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
二、職
稱:約僱護士。
三、名 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四、薪
資:待遇以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44,688元起薪(含地域加給)。
五、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校進修部護理工作、及緊急意外事故之處理等工作。
(二)支援日校衛生保健組業務工作。
(三)協辦健康促進學校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下午2時至10時(配合機關學校上班、上課日期)。
七、僱用期限:
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優良者,次一年度得予續僱;惟僱用期間內,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依學校衛生法第7條及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第8條等規定收回核給本校之約僱護士員額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八、工作地點: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1號(本校進修部健康中心)。
九、資格條件:
持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並具備下列條件(一)(二)之一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具有二年以上之護理工作經驗者。
(三)具服務熱誠,品性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各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十、公告時間及方式:
(一)期間:自109年8月20日(星期四)起至8月24日(星期一)止。
(二)方式:
1.本校金門農工網站(https://www.kmvs.km.edu.tw/)。
2.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事求人」網站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十一、報名方式:通訊、現場報名。
十二、報名時間:
(一)現場:109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
(二)通訊:即日起至109年8月25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以郵局快捷寄達本校「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11號」國立金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人事室收(離島地區天候不佳,請及早報名,文件寄出時並先以電話告知,逾時不候),聯絡電話: (082)333274轉702或708。
十三、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電話:082-333274轉702或708)。
十四、繳驗證件:報名時請備齊證件影本1份依序裝訂成冊,請用白色A4紙張並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
(一)報名表(如附件1)。
(二)甄選簡要自傳(如附件2)。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影印在同一頁面) 。
(四)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影本。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六)委託書。
(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經歷服務證明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請檢附與擬任工作
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護理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證件正本於甄試當天驗證,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十五、公告初審合格名單:經書面審查合格者,109年8月2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於本校網站
(https://www.kmvs.km.edu.tw/),公告參加甄選名單,不另行通知,不合格者不予退件。
十六、甄選方式:
(一)筆試:以護理專業知識及學校相關護理常識為範圍佔總成績60%。
(二)口試:專業知能、工作認知等等,佔總成績40%。
2項成績總分高低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以筆試成績為優先排序,惟甄選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十七、甄選日期與地點:
甄選日期:109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止,並請於上午8時40分前至人事室辦理報到(行政大樓2樓)。
甄選地點:本校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甄試。
十八、甄選結果:
(一)錄取名單於1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後公告於本校網站。
(二)正取人員報到時間另行通知。
(三)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校需求或期望者,本校得斟酌情形從缺之。
(四)擇優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並以遞補本次職缺為限。
(五)對於本次甄試如有疑義,請撥申訴電話:082-333274-708。
十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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