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北區衛生所(新竹市國華街69號1樓)
官職等 :
師(三)級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具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4.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5.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形。
工作內容:
辦理衛生保健、傳染病防治、緊急救護、精神醫療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 遇:
不註明
報名手續: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09年2月26日前,
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上傳相關附件。
(附件包含學歷、考試及格證書、專業證照、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或非現職醫事人員請檢具紙本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相片、自傳)、學歷、考試及格證書、專業證照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後於填表人欄簽章,其餘附件影本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逕寄:「新竹市衛生局(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
信封併請註明「應徵新竹市北區衛生所護理師及日間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評分或視實際需要擇優另行通知甄審;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5355191轉130郭先生。
備 註: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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