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彰化縣衛生局
- 職 系無
- 官等職等師(三)級
- 名 額1名
- 性 別不拘
- 工作地點埤頭鄉
- 上網期間110/08/26~ 110/09/02
- 資格條件1.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在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公職醫事人員(公職護士或護理師,不含以機要任用之人員)。
2.具大學以上護理助產或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 工作項目辦理公共衛生保健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健安街119號(彰化縣埤頭鄉衛生所),或優先調派支援本縣偏遠地區或其他鄉鎮市區衛生所。
- 職絡方式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至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76/)首頁/表單下載及統計報表/人事類項下下載「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個人資料表」及「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徵詢意向書」各1份(表格請務必填妥檢附,如有育嬰留職停薪者,請勾選採計甲式或乙式以利核算,並檢附育嬰之銓審資料),並連同最高學歷證明、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及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語言能力如無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附件僅允許上傳1個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請先合併成1份PDF檔再行後上傳)。
3.應徵者請詳實登載履歷資料,若有遺漏及不齊恕不計分,不再通知更正;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如就學經歷初審後均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另行公告甄選;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單位視用人需求擇優辦理。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徵才資訊/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局聯絡人:科員黃先生,電話:04-7115141分機5824。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 相關網址https://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76/
- 相關附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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