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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公衛-110年 疾管署 徵 防疫+檢疫短期約僱護理師 疾管署15名、臺北區6名、北區(桃園)4名 6/28前線上報名

 





非公務人員

本署

2021076

約用護理師(徵才案號:1801)

正取 15 人 候補 人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3.領有護理師證書。
(以上均請檢附相關證明)
※擅長溝通協調,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統計分析等操作尤佳。

1.防、檢疫相關業務。
2.疫情調查及疫苗接種相關行政處置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進用後,本署得依業務實際需要實施工作輪調。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本署各業務單位)※因應業務及疫情需要,可能進行工作調動及上班地點異動(如支援疫情等)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本署人事室)

林小姐

2021/6/21

2021/6/28

1.請於110年6月28日前於本署網站http://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3.完成報名後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約用人員用,請於本署人才招募下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工作經驗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資料影本,於截止日前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本署人事室)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護理師(徵才案號:1801)」(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工作期間:本職缺為定期契約,預定自到任之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薪資月支新台幣49,875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5.本次公開甄選視報名情形提前結束或延長,經約談者,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網站(首頁/人才招募項下)。

公務人員履歷表(非公務人員-約用人員用).odt

1.如有登錄問題,請洽資訊室(分機3620林先生) 2.如有資格條件疑義,請洽人事室(分機3823林小姐、分機3838洪科長)


非公務人員

臺北區管制中心

2021077

約用護理師(徵才案號:1415)

正取 6 人 候補 人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3.領有護理師證書。
(以上均請檢附相關證明)
※擅長溝通協調,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統計分析等操作尤佳。

1.防、檢疫相關業務。
2.疫情調查及疫苗接種相關行政處置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進用後,本署得依業務實際需要實施工作輪調。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2樓(本署臺北區管制中心)※因應業務及疫情需要,可能進行工作調動及上班地點異動(如支援疫情等)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本署人事室)

林小姐

2021/6/21

2021/6/28

1.請於110年6月28日前於本署網站http://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3.完成報名後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約用人員用,請於本署人才招募下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工作經驗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資料影本,於截止日前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本署人事室)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護理師(徵才案號:1415)」(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工作期間:本職缺為定期契約,預定自到任之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薪資月支新台幣49,875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5.本次公開甄選視報名情形提前結束或延長,經約談者,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網站(首頁/人才招募項下)。

公務人員履歷表(非公務人員-約用人員用).odt

1.如有登錄問題,請洽資訊室(分機3620林先生) 2.如有資格條件疑義,請洽人事室(分機3823林小姐、分機3838洪科長)

非公務人員

北區管制中心

2021078

約用護理師(徵才案號:1508)

正取 4 人 候補 人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3.領有護理師證書。
(以上均請檢附相關證明)
※擅長溝通協調,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統計分析等操作尤佳。

1.防、檢疫相關業務。
2.疫情調查及疫苗接種相關行政處置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進用後,本署得依業務實際需要實施工作輪調。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2號(本署北區管制中心)※因應業務及疫情需要,可能進行工作調動及上班地點異動(如支援疫情等)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本署人事室)

林小姐

2021/6/21

2021/6/28

1.請於110年6月28日前於本署網站http://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3.完成報名後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約用人員用,請於本署人才招募下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工作經驗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資料影本,於截止日前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本署人事室)林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護理師(徵才案號:1508)」(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工作期間:本職缺為定期契約,預定自到任之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薪資月支新台幣49,875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5.本次公開甄選視報名情形提前結束或延長,經約談者,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網站(首頁/人才招募項下)。

公務人員履歷表(非公務人員-約用人員用).odt

1.如有登錄問題,請洽資訊室(分機3620林先生) 2.如有資格條件疑義,請洽人事室(分機3823林小姐、分機3838洪科長)





公職-公衛-110年 南投縣水里鄉衛生所 徵護理師一名 6/11前線上報名 ,必要時得通知面試

 




公開甄選本縣水里鄉衛生所1名護理師職缺

標題:公開甄選本縣水里鄉衛生所1名護理師職缺。

資格條件:護理專科學校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護理師證書,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一、官職等:師(三)級。

二、報名方式: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一)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應徵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

報名及資料填寫請至網址:https://forms.gle/i9Hpg6Dy5DLEfzwL6;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職缺工作地點:本縣水里鄉衛生所(南投縣水里鄉博愛路205 號)。

