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公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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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9年3月13日至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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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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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無雙重國籍。
2.國內大學(含)以上畢業。
3.具備護理師證照。
二、特定條件:具備以下業務能力者尤佳。
1.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證書。若無者,
須錄取後1年內取得「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合格證書。
2.廠護或急診、加護病房工作1年以上經驗者(請簡附工作證明文件)。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4.具有規劃、執行健康檢查經驗,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預防計
畫撰寫實績。
5.因每日皆須與教職員工生互動,需具愛心、耐心、負責、
及協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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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職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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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內的相關
執行事項辦理。
2. 其他: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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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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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科技大學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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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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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契僱人員及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
,薪資範圍請參閱網址:https://person.nutc.edu.tw/ezfiles/10/1010/img/77/618205192.pdf,
大學畢業薪資31,440元;碩士(含以上)畢業薪資35,6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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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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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附應徵資料:【(1)應附文件:本校職缺報名表(含照片、
應徵者資料表)、學歷證明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需繳交外交
部駐外使館認證過之國外學歷證明、個人證照(如護理師、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證書)。
(2)參考文件:成績單、經歷證明影本、其他有助資格審
查之資料】,以上應附文件不齊者,視為不合格件,參考
文件無則免附並請以A4紙張裝訂為原則。
2.符合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於109年03 月24日前,
逕上本校網路徵才系統報名,網址:http://www2.nutc.edu.tw/person/employee/login.htm
(如未至本系統報名之應徵者,視為不合格案件;
另網路徵才系統報名如有問題,請於公告期間且上班時間洽人事室辦理),列印應徵專用信封封面並檢附證件影本,於期限內
(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校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收。
※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約用護理師職務。
3.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筆試,
(未通知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4.除正取1名外,另擇優備取5名,冊列候用期間不逾三個月。
5.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
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註明並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未附者不予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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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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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人事室 許小姐(電話:04-22195024、
地址:404-01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
用人單位連絡人: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江組長
(電話:04-2219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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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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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校護-109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徵職護一名 3/24前線上+紙本報名
公職-公衛-109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徵衛生所護理師 9名(含預估缺) 3/16前報名 3/2?筆試+面試
護理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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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 衛生局 | ||||
發布日期 | 109-03-09 | ||||
截止日期 | 109-03-16 | ||||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護理師徵才簡章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師(三)級 | ||||
名 額 | 9 | ||||
性 別 | 不拘 | ||||
地 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各區衛生所 | ||||
有效日期 | 109-03-09~109-03-16 | ||||
資格條件 | 須同時具備以下一般及專業條件: (一)一般條件: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2.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二)專業條件: 1.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考試:專技(高)考試、檢覈及格,領有護理師證書且具備執業登記資格者。 2.具從事護理相關之公共衛生、醫療院所、長期照護、衛生行政等工作實務經驗1年以上者或曾任衛生所公共衛生護理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 ||||
工作項目 | 社區公共衛生保健及其他交辦事項。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 ||||
聯絡資訊 | 人事室許小姐電話:(03)3340935分機2805 | ||||
詳細內容 | 一、檢具文件:本職缺應徵採線上與書面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一)現職公務人員請以線上應徵:請於109年3月16日(星期一)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含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書面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一般格式,請貼相片,如有歷年考績、銓審經歷請詳細填列及檢附相關證件,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簽名或蓋章)、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服務證明書等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護理師」),於109年3月16日(星期一)前寄(送)達本局人事室(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二、甄選方式:甄試方式分筆試及面試2階段舉行,第1階段進行筆試(40%,科目:公共衛生學暨衛生所執行實務,題型:選擇題),第2階段採口試(60%)。筆試前27名參加面試,最後一名如同分,則增額參加面試。 三、公告初審合格名單:109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5點前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訊息公告/徵才訊息,恕不另寄通知;另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筆試及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四、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錄取後須於2個月內能至衛生所服務,屆時如無法報到,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遞補。 五、聯絡人:人事室 許小姐 電話:(03)3340935分機2805。 | ||||
聯絡人 | 人事室 許小姐 | ||||
聯絡電話 | (03)3340935分機2805 |
非公職-公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徵約僱職護一名 3/11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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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歷:專科以上護理系畢業。
