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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校護-110年 台中市立文華高中 徵護理師一名 4/21前線上報名 5/3筆試 5/6實作+口試

 



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等學校護理師甄選簡章【審定版】

1100315 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審議修正通過

1100325 中市教體字第 1100021516 號函核備

壹、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學校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護理人員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

貳、甄選職稱、職等、名額、辦公地點:

一、甄選職稱、職等、名額如下表:

職稱

職等

名額

備註

 

護理師

 

()

正取:1 名。

候補:視成績擇優得列候補名額最2 名。

 

二、辦公地點:本校(臺中市西屯區寧夏路 240 )或其他指派地點。參、性別:不拘。

肆、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護理人員法第 6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者。

三、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 4 條規定,依所領有醫事專門職業證書,分別取得各該類別醫事職務師()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甄選人員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四、具健保特約公私立區域醫院以上醫院臨床護理年資或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伍、工作內容:

一、辦理教職員工生護理、健康、衛生及環境教育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健康促進學校計畫、環境教育、協助校園衛生環境整潔工作、校園販售食品管理與學生餐廳衛生管理督導考核等衛生行政事項。

三、辦理學生平安保險業務及舉辦教職員工急救訓練研習。

四、辦理健康管理、宣導輔導事宜,包含健康篩檢、缺點矯治、醫療轉介、疾病通報、輔導之追蹤;傳染病防治、預防接種、登錄追蹤等;學生特殊疾病的收案建檔管理、會簽相關處、室、教師及辦理事故傷害緊急救護、照護、聯繫與監測事宜。

五、安排訪問或聯繫因病或無故缺席學生之家長。


六、協助學生事務行政等相關事項。

七、其他交辦事項。

陸、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

二、請於本(110)4 21 (星期三)前至本校人事室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網址:

https://www.whsh.tc.edu.tw/ischool/public/volunteer/volunteers.php?bid=982&id=344

,或掃描 QRCODE 報名

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排列掃描成 1 PDF 檔案 1.身分證(正、反面)

2.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無則免附)    

3. 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護理師執業執照。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經大陸地區公證

5. 現職派令(無則免附)

6. 最近 1 次銓敘部審定函(無則免附)

7. 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無則免附)

8. 其他相關資料:例如另有其他專業證照、英語能力證書者得加附證書或其他衛生宣導教育、 學生生活輔導、學生健康、急症危機處理等經驗者得加附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如未完整上傳歉難受理,視同未完成報名】

三、初試報名費新臺幣800元整(手續費自理)。利用各行庫自動櫃員機(實體ATM)轉帳或網

ATM線上即時繳款,轉入銀行別請選臺灣銀行(銀行代號004。經由本校網路報名系統取得個人繳費帳號,一組繳費帳號僅供一人使用。繳費期限自110412( 期一)上午10時起至110421(星期三)24時止,逾期不予受理。准考證自報名繳

費完成即可列印。有意報名者請審慎考量,初試無實質資格審查,請自行檢視是否符合應試資格,如經繳費後恕不受理退費。

甄選網站報名截止即行關閉系統,惠請確實把握時限,儘早完成報名程序,以避免於截止時間前,因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個人報名權益。

四、進入複試人員請於11056(星期四)上午820分起至9時止至本校報到,並繳交

複試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整後才能參加複試。

 

柒、甄選時間、方式:

一、甄選分初試複試兩階段進行,報名表件符合資格者始得參加初試,參加初試名單將於428(星期三)17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參閱,不另通知;報名人數如 8名以下(含8,不辦理初試,直接舉行複試,參加複試人員補交初複試報名費差額200


二、甄選項目及內容如下:

考試項目

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內容

成績比例

說明

 

 

 

 

 

 

 

 

 

 

初 試

 

 

 

 

 

 

 

 

1. 日期:

110 5 3 (星期一)上午

2. 考試時間、地點配合報名作業完成另行公布。

 

 

 

 

 

 

 

【筆試】

1.     以學校護理專業知識、學校衛生教育與相關法規暨校園安全危機事件處理知能為主。

2.     題型以是非、選擇、填充及簡() 答題為原則。

 

 

 

 

 

 

 

 

 

 

20%

1.  請於 110 5 3 (星期一) 上午依據本校公布之考試時間進入考場,逾時 20 分以棄權論。

2.  考試當日應攜帶准考證、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或護照)及健康聲明書,以便查驗, 並請依准考證號碼就座。

