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粉絲團

關於部落格

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公衛-111 新北市衛生局 徵 衛生所護理師 七名 7/20前報名 8/20筆試 9/3面試


 





【徵才公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各區衛生所公職護理師甄選公告


報名時間

111627日起至1117月20日止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檢覈及格並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2.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具3年以上地區醫院層級以上之醫療機關()(不含診所)、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臨床護理經驗。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法院(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5.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及協調溝通能力,並能配合加班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衛生所門診業務、公共衛生及疾病防治等事項。

2.協助行政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各區衛生所(詳細職缺區所將於錄取公告日併行公布)

名額

正取7(含預估缺2),備取35名。

(本局得視實際出缺情形增加錄取名額,如有異動請詳見本局網站。)

報名方式

請至本局網站下載報名表(http://www.health.ntpc.gov.tw-本局徵才)備齊相關資料,於1117月20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第一行政大樓5樓)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

※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111年新北市各區衛生所護理師職務】。

應繳資料

請備齊以下報名文件(影本須加蓋私章切結與正本相符),以A4格式依下列順序排列俾利審查,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1.甄選報名表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考試及格證書(公務人員高考、專技高考或檢覈及格證書)影本 1份。

4.護理師證書影本1份。

5.最高學歷證書及護理相關學歷證書 (以國外學歷應徵請另依報名表說明繳交相關文件)影本1份。

6.合計至少3年於地區醫院層級以上之醫療機關()(不含診所)、衛生所及健康服務中心之臨床護理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勿檢附執業登記資料)

7.如現為公務人員或公職醫事人員應另附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份。

※資格證件未附完整者,視同棄權,不再通知補件。

應考防疫注意事項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請應考人詳閱「應考防疫注意事項」並配合辦理。本局將依疫情狀況,滾動式調整相關事項並於本局官網公告,請應考人隨時留意。

1.禁止陪考。但應考人因特殊情形,以1人陪考為限,並請將「陪考人員申請表」,併同甄選報名表等應繳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局,審核結果將與初審合格名單併同公告。

2.「健康關懷表」於考試當日現場繳交。

初審合格

名單公告

11185()

筆試(50%)

111820()

內容:公共衛生實務(以衛生所業務為主)

※筆試地點於初審合格名單公告日併行公布

筆試通過

名單公告

111826(),依筆試成績錄取前84名參加面試。

(本局得視實際出缺情形增加面試名額,如有異動請詳見本局網站。)

面試(50%)

11193()

面試地點於面試人員名單公告日併行公布。

錄取公告

111921()

分發日期

111930()

依總成績排名順序選填區所,一經擇定,不得任意更改。

備註

1.各項公告請逕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徵才訊息查詢(http://www.health.ntpc.gov.tw)。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相關防疫措施及規定,如有調整相關事項及期程,將隨時於本局官網公告更新。

2.本案其中2名職缺係屬預估缺,如原任人員未離職,本局得予取消甄選。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就應徵人員甄選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任用作業,惟應徵人員均非適當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

3.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增列備取人員,列冊候用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本局及所屬各區衛生所之公務人員、公職醫事人員不得報名本次甄選。

聯絡方式

聯絡人:林小姐

聯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3321

電子郵件:AJ6650@ntpc.gov.tw





檔案名稱下載數檔案大小
 附件2-陪考人員申請表.pdf95331KB
 應考防疫注意事項.pdf144527KB
 附件1-健康關懷表.pdf226133KB
 111年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各區衛生所護理人員甄選報名表.docx97724KB

非公職-職護-111 台糖 台南廠 徵職護一名 8/15-26報名 書審取前五名 9/17簡報+口試


 



台糖公司111年度約僱護理人員甄選預定錄取1人,相關甄選事宜請詳閱甄選簡章。
一、報名期間自111年8月15日(星期一)至8月26日(星期五)止。
二、甄選方式採書面資料審查、簡報及口試。
三、簡報及口試名單於111年9月8日(星期四)10:00公告。
四、簡報及口試暫定於111年9月17日(星期六)舉辦。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後續將密切注意疫情發展、配合疫情指揮中心及各縣市政府宣布之警戒標準及防疫相關因應政策情形,規劃各項防疫應變措施,並即時公告於本公司網站,請應試人做好健康管理並留意相關訊息。
相關檔案:
約僱護理人員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
約僱人員

 

>
比照評價7等1級(新臺幣35,510元)

 

>

 

>
1

 

>
72-臺南市

 

>
111/07/04~111/08/26

 

>
學歷: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
需具備資格條件:(一)護理師(護士)證書。(二)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或已完成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訓練課程之訓練合格證明。
詳如簡章(請至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網站/雲端服務/人才招募項下查閱下載)

 

>
(一)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訂醫護人員及勞工健康服務人員臨場服務事項。
(二)其他相關交辦事項。
詳如簡章(請至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網站/雲端服務/人才招募項下查閱下載)