二、具護理師(士)執照。
三、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照。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 / Excel/Power point)及公文寫作能力。
五、具職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公私立醫院二年以上護理臨床實務工作經驗。
二、具護理師(士)執照。
三、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照。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 / Excel/Power point)及公文寫作能力。
五、具職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公私立醫院二年以上護理臨床實務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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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0條規定執行臨場服務事項。
二、健康諮詢及外傷處理、本所緊急傷病救護、員工衛生教育宣導、健康檢查、個案健康管理、傳染病防治篩檢、部門活動支援。
三、臨時交辦事項。
二、健康諮詢及外傷處理、本所緊急傷病救護、員工衛生教育宣導、健康檢查、個案健康管理、傳染病防治篩檢、部門活動支援。
三、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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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式)」(含自傳、照片)、最高學歷證件、護理師(士)執照、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照、護理相關工作資歷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於109年3月11日前掛號郵寄「32546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文化路1000號,核能研究所人事室邱先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護士」(以郵戳為憑,如有郵誤,恕不負責)。
二、甄選方式:
(一)書面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面試;初審不符及甄選未獲錄取者,
二、甄選方式:
(一)書面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面試;初審不符及甄選未獲錄取者,
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妥足額郵資並填妥
收件人資料之信封,本所將於結果確定日隔日寄還。
(二)初審合格獲通知面試者,應於面試當日攜帶相關證照正本,以供查驗。
(三)本項職缺至多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初審合格獲通知面試者,應於面試當日攜帶相關證照正本,以供查驗。
(三)本項職缺至多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人:人事室 邱先生,電話:(03)4711400分機2117
四、備註:
(一)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三、聯絡人:人事室 邱先生,電話:(03)4711400分機2117
四、備註:
(一)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證件不齊者不受理報名。
(二)工作報酬:約僱人員28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34,916元。
(二)工作報酬:約僱人員28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34,916元。
公職-公衛-109臺北市中一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3/18前報名 3/27筆試 4/6面試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 |
徵才公告標題: |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
張貼機關名稱: | 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
職等: | 師(三)級 |
職系: | 無 |
職稱: | 護理師 |
錄取人數: | 1名(正取1名,擇優備取1至2名)人 |
應徵人數: | 8人 |
機關: | 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
應徵開始日期: | 2020/3/6 |
應徵結束日期: | 2020/3/18 |
徵才條件: |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以上或經教育部 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醫事相關系所畢業, 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 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 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 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 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及訪視。 四、文書、採購、出納、研考等行政作業。 五、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24號〉 |
聯絡方式: |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頁(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 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限時掛號郵寄本中心 ,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 2.請檢具: (一)甄試報名表(應徵者自行至臺北市政府 衛生局報名成功所列印之報名表)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執業登錄年資證明)影本 (五)工作資歷服務證明或在、離職證明 (需能證明符合資格條件第一項之服務年資證明或 離職證明等,目前在職者需檢附現職在職證明) (六)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七)相關證明文件(以A4紙影印) 【持外國學歷、 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請翻譯為我國文字 並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否則視為資格不符合。】 3.請於109年3月18日(星期三)前以掛號郵寄地址: 『10075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24號3樓,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機構收』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4.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於109年3月24日 (星期二)下班前公告於 本中心網站http://www.zzhc.gov.taipei與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不另行通知, 資格不符者資料不予退還(如需退還,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 5.聯絡電話(02)2321-5158轉6524黃小姐或轉6531吳組長 ;如係徵才系統操作問題,請洽(02)2728-7163黃先生。 |
附件檔案: |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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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事項: | 一、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二、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 、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 撤銷錄取資格, 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次甄選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 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甄試分二階段辦理: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第一階段 筆試,視筆試成績,擇優至多錄取前10名參加第二階段面試。 五、預定甄試時間及地點:(屆時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一)甄試時間: 第1階段筆試:預計於109年3月27日(星期五) 上午9時30分 第2階段面試:預計於109年4月 6 日(星期一) 上午9時30分 (二)甄試地點(筆試及面試):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24號4樓會議室 (參加第2階段甄試人員名單,預計於109年3月31日下班前公告) 六、錄取名單:預計於109年4月中旬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 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 七、若考試日期如遇天然災害臺北市發布停止辦公, 則於停止辦公日後之二日內,考試日期另行公告於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 八、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 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 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九、為維持考試公平公正,請勿關心請託,違者不予考慮。 |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 | 2020/3/6 下午 05:06:16 |
公職-校護-109南投縣鹿谷鄉內湖國小 徵護理師一名 3/17前線上報名
登錄時間 | 2020/3/6 上午 08:4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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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名稱 | 公開甄選南投縣鹿谷鄉內湖國民小學護理師(師三級)1名 |
機關名稱 | 南投縣鹿谷鄉內湖國民小學 |
職缺單位 | 南投縣鹿谷鄉內湖國民小學(南投縣鹿谷鄉興產路51號) |
職 等 | 師(三)級 |
資格條件 | 1、具醫事人員護理師任用資格並曾擔任護理工作二年以上經驗者(非本府所屬學校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報名規定 | 一、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二、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 報名及資料填寫請至網址:http://bit.ly/2TCSqgG 四、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五、報名截止日期:109年3月13日17時截止。 六、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任免銓敘科陳小姐(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七、聯絡電話:(049)2242753 八、正取1名,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
