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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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醫事人員護理師任用資格並曾擔任護理工作二年以上經驗者(非本府所屬學校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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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學校護理師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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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二、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
報名及資料填寫請至網址:http://bit.ly/31DoNzs
四、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五、報名截止日期:109年2月18日17時截止。
六、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任免銓敘科陳小姐(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七、聯絡電話:(049)2242753
八、正取1名,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九、「徵求人才錄取結果」公告網址:https://bit.ly/2GHIoGT
二、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
報名及資料填寫請至網址:http://bit.ly/31DoNzs
四、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五、報名截止日期:109年2月18日17時截止。
六、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任免銓敘科陳小姐(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七、聯絡電話:(049)2242753
八、正取1名,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九、「徵求人才錄取結果」公告網址:https://bit.ly/2GHIo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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