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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09年彰化榮民之家 徵護士 一名 3/4前報名 擇優另行通知面試+筆試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護士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士(生)級
職稱:護士
名額:1 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 至2 人,
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資格條件: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相關科系之學校畢業。
2.專業證照: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照,具失智專業訓練或
長照專業訓練者尤佳。
3.經歷:護理臨床工作年資2 年(含)以上(請檢附在職證
明或離職證明均可)。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
遷法第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條件
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
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1. 主責安養、養護及失智住民評估、照護及追蹤等各項工作。
2. 配合辦理預防保健、疾病管理及ISO 認證等執行相關業務。
3. 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指標各項相關業務。
4. 代理責任護理請假之住民照護相關業務。
5. 輪流擔任本組醫護值勤及緊急救護工作。
6.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彰化縣田中鎮組中南路二段421 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
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
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
【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
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護理師或護士)
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
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
取得履歷資料。
2.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報名請至本會網站
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
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一般人員」填寫,
並檢附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護士或護理師)
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於109 年3 月4 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護士職缺)。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符合業務
需要者,另行通知筆試及面試。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
恕不通知。
5.通信報名地址: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 號
;聯絡電話:04-8747647#107;
聯絡人:人事室張先生。
有效期間(啟):109-02-24
有效期間(迄):109-03-04
發布日期:10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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