)分發時間:110116日(星期六)上午9時前(親自或委託)完成報

到手續,未準時報到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備取人員若未於當日9時前(親自或委託)報到參與分發,唱名3次未到而錯過當日分發排序,視為放棄錄取及分發資格,爾後出缺亦不得參與分發。

(三)分發方式:

正取、備取人員應攜帶身分證(或於有效期限內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

件,如有照片之健保 IC 卡、駕照或護照)正本,親自到場填寫志願憑辦;如委託他人者,受委託者應攜帶分發委託書(附件 6)及雙方身分


證(或於有效期限內且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有照片之健保  IC

卡、駕照或護照)正本。

(四)分發作業程序:

1.     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依序分發。

2.     俟正取人員分發完畢後,若還有缺額,則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唱名參加公開分發。

3.     唱名 3 次未到者或不接受分發者視同棄權,並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五)後續分發作業:

1.  前開分發時間後,於 110 3 31 日前倘有其他幼兒園出缺,後續由教育局進行電話通知,並應於接到通知之規定時間內至指定出缺

之幼兒園到職,若無法報到則喪失資格,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

2.  若未經分發且於報名表勾選「願意」擔任代理護理人員者,倘有幼兒園需聘用代理人員,由出缺學校電話通知,並於接到通知之規定時間內至指定出缺之幼兒園到職。

十一、報到及應聘作業:

(一)經本次甄選錄取並於110116日(星期六)完成分發作業者,應於110 118日(星期一)上午10時前,親自攜帶報到通知單及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前往分發幼兒園辦理應聘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並取消資格,由備取者遞補。

(二)應聘者統一於11021(星期一)起聘支薪(缺額一覽表中,備註其他起聘日期者,於該日起聘),逾期未到職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遞補。

(三)後續分發者,以完成應聘手續日為起聘日,並以當日為支薪起始日。

十二、本簡章經新北市 109 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甄選委員會議通過, 報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可後實施,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如有補充及修正事項,公布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教育公告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

十三、附則:

一)護理人員薪資支給基準,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規定,依職業證書適用「薪資支給基準表」(如附錄一)之薪資第一級給付,並接受考核。

(二)工作內容:承辦幼兒園衛生保健、健康中心、餐點及其他相關交辦業務。

(三)現役軍人參加甄選經公告錄取者,因服法定兵役無法報到者,其資格均予以保留,退伍後提出申請,以學期為單位,視缺額予以分發。

(四)經錄取護理人員向學校報到後,不得申請調動,並依勞動契約所載事項履行權利義務,差勤(假)依勞動基準法及本局相關規定辦理。

(五)經甄選錄取者,應向錄取幼兒園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胸部X光、A型肝炎、傷寒等法定傳染疾病)及最近3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未繳交者,予以取消錄取資格;若患有傳染病防治法


3條所訂定之各項法定傳染病之ㄧ者,應暫緩入園,錄取者得保留資格

最長以1年為限,俟完全治癒或無傳染性後再行申請報到。

六)報名、甄選地點不提供停車場地,請儘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

(七)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甄選日程及地點需作變更時,將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教育公告區、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或媒體公告。

(八)因應各項防疫措施,依相關規定辦理,必要時可視實際需要公告於網站。另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本市得視疫情需要公告相關注意事項於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教育公告區(網址:https://www.ntpc.edu.tw/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網址:https://kidedu.ntpc.edu.tw/bin/ho me.php),應考人應依公告之規定參與考試,未依規定者,不得應試,  請應考人密切注意。為有效防制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擴散,請應考人依新北市109學年度新北市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護理人員甄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注意事項辦理。

(九)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之;如有補充事項,公布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教育公告區及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 網。


公職-公衛-109 嘉義縣衛生局 徵 太保市衛生所 護理師一名 11/2前報名

 










護理師

 

>
嘉義縣衛生局

 

>
一般人員

 

>
師(三)級

 

>

 

>
1

 

>
不拘

 

>
61-嘉義縣

 

>
109/10/30~109/11/02

 

>
1、專科以上護理學校畢業。
2、需具備護理師專業證照。

 

>
辦理護理相關工作。

 

>
嘉義縣太保市衛生所
電子地圖

 

>
hb1118@mail.cyshb.gov.tw

 