四、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必要時得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除正取1名外,得列候用1名(候用期限為甄審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五、公告日期:110年6月8日至110年6月11日。

六、報名截止日期:110年6月1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地址:南投市復興路6號)

八、聯絡電話:049-2228385 吳先生

護理師

 

>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
一般人員

 

>
師(三)級

 

>

 

>
1名

 

>
不拘

 

>
54-南投縣

 

>
110/06/08~110/06/11

 

>
護理專科學校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護理師證書,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辦理公共衛生相關工作。

 

>
職缺工作地點:本縣水里鄉衛生所(南投縣水里鄉博愛路205 號)。
電子地圖

 

>
renwoo@ntshb.gov.tw

 

>
一、官職等:師(三)級。
二、報名方式: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一)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應徵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
報名及資料填寫請至網址:https://forms.gle/i9Hpg6Dy5DLEfzwL6;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職缺工作地點:本縣水里鄉衛生所(南投縣水里鄉博愛路205 號)。
四、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必要時得通知面試,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除正取1名外,得列候用1名(候用期限為甄審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五、公告日期:110年6月8日至110年6月11日。
六、報名截止日期:110年6月1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地址:南投市復興路6號)
八、聯絡電話:049-2228385 吳先生

 

>

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公職-公衛-110年台東縣蘭嶼鄉衛生所 徵 護理師一名 6/7前報名

 


臺東縣蘭嶼鄉衛生所徵師(三)級護理師1名

     

    徵才機關:

    臺東縣蘭嶼鄉衛生所

    職  稱:

    護理師

    職  等:

    師(三)級

    工作地點:

    臺東縣蘭嶼鄉衛生所

    需求名額:

    1

    起始日期:

    11061  (公告7)

    結束日期:

    11067

    資格條件:

    1. 非現職人員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
    2. 具護理師證書及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3. 最近5年內需具有公、私立醫院(需為地區醫院以上)之臨床護理經驗累積達2()以上或具有公、私立醫院(需為地區醫院以上)之急重症病房臨床護理經驗1()以上,並辦理執業登錄有案。

    工作地址:

    臺東縣蘭嶼鄉紅頭村361

    聯絡方式:

    1. 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臺東縣衛生局/機關徵才/相關表件下載)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畢業證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專門職業證書(正反面)

    6)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7)執業登記證明(需與第6項資料相符)

    8)通過英檢測驗證書(無者免附)

    9切結書(請至臺東縣衛生局/機關徵才/相關表件下載)

    1. 聯絡電話:089-331171#227  承辦人:陳慧如
    2.   人: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
    3.  址: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36(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職稱)

    備  註:

    1. 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
    2. 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 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擇優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 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 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發布單位 :人事室
    發布日期 :2021-06-01
    截止日期 :2021-06-07
    機關(單位) :臺東縣蘭嶼鄉衛生所
    職稱 :護理師

    非公職-職護-110年臺北榮總新竹分院 徵職護一名 6/20前報名 擇優面試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職缺招考公告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職 稱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名 額 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工作場所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報名期限 110 年 6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6 月 20 日 

    應具備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國內外大專學歷以上畢業。

     三、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四、具從事醫院或公司行號勞工健康服務之經驗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 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 錄用。 

    工作項目 

    一、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結果之分析與評估、健康管理及資料 保存。

     二、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

     三、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 存。

     四、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 施之策劃及實施。

     五、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六、定期報告勞工健康服務之建議。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及 甄試方式 

    一、報名事項:

     (一)報名期限:110 年 6 月 20 日公告截止前送至本院(郵寄者 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院收發章為憑),信封外請註明 報名遴選職稱:秘書室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二)報名應檢附證件資料:(請用 A4 影印裝訂,如資格不符或 未獲錄取,恕不退件)

     1.履歷表(內貼 2 吋半身相片、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 箱、相關工作經歷等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蓋章,如有相關 證照或專長、資歷證明,請檢附影本,)。 

    2.身份證(正反面)、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證書等影本。 

    3.具榮民身份者,請檢附榮民證影本。 

    (三)郵寄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 81 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秘書室

     (四)聯絡人:秘書室蕭先生,電話:03-5962134 轉 102 

    二、甄試科目:逕行通知前往應試(包含面試、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