截止日期 | 2020/3/13 |
受理單位 | 本府人事處任免銓敘科陳小姐 |
聯絡電話 | (049)2242753 |
備 註 | 「徵求人才錄取結果」公告網址:https://bit.ly/2GHIoGT |
上線日期 | 2020/3/6 上午 08:48:08 |
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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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醫事人員護理師任用資格並曾擔任護理工作二年以上經驗者(非本府所屬學校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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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學校護理師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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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二、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
報名及資料填寫請至網址:http://bit.ly/2TCSqgG
四、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五、報名截止日期:109年3月13日17時截止。
六、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任免銓敘科陳小姐(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七、聯絡電話:(049)2242753
八、正取1名,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九、「徵求人才錄取結果」公告網址:https://bit.ly/2GHIoGT
二、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非公務人員(未經銓敘審定):
報名及資料填寫請至網址:http://bit.ly/2TCSqgG
四、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五、報名截止日期:109年3月13日17時截止。
六、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任免銓敘科陳小姐(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七、聯絡電話:(049)2242753
八、正取1名,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九、「徵求人才錄取結果」公告網址:https://bit.ly/2GHIoGT
非公職-校護-109 國立政治大學 徵護理師職代一名 3/16前報名 擇優面試 職代至110/7/22
政治大學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徵約用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 發佈: 2020年02月21日
- 點擊數: 93
- 公告時間:109年2月21日至109年3月16日
- 外補
一、人員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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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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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職等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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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職務代理人(代理四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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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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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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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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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1名;備取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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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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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內外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大專畢業後具3年工作資歷或大學畢業後具1年工作資歷或碩士)
2.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3.具大專校院衛生保健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
4.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
5.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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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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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康促進學校計畫專案申請與辦理。
2.校園緊急傷病處理、學生傷病資料統計。
3.外傷換藥、醫療衛材採購及廢棄回收、校園支援救護行政窗口。
4.急救教育訓練、社團行前事故傷害防制課程、AED急救設備檢查及AED場館人員教育訓練。
5.辦理公教人員健康檢查及諮詢。
6.綜整大專校院學校衛生統計資料、大專校院學校衛生輔導工作。
7.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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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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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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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薪 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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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校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薪資規定。(NT$33,421元起敘,倘符合提敘規定,另辦理提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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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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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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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繳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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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歷表及自傳(請於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並註明聯絡電話、貼照片)
2.最高學歷證書、護理師及其他專業相關證照等資料影本
3.任選一健康促進主題,提供完整之方案設計(至少1頁)
4.專業經驗服務證明及健康促進方案的執行成果
5.其他有益審查之資料
註:所有資料請勿超過10頁。
請以掛號郵寄,地址:台北巿文山區指南路二段117號3樓,信請註明「應徵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護理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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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收件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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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109年3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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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甄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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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
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2.連絡人:李小姐 (02)82377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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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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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職缺聘期,自起聘日起至110年7月22日(若代理原因消滅,聘期提前自代理原因消滅日)
2.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如有校內同仁遞件,併同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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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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