>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全份,含二百字以內之自傳)、
全部學經歷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服務證明、
專業證照及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9年11月2日郵寄或逕送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3號」嘉義縣衛生局人事室,
並請於信封上註明係應徵「嘉義縣太保市衛生所護理師職務」
(現職人員請一律使用人事行政總處線上應徵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合適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通知者恕不退件,
面試後未錄取者恕不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履歷表等相關資料,
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洽詢電話:(05)3620600轉331張小姐。

公職-校護-109 南投縣中寮鄉爽文國中 徵護理師一名 11/5前線上報名 限(非南投縣所屬學校現職人員)

 



登錄時間2020/10/29 上午 08:29:03
職缺名稱公開甄選南投縣立爽文國民中學護理師1名。  ..
機關名稱南投縣立爽文國民中學
職缺單位南投縣立爽文國民中學(南投縣中寮鄉爽文村竹坪巷40號)
職  等師(三)級
資格條件1、具醫事人員護理師任用資格並曾擔任護理工作
二年以上經驗者(非本府所屬學校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
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報名規定公開甄選南投縣立爽文國民中學護理師1名。 QRcode網址連結圖片一、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二、報名方式:報名人員應至https://bit.ly/37OD5Cm報名系統報名及填寫資料。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報名截止日期:109年11月5日下午5時截止。
四、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張科員(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五、聯絡電話:(049)2242753;傳真(049)2234476。
六、正取1名,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截止日期2020/11/5
受理單位南縣縣政府人事處任免銓敘科張科員
聯絡電話電話(049)2242753;傳真(049)2234476
備  註「徵求人才錄取結果」公告網址:https://bit.ly/2GHIoGT。
上線日期2020/10/29 上午 08:29:03

公職-校護-109南投縣立集集國中 徵護理師一名 限非南投現任校護報名 11/4前網路報名

 





登錄時間2020/10/28 上午 10:39:44
職缺名稱公開甄選南投縣立集集國民中學護理師1名。  ..
機關名稱南投縣立集集國民中學
職缺單位南投縣立集集國民中學(南投縣集集鎮成功路200號)
職  等師(三)級
資格條件1、具醫事人員護理師任用資格並曾擔任護理工作
二年以上經驗者(非本府所屬學校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
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報名規定公開甄選南投縣立集集國民中學護理師1名。 QRcode網址連結圖片一、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二、報名方式:報名人員應至https://bit.ly/3jyAqPi報名系統報名及填寫資料。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報名截止日期:109年11月4日下午5時截止。
四、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張科員(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五、聯絡電話:(049)2242753;傳真(049)2234476。
六、正取1名,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截止日期2020/11/4
受理單位南縣縣政府人事處任免銓敘科張科員
聯絡電話電話(049)2242753;傳真(049)2234476
備  註「徵求人才錄取結果」公告網址:https://bit.ly/2GHIoGT
上線日期2020/10/28 上午 10:39:44

公職-公衛-109 南投縣魚池鄉 衛生所徵護理師一名 11/3前 線上報名

 





標題:公開甄選本縣魚池鄉衛生所1名護理師職缺。

資格條件:護理專科學校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護理師證書,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一、官職等:師(三)級。

二、報名方式: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一)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應徵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

報名及資料填寫請至網址:https://forms.gle/iknGVLVtr8RoMyc79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職缺工作地點:本縣魚池鄉衛生所(南投縣魚池鄉東池村魚池街194號)

四、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必要時得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除正取1名外,得列候用1名(候用期限為甄審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五、公告日期:109年10月30日至109年11月3日。

六、報名截止日期:109年11月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地址:南投市復興路6號)

八、聯絡電話:049-2228385 吳先生

公職-校護-職護 109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徵 師三級職護一名 11/3前報名 限現公職護理師報名

 




※資格條件:
1. 經銓敘審定師(三)級現職公職護理師。
2.護理相關系、所畢業,並依醫事⼈員⼈事條例第四條規定具下列條件之⼀:
(1)經公務⼈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職業證書。
(2)經專⾨職業及技術⼈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職業證書者。
3.須熟知各項衛⽣保健法規及相關法令。
4. 須具備醫藥、衛⽣保健等專業知能。
5. 須具有溝通、協調、分析判能⼒及⾼度之服務熱忱。
6. 無⾼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特種考試等限制轉(調)任情事、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7.具從事勞⼯健康服務護理⼈員資格者尤佳(或錄取者應接受本校指派參加勞⼯健康服務護理⼈員之訓練並取得資格)。