3.  試題疑義:請於 110 5 3 (星期一)考試結束起至當天下午 2 時前,以書面傳真提出, 傳真專線:04-36060018

4.  初試成績查詢:110 5 4 (星期二)中午前;初試成績複查:110 5 4 (星期二)

15 ~17 時止。

5.  依初試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前 8

名參加複試,與第 8 名同分時增額錄取參加複試。

6.  進入複試名單公告:110 5

5 (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

本校網站公告,請自行參閱, 不另通知。

7.  進入校園應配戴口罩、量測額溫等防疫措施。

 

 

 

 

1.  日期:

110 5 6 (星期四)上午

2.  考試時間、地點配合報名作業完成另行公布。

【實務演練】

護理實作、現場急救等。

 

50%

1.  請於上午 9 時前報到,逾時以

棄權論。

2.  考試當日應攜帶准考證、身分證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或護) 及健康聲明書以便查驗。

 

【口試】

護理專業知識、危機處置能力、衝突與問題解決能力、工作經歷、溝通表達能力 等。

 

 

 

3.依當日抽籤決定複試順序依序

複 試

 

30%

應試。

4.  實務演練考具由本校提供。

5.  每人實務演練以進入考場即開始計時 15 分鐘為限。

6.  每人口試以進入考場即開始計12 分鐘為原則、15 分鐘為限。

 

備註

1.  如逕舉行複試成績比例調整:實務演練 60%,口試 40%

2.  初試依成績高低錄取前 8 名參加複試,如初試錄取最低標準同分時增額錄取。

3.  複試成績相同時,以實務演練成績高低排序;如仍同分,再依口試成績高低排序, 提請甄審委員會審議後,送請校長圈選錄取人員。


捌、甄選結果:

一、甄選作業完成於 110 5 7 (星期五)17 時後在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並視成績擇優得列候補名額最多 2 名,候補期間為榜示之翌日起 3 個月,期滿未通知候補, 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二、甄選錄取後,由本校依規定辦理報到(含商調)相關作業,如發現證件不實、資格不符等原因而無法銓敘審定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玖、本簡章經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人事室。電話:04-23124000 511512




公職-公衛-110 彰化縣衛生局 徵 田尾鄉 護理師一名 4/15前報名

 






  • 徵才機關
     
    彰化縣衛生局
  • 職  系
     
  • 官等職等
     
    師(三)級
  • 名  額
     
    1名
  • 性  別
     
    不拘
  • 工作地點
     
    田尾鄉
  • 上網期間
     
    110/04/08~ 110/04/15
  •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在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公職醫事人員(公職護士或護理師,不含以機要任用之人員)。 
    2.大學以上護理助產或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公共衛生保健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饒平村光復路二段608號(彰化縣田尾鄉衛生所),或優先調派支援本縣偏遠地區或其他鄉鎮市區衛生所。
  • 職絡方式
     
    1.請應徵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及上傳個人大頭照、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操作步驟請至本局網站/表單下載及統計報表/人事類項下下載「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下載參閱),並於「上傳附件」處上傳以下資料(附件僅允許上傳1個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請先合併成1份PDF檔再行後上傳): 
    (1)「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個人資料表」及「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徵詢意向書」各1份(請至本局網站/表單下載及統計報表/人事類項下下載表格並填妥檢附,如有育嬰留職停薪者,務請勾選採計甲式或乙式以利核算,並檢附育嬰之銓審函)。 
    (2)最高學歷證明、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現任職務派令及銓審函、109年考績通知書及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語言能力如無免附)。 
    2.應徵者請詳實登載履歷資料,若有遺漏及不齊恕不計分,不再通知更正;應徵者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就學經歷初審後均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另行公告甄選;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人事)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3.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截止日期:公告次日起7日。 
    5.聯絡電話:(04)7115141轉5824,科員/黃先生。 
    ※備註: 
    (1)經錄用人員由本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相關網址
     
    https://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76
  • 相關附件
     

非公職-職護-110 衛福部 澎湖醫院 徵職護一名 4/16前報名

 



