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2021-12-09
:人事機構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預估缺)
一、職系:無
二、職稱:護理師(預估缺)
三、職務列等:師(三)級
四、名額:1名
五、性別:不拘
六、工作地點:本中心護理科(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七、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20日止(郵戳為憑)
八、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人員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人員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人員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事項。
(三)大學以上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四)具臨床護理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五)具備工作熱忱與使命感。
(六)具老人照顧相關經驗者佳。
(七)能配合機關推動護理業務,進行照護措施。
(八)需配合輪班。
九、工作項目:
(一)住民生活及臨床照護之護理。
(二)護理紀錄、衛生教育、感染控制及執行品質監測小組業務。
(三)執行醫囑。
(四)督導照服員照顧服務品質。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應徵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0年12月20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詳細完整,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方式應徵。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依序檢齊下列證件,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20日止(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5008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人事機構收,聯絡電話:04-7258131轉253謝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科護理師」,逾期不予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相片、自傳請勿空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護理師證書
4.最高學歷證件
5.臨床護理2年以上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
6.考試及格證書
※檢附上開證明文件影本須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並以A4紙張依序裝訂俾利審查如有不實,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本職缺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並依序遞補護理師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0年1月10日出缺),屆時因故無法出缺,經錄取者不予遴補。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備註:
一、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試。(現職人員經錄用,由本中心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留職停薪尚未復職、原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甄選人員所送資料均不予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報名參加甄審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錄取人員報到時須繳交新進人員身體健康檢查(含糞便)報告。並需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辦理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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