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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職護-110年臺北榮總新竹分院 徵職護一名 6/20前報名 擇優面試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職缺招考公告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職 稱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名 額 正取 1 名、備取 2 名 

工作場所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報名期限 110 年 6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6 月 20 日 

應具備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國內外大專學歷以上畢業。

 三、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四、具從事醫院或公司行號勞工健康服務之經驗尤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 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 錄用。 

工作項目 

一、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結果之分析與評估、健康管理及資料 保存。

 二、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

 三、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 存。

 四、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 施之策劃及實施。

 五、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六、定期報告勞工健康服務之建議。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及 甄試方式 

一、報名事項:

 (一)報名期限:110 年 6 月 20 日公告截止前送至本院(郵寄者 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院收發章為憑),信封外請註明 報名遴選職稱:秘書室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二)報名應檢附證件資料:(請用 A4 影印裝訂,如資格不符或 未獲錄取,恕不退件)

 1.履歷表(內貼 2 吋半身相片、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 箱、相關工作經歷等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蓋章,如有相關 證照或專長、資歷證明,請檢附影本,)。 

2.身份證(正反面)、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證書等影本。 

3.具榮民身份者,請檢附榮民證影本。 

(三)郵寄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 81 號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秘書室

 (四)聯絡人:秘書室蕭先生,電話:03-5962134 轉 102 

二、甄試科目:逕行通知前往應試(包含面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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