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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校護-111 國立成功大學附設 高工 徵定期契約護理師一名 12/20 前報名

 




國立成功大學專案工作人員(護理師)職缺公告(第二次公告)

出缺單位

附設高工

出缺職務

專案工作人員

1





工作項目

一、辦理各項學生健康管理相關業務。

二、辦理傳染病防治、預防接種事宜。

三、學生意外傷害及緊急疾病之處理。

四、辦理學生團體保險投保及理賠申請業務。

五、辦理各項衛生保健相關業務。

六、衛生保健器材之管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項職缺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8 30 分至 12 30 分及

18 00 分至 22 00 分。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領有護理師證書者。請檢附護理師證書、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需具電腦文書處理Microsoft 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及網際網路應用等能力。

三、具服務熱忱、認真負責、溝通能力、配合度高及良好的學習與工作態度。

四、報名時需檢附前開應備齊證件影本,並於業務測驗當日查驗身分證件正本無誤後,方得參加考試,如未檢具者視同資格不符;錄取後查驗護理師證書、畢業證書正本無誤及依勞工安全衛生規定提供體檢報告後,始得正式簽約進用。



一、面試

  1. 急救實務演練(40)

  2. 口試(60):學校衛生護理實務、護理指導教育理

念、儀容態度、溝通表達能力等。

二、總成績低於 70 分,不予錄取。












一、報名期限:自 110 12 10 日起至 110 12 20 日截止。

二、意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含簡要自述)連同相關證件資料影本於報名期限內以親自送達或掛號寄送70101臺南市大學路1號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高工學生事務組劉組長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之職務,如未於公告報名期限內親送或寄送(以郵戳為憑),恕不受理。

三、經職缺單位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決定是否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 個月,面試日期另行通知,未獲通知參加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本職缺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專案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辦理進用。薪資支給依「國立成功大學校聘人員薪點支給待遇標準表」240 薪點起敘,折合新臺幣每月 30,226 元。

五、契約期間:本職缺係屬定期契約,服務期限自到職日起至臺南高工改隸成功大學並與本校附設高工合併後,附設高工原招收學生畢業為止;並依業務需求、工作表現辦理考核評估。

六、聯絡電話:06-2757575 51207 劉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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