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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09年彰化縣福興鄉衛生所 徵護理師一名 (限現任公職) 4/21前報名


中臺灣區域治理平台


  • 徵才機關:

    彰化縣衛生局

  • 職  系:

  • 官等職等:

    師(三)級

  • 名  額:

    1名

  • 性  別:

    不拘

  • 工作地點:

    福興鄉

  • 上網期間:

    109/04/14~ 109/04/21

  •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有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公職護士或護理師 (不含以機要人員任用之人員)。
    2.專科或大學以上護理助產或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公共衛生保健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福興村福興路51巷2號(彰化縣福興鄉衛生所),或優先調派支援本縣偏遠地區或其他鄉鎮市區衛生所。

  • 職絡方式:

    1.請應徵者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操作步驟請至本局網站/表單下載及統計報表/人事類項下下載「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下載參閱),並於「上傳附件」處上傳以下資料(附件僅允許上傳1個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請先合併成1份PDF檔再行後上傳):
    (1)「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個人資料表」及「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徵詢意向書」各1份(請至本局網站/表單下載及統計報表/人事類項下下載表格並填妥,本表務必填寫檢附)。
    (2)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最近5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及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如無免附)。
    2.應徵者請詳實登載履歷資料,若有遺漏及不齊恕不計分,不再通知更正;應徵者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就學經歷初審後均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另行公告甄選;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人事)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3.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截止日期:公告次日起7日。
    5.聯絡電話:(04)7115141轉5824,科員/黃先生。
    ※備註:
    (1)經錄用人員由本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相關網址:

    http://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76

  • 相關附件:

公職-公衛-桃園市消防局 徵 護理師一名 需輪班 4/16前報名 擇優面試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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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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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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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桃園市

>
109/04/09~109/04/16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護理學系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護理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
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考試醫事(護理師)相關類科考
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三)具教學醫院等級以上急重症護理臨床(急診室或加護病房)服務,
合計滿3年以上經驗。
(四)具基礎急重症護理師證書(明)。
(五)具以下資格(歷)尤佳:
1、具ACLS(高級心臟救命術)、ETTC(急診創傷訓練課程)、
APLS(兒童高級救命術)、TNTP(外傷護理訓練課程)或
NRP(新生兒高級救命術訓練課程)等證
書(明)且於有效期限內。
2、具臨床專業能力進階N3以上之證書(明)。
3、通過英語或客語初級以上檢定。
4、熟諳電腦文書(Microsoft Office等文書軟體操作)處理能力。
(六)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註:依「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護理人員如連
續歇業逾2年或領得護理師證書逾5年,首次申請執業登記者,
近1年內須有繼續教育積分20點以
上始得申請執業登記。(若有上述情形,須檢附前開證明文件)

>
(一)配合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勤務需要全天候輪值輪休(24小時全時輪班制)。
(二)建立緊急醫療救護資訊。
(三)提供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前之緊急傷病諮詢。
(四)受理緊急醫療救護申請。
(五)指揮救護隊或消防分隊執行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前之緊急救護。
(六)聯絡醫療機構接受緊急傷病患。
(七)聯絡救護運輸工具之設置機關(構)執行緊急救護業務。
(八)協調有關機關執行緊急救護業務。
(九)遇緊急傷病、大量傷病患或野外地區救護時,派遣當地救護運輸
工具設置機關(構)之救護車及救護人員出勤,並通知直轄市、
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十)其他交辦事項。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280號)。
電子地圖

>
10015320@mail.tycg.gov.tw

>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
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持大陸學歷,須依「大陸
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護理師證書影本。
5、臨床急重症護理急診室或加護病房臨床服務工作年資經歷證明影
本及在職證明書。
6、基礎急重症護理師證書(明)影本。
7、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在職證明書。
8、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9、曾(現)任公職,請另附最新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曾申請留職
停薪或中斷年資,另檢附相關派令及銓審函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
最近3年(106年~108年)
考績通知書影本。
10、其他相關專業及語言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註:上開資料請以A4規格依序裝訂成冊。影本請書寫「與正本相符」
並簽名。
(二)聯絡電話:03-3379119轉分機106林小姐。
(三)報名期限:上網公告之翌日起算7日。
(四)報名方式:檢附上述文件,以限時掛號逕寄「33054桃園市桃園區
力行路280號桃園市政府消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載明應徵職缺及
白天聯絡電話(以郵戳
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或於報名期限內之上班時間,送至本局人事室遞送。
(五)本次甄選係採資格審查及面試,合於初審資格擇合適者另行電話
通知面試或測驗,不合格及未錄取者恕不退件(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六)本次甄選預定正取1名(若面試後,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另擇優備取2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期滿即喪
失資格。
(七)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
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另為確保甄選公平
公正,依法不得請託關說,違者不予錄取。

非公職-校護-國立高餐大徵約用護理師一名 4/15前報名 擇優 面試+電腦+公文寫作


高餐logo

人  數:正取1人;擇優備取。
性  別:不拘
待  遇:依據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進用管理辦法』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報酬基準表及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等級表之規定,
1.護理師執照280薪點(新台幣34,916元/月),年終獎金另計。

