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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09 花蓮榮家 徵護士 2名 限現職公職人員報名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護士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士(生)級
職稱:護士
名額:2 名(得依需要列候補2 至4 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
翌日起3 個
資格條件: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考試: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考試護士或護
理師類科
考試(含檢覈)及格。
3.銓審:現職或曾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之公務人員
,具護士或
護理師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無則免)

4.考績:近5 年考績3 年甲等、2 年乙等以上。(無則免)
5.獎懲:近5 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
申誡3 次(含)
以上懲處紀錄。
6.專業證照:具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7.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
工作熱忱。
8.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
遷法第12 條所
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條件
相等而為因公致
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1.保健組護理業務。
2.配合本家輪值夜間及假日勤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花蓮市府前路29 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現職人員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
【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
及【我的履
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
、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
專業(護士或護
理師)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
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及完成授權取得
履歷資料。
2.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
「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
,於109 年2 月
19 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保健組護士職缺」)。
(2)請檢附外補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
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
最高學歷畢業證
書、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
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
,另行通知面試。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5.聯絡電話:03-8223111#206;聯絡人:人事管理員羅小姐。
有效期間(啟):109-02-12
有效期間(迄):109-02-19
發布日期:1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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