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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公衛-107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 徵護理師一名 3/21前報名 4/23筆試+面試



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



一、甄職稱(官等職(三級護理 二、名正取 1 名,備取 2 (候補期間 3

三、工項目:
() 收容人健檢查預防保
() 列管傳染、精神病 出監通
() 外醫業務排、與醫院窗口醫師相關業務連
() 車、AED 設備及 EMT-1 人員理。
() 急救訓疾病教宣導。
() 染病防、人口密集發燒視通報等感染管業務
() 其他臨時辦事 項。
四、工地點務部矯正澎湖監獄(88592 澎湖縣西鄉鼎灣村 1-1 )。
五、報期間:107 3 14 日起至 3 21
甄試107  4  23 甄試方(面試加考筆)資訊(
資格符名單及應試編號)將於 4  12 前公於由監網站
(http://www.php.moj.gov.tw/mp066.html),請應試行上網看,不 另通知(處離島面試期間適逢旅試者務盡早規
劃購票宜,不得以無法得機任何要求變更面試時) 七、資條件:
(一部認              (所附件必
須有 相關 之證件持國外學報名,應附法院公證中譯 本及繳駐外單位查證學屬實之證名,以切結方式
要求報後再)。
(二依醫人事條第四條規定具有列資格之
             1.員考 試醫事關類科考試及格取得中央衛生主機關核發之護理專門
職業證者。
2.門職業技術人員考試醫相關類科考試及並取 得中央生主管機關核發護理師專門職業
3.事人員覈考
試及格取得中央衛生主機關核發之護理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中華民國國籍且具他國國(大地區人民經許可入臺灣地 須在灣地設籍 10 年以上無特考用限制調公務員任 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公務員陞遷法 12 條情者及灣地區大陸
地區人關係條例 21 條第 1 項所不得任之情事者
(四)教學 (以衛福利部醫事司 102-106  年度醫院 教學醫院鑑合格醫院名 )醫護實務衛生 ()醫護行 政、公衛生、傳染病管等工作經驗累 5 年以上( 5 年、
年資採 3  14 日,登記持有服
明者
(五有一年上感染制工作經驗或曾受至少二十小染管制課
八、報方式:
(一報名附下列件,者視為格不予受(退件) 影本請明「與正相符並親自簽名。
1.報名表(身份正反面)2.筆書寫3.履歷4.學歷 5.試及證書影本。6.師證書影(面執


)7.師工作經驗明書影8.醫事人員業登記影本。9. 育辦法十三條第項各款繼續教育證明文10.一年 管制工作經驗或接受至少二十小感染管制課程證11.
證明影(男性檢)12.職公務人另檢附下列文件最近
之銓敘定函影本 102 年至 106 (成通知最近 5 獎懲令本等相關現職公務人員無
(二一律訊報107  3  21 寄法部矯正澎湖人事
並於封左下徵護理88592 澎湖縣 湖西鄉灣村 1-1 號。逾(以郵戳為憑退件不受理格審
查合格公告監網站試順序(另行通知)不合者恕不
通知及退
(三另請至本 http://www.php.moj.gov.tw/mp066.html  (最新 公告中載列關表件
(四如有疑問請於上08:30-12:00 13:30-17:30本監人事 室李科(聯絡電06-92111151 1302)。
九、甄方式方式(面試成或總分【如含筆未滿 60
者均不)如報名數過多則擬加考「基護理學
 (包括理原理、護理技與護行政1  107
4 12 前公於由站,應試者行上網查看, 另通知。
十、其他
(一)補期間 3 個月自甄選結果經權機關核定,送收文之翌 取者不另行通期報名及所附證視為不符資 全部報資料恕不退附資冒用等
撤銷錄資格;其涉及刑責任者,移送司機關究辦
(二)選人員如係現職經商調程序未獲職服務機關同意調,或商調 函送達務機關之次日起逾 30 日,未接獲得由備取人
員遞補不得異議
()如遇然災或不可拒之而導致上點更 公布於站,請各應人自行上網查閱人不得提出何異
議。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辦理之;如有補事項,將
布於本網站 (http://www.php.moj.gov.tw/mp066.html

非公職-校護-107高雄餐飲大學 徵 夜間部護理師 一名 3/15前報名 擇優面試



「高雄餐飲大學」的圖片搜尋結果


最新公告

:::

本校體育與健康中心體育教學暨衛生保健組誠徵約用護理師-即日起至107年3月15日下班前郵戳或親送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

公務人員、助理職缺
張貼人:李采蔆 #1112 ╱ 公告日期:2018-03-08
職務名稱:體育教學暨衛生保健組約用護理師
人  數:正取1人;擇優備取。
性  別:不拘
待  遇:依據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進用管理辦法』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報酬基準表及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等級表之規定,
1.護理師執照240薪點(新台幣29,928/月),年終獎金另計。
2.夜間津貼:新台幣2,500/月。
3.寒暑假期間,上班時間調整為週一至週五08:00~17:00(不支領夜間津貼)