 

>
臺南市。 詳如簡章(請至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網站/雲端服務/人才招募項下查閱下載)
電子地圖

 

>
a03849@taisugar.com.tw

 

>
聯絡人:劉信揚
連絡電話:06-3378888轉分機945
詳如簡章(請至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網站/雲端服務/人才招募項下查閱下載)

 

>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非公職-職護-111 臺灣士地銀行 徵約用職護2名 7/13前報名 擇優通知面試

 









 

 

>
其他人員

 

>

 

>

 

>
2

 

>
10-臺北市

 

>
111/07/05~111/07/13

 

>
(一)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
(二)已取得護理師證書或護士證書。
(三)已取得執業執照者。
(四)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訓練合格,若合格證書自取得日至公告日已逾3年者,須加附3年12小時在職教育訓練證明。
(以上均須取得)

 

>
職業安全衛生法暨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等法令規定應辦事項

 

>
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6號臺灣土地銀行總行
電子地圖

 

>

 

>
1.意者請檢附
(1)履歷表及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學歷證件影本、
(4)證照:護理師證書或護士證書、執業執照、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等影本(請以A4紙
張影印並核與正本相符章依序裝訂),
於111年7月13日報名截止日期前掛號寄
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53號總務處勞安科收
(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契約護理員甄選」
(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
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掛號郵資,俾利郵寄)。
2.甄選時間:另行通知(務必留下聯絡電話)。
3.甄選地點:總務處會議室。
4.聯絡電話:(02)23483129總務處勞安科程先生。
5.面試:口試。
附註:
1.薪資:月薪38,576元整(享有勞、健保)。
2.錄取人員進用後先行試用6個月,經考評合格者於試用期
滿後正式續僱,未合格者解僱。
3.擔任契約護理人員期間,適逢本行依「財政部所屬金融
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委外舉辦新進人員(護理類組)公開甄試時
,應積極參加應試並取得錄取資格,如未應試或應試未錄取,
將終止契約或不辦理續約。
4.報名請依本行格式填寫,訊息公告於本行網站
https://www.landbank.com.tw/File/Get/3ac30c53-8d2e-40ec-ad42-1556ca87c524 (履歷表)、https://www.landbank.com.tw/File/Get/5679bd4d-b8c8-49cc-972e-74a7fba9946a(自傳),請下載附件檔案:履歷表及自傳格式。

 

>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非公職-職護-111 中央良行 中央印製廠 徵職護一名 7/24前網路報名 8/13筆試 9/17口試

 








大護畢,年資不限


中央銀行所屬 中央印製廠中央造幣廠 111 年新進人員聯合甄試簡章





護理人員

 

>
中央印製廠

 

>
其他人員

 

>
4等

 

>
衛生行政

 

>
1人

 

>
23-新北市

 

>
111/07/05~111/09/30

 

>
學歷:須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所定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之境外大學取得學士學位畢業證書以上者。
其他特別資格條件:
(1)具有護理師證書。
(2)完成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7條第2項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教育訓練課程,經考試及格核發證書者。

 

>
1.須向主管機關辦理執業登記。
2.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法令、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要求等事項。
3.診所相關業務。

 

>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235號 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二段200號
電子地圖

 

>
hshuang@mail.mcu.edu.tw

 

>
試務承辦單位:銘傳大學
地址:11162臺北市基河路 130 號 3 樓
電話:(02)2880-9008 傳真︰(02)2883-5554
網址:https://cbc-cpcm.mcu.edu.tw/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30~12:00
13:00~17:00

 

>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公職-公衛-111雲林縣政府衛生局徵 公職護理師 七名 (虎尾、古坑、大埤、麥寮、臺西、元長、口湖)7/9前報名

 









護理師

 

>
雲林縣衛生局

 

>
其他人員

 

>
師三級

 

>

 

>
1

 

>
63-雲林縣

 

>
111/07/06~111/07/09

 

>
一、學歷:專科學校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考試:具有衛生福利部核發護理師證書,並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
三、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以內血親、姻親之情形;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五、經錄用人員由本局向其現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
公共衛生、綜合保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2.雲林縣古坑鄉衛生所(雲林縣古坑鄉西平村中山路391號)
3.雲林縣大埤鄉衛生所:雲林縣大埤鄉北和村中山路4號
4.雲林縣麥寮鄉衛生所 (雲林縣麥寮鄉光復路4號)
5.雲林縣臺西鄉衛生所(雲林縣臺西鄉民生路36號)
6.雲林縣元長鄉衛生所(雲林縣長南村元中路8號)
7.雲林縣口湖鄉衛生所雲林縣口湖鄉中正路一段114號

電子地圖

 

>
yls063@ylshb.gov.tw

 

>
人事室廖小姐,聯絡電話:05-7002189

 

>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