線上徵才內容
職務名稱約用職業安全護理師應徵人數1名
工作地點澎湖縣馬公市工作經驗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者,具勞工健康安全經驗及相關證照者尤佳
學歷高職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請繳交最高學歷證明)
可上班日期立即年齡
待遇月薪:護士(專科/大學)二等一級$30,487元、護理師(專科/大學)二等一級$33,487元起聯絡方式06-9261151轉50508人事室王主任、50728人事室陳先生
有效日期2021-04-16
備註工作內容:
1.新進員工體格檢查、在職員工健康檢查結果及其記錄之分析與評估健康管理及資料保存。
2.協助院方(僱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3.計畫與執行各項健康促進活動。
4.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
5.辦理未滿18歲勞工、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勞工、職業傷病勞工與職業健康相關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
6.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記錄之保存。
7.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施之策畫及實施。
8.員工意外事件預防、急救處理、照護及追蹤關懷。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可於本院首頁-便民服務-資料下載-人事室中下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經歷、護士證書或護理師證書、相關訓練證明等)於110.4.16下午五點前送達至本院人事室報名。

※若本院已遴補合適人才,請恕本院保有用人權及徵才訊息下架權。



約用職業安全護理師

 

>
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
其他人員

 

>

 

>

 

>
1

 

>
不拘

 

>
88-澎湖縣

 

>
110/04/07~110/04/16

 

>
1.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者。
2.高職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請繳交最高學歷證明)。
3.具勞工健康安全經驗及相關證照者尤佳

 

>
1.新進員工體格檢查、在職員工健康檢查結果及其記錄之分析與評估健康管理及資料保存。
2.協助院方(僱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3.計畫與執行各項健康促進活動。
4.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
5.辦理未滿18歲勞工、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勞工、職業傷病勞工與職業健康相關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
6.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記錄之保存。
7.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施之策畫及實施。
8.員工意外事件預防、急救處理、照護及追蹤關懷。
9.工作待遇:護士(專科/大學)二等一級$30,487元、護理師(專科/大學)二等一級$33,487元起

 

>
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
電子地圖

 

>
01052@pngh.mohw.gov.tw

 

>
06-9261151轉50508人事室王主任、50728人事室陳先生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可於本院首頁-便民服務-資料下載-人事室中下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經歷、護士證書或護理師證書、相關訓練證明等)於110.4.16下午五點前送達至本院人事室報名。

※若本院已遴補合適人才,請恕本院保有用人權及徵才訊息下架權。

 

>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公職-校護-110 臺北市信義區博愛國小 徵護理師一名 4/12現場報名 4/17筆試 4/24 電腦+實作+口試

 





臺北市信義區博愛國民小學110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1. 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

  2. 甄選名額:護理師(師三級)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自公告錄取名單之翌日起算。

  3. 報名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年齡在65歲以下者,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1. 國內外大專(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2.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3.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之公私立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年資或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年資,所列各項年資須合計5年(含)以上,並持有服務證明者(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報名截止日)

    4.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各款情事之一者

    5.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6.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4條及第12條規定,現職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公開甄選。

    7. 須具備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報表分析、Email等基本操作能力,另具有急診室或加護病房臨床經驗EMTACLS證照者尤佳。

  4. 工作內容

    1. 辦理本校衛生保健教育宣導及諮詢、慢性病及傳染病防治及事故傷害病患護理、校園安全危急事件處理、學生健康檢查及資料管理(含各項健檢、資料統計分析及報表製作輸出等)、健康促進、個案管理等相關業務

    2. 辦理學校一般校務行政工作。

    3. 其他交辦事項。

  5. 報名日期及方式

    1. 報名日期: 110412日(星期一) 下午13:00-16:00受理報名(逾時不受理)。

    2. 報名方式:(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1. 親自報名:攜帶有關證件親自辦理。

      2. 委託報名:攜帶有關證件委託辦理。(需附委託書、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正本)

      3. 請全程配戴口罩。

  6. 報名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博愛國民小學1樓視聽教室(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520,電話:02-23450616 分機621

  7. 報名應繳表件

所有證件均需繳交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影本請用A4規格影印,依序排列裝訂成冊,並須留本校備查。證件影本請自行影印,本校不提供影印服務。如逾時或未攜帶正本、證件有缺漏或查驗資格不符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1. 報名表(如附件1)本人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1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2. 准考證(如附件2)請自行繕打姓名後,再行列印成A4大小格式,並請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1

    3. 以下證件以直式橫書影印成A4格式各一份,並請依序於裝訂成冊,證件請備正本查驗後發還。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附件3

      2. 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

      3.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正反面影本。

      4. 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類科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 公立醫院、學校現職人員,請檢附以下資料:(1)現職派令(2)現職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相關臨床護理工作5年以上年資證明書,亦得檢附各服務機關開立服務證明書,其內容應含服務單位、職稱及工作內容,服務起迄日期及服務年資服務年資計算方式如下:

