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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校護-109 彰化縣 國立二林工商徵 進修部約僱 護理師一名 8/19前報名8/26口試+實作

二林工商

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109年度約僱護士甄選簡章

 

一、依    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

二、職    :約僱護士(5280薪點,月薪34,916元)

三、名    :正取1名,備取2名。

四、工作內容:辦理本校進修部健康中心業務及衛生保健護理等工作因應業務需要支援日

             校護理工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時間:配合進修部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下午14時至22),並得視本校需要調整。

六、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1091231日止,僱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優良者,次一年度得予續僱;惟僱用期間內,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依學校衛生法第7條及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第8條等規定收回核給本校之約僱護士員額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七、工作地點: 彰化縣二林鎮豐田里斗苑路四段500號,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進修部。

八、資格條件:

(一)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服務熱誠,品性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九、報名方式:一律採掛號郵寄方式報名請列印附件3.黏貼於信封封面

    ()自即日起至109819(星期三)前檢附報名表及附件掛號郵寄本校。

        (以寄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件寄出後請務必來電本校人事室

         04-8962132370371確認本校是否收到郵件)

    ()郵寄地址:「52653彰化縣二林鎮豐田里斗苑路四段500號 國立二林工商人事室」收                

十、繳驗證件:報名時請備齊證件影本1份依序裝訂成冊,請用白色A4紙張並以迴紋針於左

              上角固定,裝於信封郵寄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件1)。

  () 甄選簡要自傳(如附件2)。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影本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六)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經歷服務證明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請檢附與擬任工作

       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護理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 退伍證書或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證件正本俟錄取後驗證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十一、公告初審合格名單:經書面審查合格者,109825(星期二)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站

                       (http://www.elvs.edu.tw/)公告參加甄選名單,不另行通知

                        格者不予退件。

十二、甄選方式:依面試(40)及實作(60)2項成績總分高低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以實作

                成績為優先排序,惟甄選成績未達80()以上者不予錄取。

十三、面試(含實作)

     ()參加甄選人員請於109826(星期三)上午8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行政

         大樓2),上午830分起開始面試,逾時不候。

     ()面試時間為10~15分鐘,實作時間為20分鐘(題目採現場抽題)

十四、甄選結果:

(一)錄取名單於109827(星期四)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二)錄取人員報到時間:本校另行通知。

(三)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校需求或期望者,本校得斟酌情形從缺之。

(四)擇優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五)對於本次甄試如有疑義,請撥人事室申訴電話:04-8962132370371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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