工作內容:
一、從事一般衛生保健服務及健康諮詢。
二、負責急救外傷處理辦理全校之健康教育與急救訓練。
三、接洽並協助健康檢查及疾病追蹤複檢健康基本資料建檔與管理等工作。
四、辦理學校衛生教育及各項校園傳染病防治衛教宣導活動。
五、辦理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申請理賠、通知與諮詢業務,及每學期理賠申請統計。
六、辦理僑生及外籍生之健保業務。
七、師生餐廳膳食衛生安全督導。
、健康中心環境清潔維護、保健器材使用管理、機械保養及設備充實。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
一、需要更進一步瞭解本校徵才資訊請參閱「本校全球資訊網/人事室網頁/求才專區/助理職缺」(http://psla.nkuht.edu.tw/news2/news.php?class=107
二、請先至本校全球資訊網→行政單位→人事室→人事表格→任免遷調→下載【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甄選報名表】。
三、請檢送(1)前項甄選報名表(現職校務基金工作人員請填甄選遷調報名表)(2)履歷表及簡要自傳,(請用電腦繕打A4規格並附上近照一張)(3)畢業證書影本。(4)有關證照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文件格式一律A4格式)。寄送至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1號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人事室收。
四、聯絡人:人事室,電話:07-80605051112;工作內容均另洽用人單位詢問,電話:07-80605051343
五、截止收件期限:1070315日下班前郵戳或親送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
六、經初審合格者,用人單位擇期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七、報名方式:一律以書面方式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校人事室(信封外請務必註明應徵體育教學暨衛生保健組約用護理師)

報名資格:
一、基本資格及所需能力:
1.學歷需學士畢業。(應徵時須已取得同等學歷,國外學歷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2.WordExcel等基本電腦能力。(須測驗)
3.基本公文撰寫能力。(須測驗)
4.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必列項目)
5.優先考慮我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原住民身分者。(必列項目)
二、專業能力及條件:
1.符合「醫事人員任用條例」及「醫事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之任用資格。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考之特種考試、專技人員高考或檢覈考試護理師類科考試及格,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3.曾擔任公私立醫院或學校等機構護理工作累積年資1年(含)以上者(採計至報名前一日),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書者(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
三、報名時需檢附以上證件影本,經錄取後查驗正本無誤,試用期三個月,合格後始得正式簽約僱用。
備註說明:
()預定報到日期:1070326
()甄試方式:視報名人數擇優通知參與甄試,電腦文書常識20%、公文20%、主管面試60%,取最優前13名由校長面試後圈定約用人選。
()工作時間:
    1.週一至週五13:00~22:00,可依視業務需要配合加班尤佳並擇期補休。
    2.寒暑假期間,上班時間調整為:週一至週五08:00~17:00
()本求才詳細資訊另公告於「本校全球資訊網-->人事室網頁/求才專區/助理職缺」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最後修改時間:2018-03-08 PM 7:20

非公職-校護-107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徵職業護理師 3/20前報名 擇優面試





107/3/7更新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僱)級職業衛生護理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107/03/07~107/03/2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系、公衛或環安相關科系畢業,且領有護
理師證照。 
2.具「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 
3.健保特約醫院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力實務工作經驗2年以上,具ACLS證書尤佳。 
4.具職業安全衛生護理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新進員工體格檢查、在職員工健康檢查及其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
 2.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人員之特殊健康檢查與分級健康管理。
 3.與職業醫師共同執行定期之臨場健康服務,調查與訪談工作人員並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以及工作相關疾病之預防。
 4.員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畫及實施。
 5.偕同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進行工作環境之改善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6.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健規則指定公告之相關法規事項。
 7.其他交辦之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含本校校本部、萬華內江街校區)112 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簡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經外館認證)、經歷、專長、證照等證明文件(以上均為影本),於107年3月20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112 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健康中心梁護理師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僱)職護」。
 2.聯絡人:梁護理師、洪護理師,聯絡電話:(02)2822-7101轉2452、2451,e-mail:liangchuan@ntunhs.edu.tw
 備註:
 1.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檢附之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面談,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3.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視情況增列備取人員1-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徵才機關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級職業衛生護理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107/02/21~107/02/27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碩士(含)以上護理系、公衛或環安相關科系畢業(大學須護理系畢業),且領有護理師證照。
 2. 具「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
 3. 健保特約醫院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力實務工作經驗 2 年以上,具 ACLS 證書尤佳。
 4. 具職業安全衛生護理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 新進員工體格檢查、在職員工健康檢查及其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 
2.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人員之特殊健康檢查與分級健康管理。
 3. 與職業醫師共同執行定期之臨場健康服務,調查與訪談工作人員並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以及工作相關疾病之預防。
 4. 員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畫及實施。 
5. 偕同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進行工作環境之改善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6.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健規則指定公告之相關法規事項。
 7. 其他交辦之事項。
工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含本校校本部、萬華內江街校區)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1. 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簡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經外館認證)、經歷、專長、證照等證明文件(以上均為影本),於107年2月27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112 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健康中心梁護理師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職護」。
 2. 聯絡人:梁護理師、洪護理師。聯絡電話:(02)2822-7101 轉 2452、2451。e-mail:liangchuan@ntunhs.edu.tw。
 備註:
 1. 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檢附之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 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面談,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3. 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視情況增列備取人員1-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