  1. 所提出之證明文件,經審查合格者,始可採計;所有採計年資合計後,不足1個月部分,不予採計;所附證明文件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均不予採計。

  2. 公私立醫院服務證明,應註明服務單位職稱及工作內容,未註明者不予採計。

  3. 公私立學校擔任護理教學,非實際臨床工作者,其任職年資不予採計。

  4. 如任職為委外單位或實習之服務年資,均不予採計。

  5. 上述所附服務證明文件應加蓋「機關關防或印信」,如未加蓋不予採計。

年資認定以現場審查核定之,應考人應備齊各項證明文件,如未備齊不予受理報名。

      1. 簡歷自傳表(參考格式如附件4),內容含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學經歷簡介、參加本次甄選原因、學校護理工作個人理念、願景、轉任報考原因與自我工作期許、特殊工作成績表現等,請用A4紙張2頁為限,以標楷體12號字,直式橫書列印。

      2. 切結書(如附件5)。

      3. 其他個人專長及相關證明文件(CPREMTACLSETTC、英語能力、資訊檢定證明等有效期限內證照,無則免附)。

      4. 委託書(如附件6),視需要檢附,並請攜帶受託者及委託者身分證正本查驗。

以上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概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 為落實節能減碳之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若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並貼妥郵資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甄選完畢後,由本校統一銷毀。

  1. 甄選方式考試項目、內容及時間如下:

考試項目

考試內容

考試時間、地點

備註

1階段

初試(筆試)

  1. 護理人員專業知能。

  2. 學校衛生行政(衛生教育政策)及相關法令。

  3. 校園安全危機處理知能。

【請自備藍色黑色原子筆及修正帶(液)應試】

時間

110417日(星期六)下午14:00~15:20


  1. 請於考試當日持身分證正本及准考證,以便驗證身分應試。

  2. 筆試:

  1. 當日下午1340前進入試場,依准考證號碼就座,考試開始後15分鐘內得入場應試,逾時不得應試。

  2. 考試時間為80分鐘,考試開始45分鐘後始得繳交試卷。

  3. 應答筆試會有下課鐘聲。

  1. 初試擇優錄取前10名(如初試錄取最低標準同分時增額錄取)。錄取甄選名單於110417日(星期六)下午20時公告於本校網站及門首,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2. 全程配戴口罩。

2階段

複試

  1. 電腦實務操作佔20%全程配戴口罩)

0820~09:00

  1. 護理實務演練佔40%(演練時可摘除口罩)

09:20~12:00

  1. 口試佔40%口試時可摘除口罩)

09:20~12:00

護理專業知能、危機處置能力衝突與問題解決能力工作經歷、溝通表達能力等

WordExcel為主,

電腦實作環境為2019版本

時間

110424日(星期六)上午0820開始


  1. 請於當日上午07:40前持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准考證至本校多媒體會議中心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2. 以准考證號依序抽籤決定複試順序

  3. 護理實務演練、口試:依序抽題開始,經唱名3次仍未到者,以棄權論。

備註

初試錄取前10名參加複試,如初試錄取最低標準同分時增額錄取,初試成績僅作為進入複試門檻,不計入總成績計算。


九、甄選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博愛國民小學(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520號)


十、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依成績總分高低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

(二)總成績相同時,其錄取順序以口試高分者優先錄取,如仍同分時,再以護理實務演

練高分者優先錄取,如仍同分時,交由本校甄選委員會議決。

十一、錄取榜示

(一)錄取名單於甄選完成後,110424日(星期六)下午19時公告於本校網站

及門首,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https://www.baps.tp.edu.tw/)

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二)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如未達本校錄取標準80分者,本校得予以從缺。

十二、申請初試成績複查

(一)應於民國110 420日(星期二)下午17時前,持書面(如附件7)親自至本

校人事室提出申請,逾時或程序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成績複查僅辦理核算分數是否計算錯誤,不提供委員評分之審查。

十三、錄取報到

(一)報到日期:民國110426日(星期一)上午1130分前。

(二)本案正取人員應攜帶相關證件正本親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不受理延後及委託報到),

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屆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案錄取人員完成報到手續後,

並須俟商調及報派手續完成,始生進用效力,如原服務機關不同意商調或未於期限

內回覆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四、附則

(一)錄取人員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

負責。

(二)甄選期間,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經臺北市政府公告停止上班時,相關

日程則公佈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區,不另行通知,應考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三)如於3個月內另有相同職務出缺,得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得依相關法令及本校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並隨時補充及公

告於本校網站,不另行通知。

中華民國1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