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 |
一般人員 | |
士(生)級 | |
護士 | |
1 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 至2 人, 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相關科系之學校畢業。 2.專業證照: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照,具失智專業訓練或 長照專業訓練者尤佳。 3.經歷:護理臨床工作年資2 年(含)以上(請檢附在職證 明或離職證明均可)。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 遷法第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條件 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 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
1. 主責安養、養護及失智住民評估、照護及追蹤等各項工作。 2. 配合辦理預防保健、疾病管理及ISO 認證等執行相關業務。 3. 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指標各項相關業務。 4. 代理責任護理請假之住民照護相關業務。 5. 輪流擔任本組醫護值勤及緊急救護工作。 6. 臨時交辦事項。 | |
彰化縣田中鎮組中南路二段421 號 | |
1.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
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
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
【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
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護理師或護士)
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
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
取得履歷資料。
2.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報名請至本會網站
(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
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一般人員」填寫,
並檢附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護士或護理師)
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於109 年3 月4 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護士職缺)。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符合業務
需要者,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
恕不通知。
5.通信報名地址: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 號
;聯絡電話:04-8747647#107;
聯絡人:人事室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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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2-24 | |
109-03-04 | |
109-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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