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成績擇優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 3 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貳、工作地點:本校(新竹縣竹東鎮大林路 2 號)。
參、工作內容:
一、辧理教育部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與急救教育訓練。
二、傳染病防治(含新冠肺炎列管追蹤、傳染病個案追蹤管理、接觸者追蹤檢查)。
三、辦理進修部護理工作、緊急意外事故之處理。
四、辦理進修部教職員工生衛生保健。
五、辦理特殊疾病學生追蹤輔導管理。
六、協助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
七、協助進修部相關教學事務之行政工作。
八、支援日校衛生及護理工作。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肆、工作時間:每日上班 8 小時,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
說明如下:平日:週一至週五
14:00 至 22:00。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以 08:00 至 12:00 及 12:30 至 16:30 為原則。
伍、僱用期間:1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
※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或年滿 65 歲時,應即無條件解僱。如主管機關次年仍核定本員額時,經考評服務成績優良且未逾年齡限制者得予繼續僱用。
陸、 報酬:5 等 280 薪點,折合月薪約 34,916 元。
柒、報名資格(需同時符合下列各款之條件):
一、 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二、 專科(含)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護理實務經驗 2 年以上。
三、 具 Word、Excel 及網際網路等基本資訊能力者。
四、 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年齡未滿 65 歲。
捌、報名方式及期限:一律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與電子郵件報名)。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及最近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身分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相關經歷服務證明影印本;以及其他個人專長證照證明等(護理專業、英檢…等,無者免附),報名資料請以
A4 格式排列裝訂,信封註明應徵護理人員,於 110 年
11 月
26 日前(郵戳為憑)逕寄「31046 新竹縣竹東鎮大林路 2 號 國立竹東高級中學人事室」收,並請來電確認是否寄達,聯絡電話:03-5962024 轉 700、701。
玖、備註:
一、甄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甄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壹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必要時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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