※⼯作項⽬:
1.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與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辦理本校工作者(含全體教職員工)健康檢查、進出實驗室人員特殊健康檢查。(2%)
2. 健康檢查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2.5%)
3. 協同職業醫學科醫師進行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2%)
4. 辦理職業傷病及一般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15%)
5. 職業醫師臨廠服務之年度招標及執行。(2%)
6. 辦理本校工作者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及實施。(50%)
7. 辨識評估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危害與提出作業環境安全衛生設施改善規劃之建議。(2.5%)
8. 調查本校工作者健康情形與作業之關連性,並對健康高風險工作者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採取必要之預防及健康促進措施。(2.5%)
9. 協助雇主選配工作者從事適當之工作與提供復工工作者之職能評估、職務再設計或調整之諮詢及建議。(2.5%)
10. 辦理骨骼肌肉人因工程的危害控制及過勞遇措施、母性保護措施相關業務。(2%)
11. 教育部與勞動部安全衛生計畫之申請、執行及追蹤考核。(15%)
12. 相關法規規範事項及其他交辦工作事宜。(2%)

※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法。
2、請於應徵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包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若檢附影本請於文件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A4格式)後上傳至該系統:
(1)現職派令
(2)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訓練進修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外語能力證明資料或其他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6)若有曾任主管職務、同職務列等及各職務歷練之證明資料,亦請檢附資料(例如銓敘審定函、派令等相關文件影本)
4、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甄選方式:
1、資格審查:就上傳及系統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必要時舉辦業務測驗。
3、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本職缺正取1人、備取1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正取人員先由本校辦理商調,如原服務機關未於一個月內函復同意,則改商調備取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公職-校護-109彰化縣立二林高中徵護理師一名 限現任公職、10/22前線上報名

 





  • 徵才機關
     
    彰化縣立二林高級中學
  • 職  系
     
  • 官等職等
     
    師三級
  • 名  額
     
    1(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  別
     
    不拘
  • 工作地點
     
    二林鎮
  • 上網期間
     
    109/10/16~ 109/10/22
  •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有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以機要人員任用之人員)。 
    2、國內外專科(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3、熟悉電腦辦公室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  
    4、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5、無涉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 
  • 工作項目
     
    1、辦理學校各項衛生保健業務。 
    2、辦理學生保健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立二林高級中學(彰化縣二林鎮中西里二城路6號)
  • 職絡方式
     
    ※聯絡方式:本校人事室(04)8960121轉2490人事室主任、2491組員。 
    ※說明: 
    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2.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大頭照(勿用生活照)(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MyData操作手冊_一般人員_15_1081108.pdf)。 
    (2)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_15_1081108.pdf)。 
    (3)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如無免附)。(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歷年學習時數及其他證明文件上傳操作說明_15_1081108.pdf) ,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資料內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3.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截止日期:同報名期限。 
    5.如有相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資訊客服專線(02)23979108。 
     
    ※備註: 
    (1)經錄用人員由本校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本案得視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應徵人員均不符本校需求時得從缺。 
    (3)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
  • 相關網址
     
    https://www.elsh.chc.edu.tw/
  • 相關附件
     

公職-公衛-109 嘉義縣朴子市 徵護理師 二名 10/19前報名

 






護理師

 

>
嘉義縣衛生局

 

>
一般人員

 

>
師(三)級

 

>

 

>
2

 

>
不拘

 

>
61-嘉義縣

 

>
109/10/16~109/10/19

 

>
1、大學(或技術學院)以上護理學校畢業。
2、需具備護理師專業證照。

 

>
辦理護理相關工作。

 

>
嘉義縣朴子市衛生所
電子地圖

 

>
hb1118@mail.cyshb.gov.tw

 

>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全份,含二百字以內之自傳)、
全部學經歷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服務證明、
專業證照及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9年10月19日郵寄或逕送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3號」嘉義縣衛生局人事室,
並請於信封上註明係應徵「嘉義縣朴子市衛生所護理師職務」
(現職人員請一律使用人事行政總處線上應徵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合適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通知者恕不退件,
面試後未錄取者恕不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履歷表等相關資料,
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洽詢電話:(05)3620600轉331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