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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109年9月4日起至109年9月18日止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檢覈及格並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2.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具3年以上地區醫院層級以上之醫療院所(不含診所)、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臨床護理經驗。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5.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及協調溝通能力,並能配合加班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衛生所門診業務、公共衛生及疾病防治等事項。

2.協助行政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各區衛生所(詳細職缺區所將於錄取公告日併行公布)

名額

正取7名,備取14名。

報名方式

請至本局網站下載報名表(http://www.health.ntpc.gov.tw-本局徵才)備齊相關資料,於109年9月18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人事室薛小姐(郵戳為憑)

※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各區衛生所護理師職務】。

應繳資料

請備齊以下報名文件(影本須加蓋私章切結與正本相符),以A4格式依下列順序排列俾利審查,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1.甄選報名表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考試及格證書(公務人員高考、專技高考或檢覈及格證書)影本 1份。
4.護理師證書影本1份。
5.最高學歷證書及護理相關學歷證書 (以國外學歷應徵請另依報名表說明繳交相關文件)影本1份。
6.合計至少3年於地區醫院層級以上、衛生所及健康服務中心之臨床護理服務經歷證明文件。
7.如現為公務人員應另附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份。

※資格證件未附完整者,視同棄權,不再通知補件。

考防疫注意事項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請應考人詳閱「應考防疫注意事項」並配合辦理。

1.禁止陪考。但應考人因特殊情形,以1人陪考為限,並請將「陪考人員申請書」,併同甄選報名表等應繳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審核結果將與初審合格名單併同公告。

2.「健康關懷表」於考試當日現場繳交。

初審合格
名單公告

109年10月23日(五)

筆試(50%)

109年11月7日(六)

內容:公共衛生實務(以衛生所業務為主)

※筆試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日併行公布

筆試通過
名單公告

109年11月18日(三),依筆試成績錄取前42名參加面試。

面試(50%)

109年11月28日(六)

地點: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錄取公告

109年12月11日(五)

分發日期

109年12月18日(五)

依總成績排名順序選填區所,一經擇定,不得任意更改。

備註

1.各項公告請逕至本局網站-本局徵才查詢( http://www.health.ntpc.gov.tw ) 

2.本局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就應徵人員甄選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任用作業,惟應徵人員均非適當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

3.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增列備取人員,列冊候用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本局及所屬各區衛生所之公務人員、公職護理人員不得報名本次甄選。

聯絡方式

聯絡人:薛小姐

聯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3320

電子郵件:AM7810@ntpc.gov.tw

檔案名稱下載數檔案大小
 109年衛生所護理師甄選報名表.doc10860KB
 109年衛生所護理師甄選報名表.odt4120KB
 109年衛生所護理師甄選報名表.odt4721KB
 應考人防疫注意事項.pdf25272KB
 附件1-健康關懷表(應考人防疫注意事項).pdf31144KB
 附件2-陪考人員申請書(應考人防疫注意事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