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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校護-111臺東蘭嶼鄉椰油國小 徵護理師一名 8/2前報名 擇優通知面試

 





臺東縣蘭嶼鄉椰油國民小學

職稱

護士或護理師

職系

職等

士(生)級或師(三)級

工作地點

臺東縣蘭嶼鄉

需求名額

1

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辦理學校護理、衛生工作、學校健康促進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非現職人員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

2、具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及法定任用資格(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一律採紙本應徵,不接受線上應徵。
(二) 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排列:(1-4表格,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https://reurl.cc/WXgmnL 可由搜尋區塊搜尋)
1. 00-臺東縣政府甄選報名表
2. 10-本府公務人員陞任評分表
3. 20-切結書1份
4. 30-本府甄選簡要自傳
5.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8.專門職業證書 (正反面影本)
9.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10.最近5年訓練及進修之資料
11.通過英檢測驗證書(無者免附)
(三) 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人事處:
1. 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簡先生
2. 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 聯絡電話:089-326141 轉527

備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椰油國小校護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府人事處承辦人,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另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非公職-校護-111 臺北教育大學 徵約用 護理師一名 8/16前報名 擇優複試

 








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甄聘「行政組員(約用護理師)」公

 

服務單位

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

職稱

行政組員(約用護理師)

薪資

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行政組員」職級265薪級 (新台幣34,370 )起薪及專業加給6000元,任職滿一年以上,視工作績效專業加給調升至8000元。

名額

1

公告期間

即日起至111816()

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系所畢業。

二、 具備護理師證書、護理師執業執照。

三、 任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臨床護理工作年資2()以上。

四、 持有ACLSETTCEMT-1BLS等其中一項急救專業證照。

五、 具公文書寫、WordExcelPower 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 具健康相關研究所(碩士)學歷、加護病房或急診工作經驗、學校護理人員實務工作經驗、曾撰寫申請公部門計劃經驗及其他相關證照(如健康促進管理師證照、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書、英語檢定證明等)尤佳。

七、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工作項目

一、 校園傳染病相關業務及衛教宣導

二、 意外傷害處置與緊急救護處理

三、             執行健康促進計畫

四、 校內外考試及活動醫護支援

五、 協助職醫臨場服務

六、 一般行政業務

應備文件

一、 意者請備齊文件於民國111816()前以郵件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且不接受補件。

二、 文件請寄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134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 (註明:應徵護理師)

三、 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各項表格文件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請使用A4白色紙張列印,並依以下順序排列裝訂。

(一) 報名表(如附件1),本檔案請於111816()前寄送電子郵件信箱e-mailstl@tea.ntue.edu.tw 

(二)      身分證明文件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四)      護理師證書、護理師執業執照、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證明

(五)      急救專業證照

(六)      其他與本案相關有利審查之證照或專長證明文件

(七)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如附件2

一、 初審(資格審查)及複審(筆試及面試)

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以電子郵件通知參加複審,未獲通知複審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檢送之應徵資料僅供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3名,正取人員棄權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 3 個月(自徵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三、 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四、 聯絡電話:02-6639-668882047  徐彩莉 營養師


公職-公衛-11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佳里榮譽國民之家 徵 護士一名 7/29前報名 擇優通知面試

 







護士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佳里榮譽國民之家
官職等:士(生)級
職稱:護士
名額: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資格條件: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護理科系畢業。
2.經歷:護理工作年資2年(含)以上。
3.專業證照:領有護士證照或護理師證照並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士(生) 級(含)以上任用資格。具長期照護能力,Level 1、2、3證書者尤佳。
4.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及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1.獨立使用周全性評估工具完成所有榮民健康照護評估工作。
2.撰寫護理之個別化照護計畫及執行。
3.承辦業務統計分析等文書作業。
4.配合本家保健組夜間輪值及護送。
5.住家榮民醫療服務照顧等工作。
6.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南市七股區三股里147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作業報名方式:

(1)現職公務人員: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非公務人員: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11729日前掛號郵寄本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藥劑生職缺」。

2.現職公務人員請上傳(非公務人員請郵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專業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報名表(線上報名者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現職公務人員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

另行通知面試並辦理筆試(專業科目)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聯絡電話:(067880664 分機111;聯絡人:周小姐

有效期間(啟):111-07-21
有效期間(迄):111-07-29
發布日期:11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