工作內容:
一、從事一般衛生保健服務及健康諮詢。
二、負責急救外傷處理、辦理全校之健康教育與急救訓練。
三、全校新生體檢和彙整健康檢查/生活型態資料建檔及疾病追蹤複檢等相關工作。
四、辦理學校衛生教育及各項校園傳染病防治衛教宣導活動。
五、辦理捐血活動及衛生健康教育委員會相關業務。
六、保險套販賣租賃與管理。
七、師生餐廳膳食衛生安全督導。
辦理學生平安保險和僑生/外籍生健保相關業務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
一、需要更進一步瞭解本校徵才資訊請參閱「本校全球資訊網/人事室網頁/求職徵才/職員職缺」(http://psla.nkuht.edu.tw/p/412-1015-1714.php?Lang=zh-tw)
二、請先至本校全球資訊網→行政單位→人事室→表格下載→任免遷調→下載【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甄選報名表】。
三、請檢送(1)前項甄選報名表(現職校務基金工作人員請填甄選遷調報名表)。(2)履歷表及簡要自傳,(請用電腦繕打A4規格並附上近照一張)。(3)畢業證書影本。(4)有關證照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文件格式一律A4格式)。寄送至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1號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人事室收。
四、聯絡人:人事室,電話:07-8060505轉11102;工作內容均另洽用人單位詢問,電話:07-8060505轉19102。
五、截止收件期限:109年4月15日下班前送達或親送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
六、經初審合格者,用人單位擇期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七、報名方式:一律以書面方式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校人事室(信封外請務必註明應徵(體育教學暨衛生保健組)(約用護理師)」)

報名資格:
一、基本資格及所需能力:
1.學歷需專科畢業。(應徵時須已取得同等學歷,國外學歷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2.具Word、Excel等基本電腦能力。(須測驗)
3.基本公文撰寫能力。(須測驗)
4.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必列項目)
5.優先考慮我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原住民身分者。(必列項目)
二、專業能力及條件:1.護理師證照.2.有急救訓練證照尤佳。
三、本件求才歡迎校內行政助理有意願接受工作挑戰者報名參加公開甄選。
四、報名時需檢附以上證件影本,經錄取後查驗正本無誤,試用期三個月,合格後始得正式簽約僱用。

備註說明:
(一)預定報到日期:109年4月22日。
(二)甄試方式:視報名人數擇優通知參與甄試,電腦文書常識10%、公文20%、主管面試70%,取最優前1至3名由校長面試後圈定約用人選。
(三)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7:00,可依視業務需要配合加班尤佳並擇期補休。
(四)本求才詳細資訊另公告於「本校全球資訊網-->人事室網頁/求職徵才/職員職缺」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非公職-校護-109花蓮國立玉里高中徵進修部職代護理師一名 4/9前報名 代理至109/10/6日

http://www.ylsh.hlc.edu.tw/default_page.asp 玉里高中首頁



一、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及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中華民國10879日總處組字第1080037765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1.06.24.局考字第0910019992號函辦理。
二、甄選名額:進修部約僱護士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工作內容:辦理進修部護理工作、緊急意外事故之處理、支援日校護理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兼辦進修部、學務處衛生保健或相關行政業務)。
四、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下午14時整至晚上22時整。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24號。
六、公告日期:10946日(星期一)起至10949日(星期四)
七、資格條件如下:
(一)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服務熱誠,品性端正,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無不良前科紀錄者,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
八、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滅(育嬰留職停薪暫定至109106)止,護士提前銷假上班,受僱人應無條件解職,不得異議。
九、薪資報酬:五等280薪點(35546)
十、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即日起至109409日止,登載於本校首頁http://www.ylsh.edu.tw
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於報名期限內寄達本校,逾期不受理),先將報名表及相關證件電子檔寄至ylsh15@ylsh.hlc.edu.tw信箱,證件正本於甄選報到當日查驗。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
1. 報名表(如附件一)
2.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凡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另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影本)
4. 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影本)
5.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正反面影本。
6. 護理經歷證件(影本)
7.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經歷服務證明等)
8. 切結書。(如附件二)
9. 個人自傳。(如附件三)
 證件正本於報名時驗證後歸還
十一、甄試日期:暫定109410日(星期五)舉行
十二、甄選方式:面試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十三、甄選地點時間:109410(星期五)下午133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行政大樓3)下午14時起於本校行政大樓4樓會議室面試。
十四、甄選結果:
(一)錄取名單於109410(星期五)下午5時後公告於本校網站。
(二)正取人員應於109413(星期一)上午08:00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校需求或期望者,本校得斟酌情形從缺之。
(四)擇優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五)對於本次甄試如有疑義,請撥申訴電話:03-8886171-601602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附註:所繳證件及所填資料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自行負責並因業務需要,同意本校申請查閱當事人有無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資料。

公職-公衛-109新竹市北區衛生所 徵 護理師一名 4/7前線上+紙本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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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北區衛生所師(三)級護理師
官職等 : 
師(三)級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國內外公私立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具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4.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資格。 
5.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形。
工作內容: 
辦理衛生保健、傳染病防治、緊急救護、

精神醫療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待  遇: 
不註明
報名手續: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09年4月7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上傳相關附件。
(附件包含學歷、考試及格證書、
專業證照、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或非現職醫事人員請檢具紙本公務人
員簡式履歷表(含相片、自傳)、學歷、
考試及格證書、專業證照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後於填表人欄簽章,
其餘附件影本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
逕寄:
「新竹市衛生局(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信封併請註明「應徵新竹市北區衛生所護理師及日間聯絡電話」,
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資格符合者,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評分或視實際需要擇優另行通知甄審;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聯絡電話:03-5355191轉130郭先生。
備  註: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
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
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