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內容說明 |
職務名稱 |
校聘職業安全衛生護理師 |
人數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敘薪標準 |
一、 依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每月核支約新臺幣 32,422 元整(含勞保、健保及勞退等個人負擔額) 。 二、年終獎金等依相關規定另計。 |
工作內容 |
一、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辦理本校勞工健康服務工作。 二、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辦理人因工程肌肉骨骼傷害預防、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職場母性健康保護四大健康管理計畫。 三、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
報名資格 |
一、國、內外大專(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或具2年(含)以上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護理工作經驗者。 二、已取得護理師證書。 三、具勞工健康護理服務人員證照。 四、具備勞工健康服務人員經驗尤佳。 五、具ACLS(高級心臟救命術)證照。 六、具Excel、PowerPoint、Word等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
報名日期 |
民國 109
年 08 月 06日起至民國 109 年 08 月 28日17:00止 |
報名須知 |
一、
採通訊方式報名,並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
大專(含)以上學歷證明影本或2年以上工作證明。 (二)
護理師、勞工健康護理服務人員、及ACLS(高級心臟救命術)等證照及證書影本。 (三)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請至各縣市勞保局申請或以自然人憑證上勞保局網站查詢列印。 二、郵寄地址: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總務處營繕組黃小姐收(72045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並請註明【應徵校聘職業安全衛生護理師】。 |
甄選方式 |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甄選,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
僱用期間 |
一、
上班報到日期:依實際通知為主。 二、
雇用期間:自正式上班日起,試用期間為三個月;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程序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由備取人員遞補,惟備取人員仍應先行試用程序。 |
備註說明 |
一、
僱用人: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簡稱甲方;受僱人簡稱乙方。 二、
僱用契約樣稿與人員管理要點請參見本校「約用人員勞動契約書」與「校務基金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網址 http://personnel.tnnua.edu.tw/files/11-1013-1689.php?Lang=zh-tw。 三、
投件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於本次徵聘作 業期間使用蒐集、處理及利用相關個人資料。 |
聯絡方式 |
本案聯絡人(06)693-0100分機1555,總務處營繕組黃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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