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 |
一般人員 | |
士(生)級 | |
護士 | |
2 名(得依需要列候補2 至4 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 翌日起3 個 | |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考試: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考試護士或護 理師類科 考試(含檢覈)及格。 3.銓審:現職或曾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之公務人員 ,具護士或 護理師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無則免) 4.考績:近5 年考績3 年甲等、2 年乙等以上。(無則免) 5.獎懲:近5 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 申誡3 次(含) 以上懲處紀錄。 6.專業證照:具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7.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 工作熱忱。 8.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 遷法第12 條所 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條件 相等而為因公致 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
1.保健組護理業務。 2.配合本家輪值夜間及假日勤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花蓮市府前路29 號 | |
1.現職人員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 【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 及【我的履 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 、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 專業(護士或護 理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 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及完成授權取得 履歷資料。 2.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 「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 ,於109 年2 月 19 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保健組護士職缺」)。 (2)請檢附外補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 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 最高學歷畢業證 書、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 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 ,另行通知面試。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5.聯絡電話:03-8223111#206;聯絡人:人事管理員羅小姐。 | |
109-02-12 | |
109-02-19 | |
109-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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