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甄選】公告本校110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刊登日期:2021/9/6 上午 09:30:05
項 目:最新消息
詳如附件簡章。
本校護理師甄選報名網站:http://210.60.36.74:8080/index.asp
一、 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
二、 經本校 110 年度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決議通過。貳、 甄選類別及人數
人員類別 |
護理師 |
|
名額 |
正取 |
1 |
備取 |
2 |
|
備註 |
一、以上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缺額為限。 二、備取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個月內有效。 |
參、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平安保險。
二、 衛生保健器材之管理。
三、 學生意外傷害及緊急疾病之處理。
四、 辦理各項衛生及健康等相關業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肆、 公告時間、地點:
一、 時間: 110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至 110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二、 地點:
(一)本校網站(https://www.tnssh.tn.edu.tw/)。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
/AP/WANTF00001.ASPX?uid=33,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點選「公務人員」, 進入「事求人」查看甄選訊息)。
伍、 報名資格
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
一、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其他國籍者。
二、 大學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三、 具公立機關暨公私立各級學校或全民健保特約院所 2 年以上經驗之現職或非現職護理人員。但非現職護理人員,以計至
110 年 8 月
31 日止未連續 1 年離開護理本業者為限。
四、 具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照; 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照。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第 1 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臺灣地區與大陸
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且至公告有效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陸、 報名:分為初試及複試二階段報名。
一、 初試:限網路報名(不辦理書面審查)。
(一)報名時間:110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起至
110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止至本校網站(https://www.tnssh.tn.edu.tw/)登錄,並完成繳費始完成報名手續。
(二)繳費期限及准考證列印:
1.
請於 110 年 9 月 6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起至 110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止完成繳費,報名費為新臺幣
1000 元。
2.
請於 110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起,自行於本校護理師甄選報名網站列印准考證。如無法列印准考證,請洽本校秘書室(06-2514526 轉分機 211)。
(三)報名前,請務必詳閱簡章內容,符合「伍、報名資格」者,始得應考,一經報名繳費後,除報名後被匡列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二、 複試: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辦理書面資格審查)。
(一) 報名時間:110 年 9 月 29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至
12 時止,逾時不予受理。(二)
報名地點:本校弘道樓二樓會議室。
(三) 報名費:新臺幣 500 元整(現場繳費)。
(四) 複試報名應繳附下列各項表件正本,並事先影印 A4 規格影本
1 份,依序排列成冊(以迴紋針固定於左上角),影本皆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應考人私章;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由本校留存。如有疑義,請洽本校人事室:06-2514526 轉分機
231 或232。
1.
報名表、准考證。(至甄選報名網站列印並貼妥相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健保卡。(有照片雙證件查驗)
3.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正反面)。
4.
護理師證書(正反面)。
5. 經歷證件(現職派令、離職或服務證明書)。
6.
切結書。
7.
委託報名者,需攜帶以上證件、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健保卡(有照片雙證件正本及影本)。
(五)未完成複試報名手續或未符合應考資格者,取消參加複試資格,不得有異議;報名人員如有偽造、變造報名證件者,除取消應考資格外,其涉及刑責部份,另移送法辦。
柒、 甄試日期、方式及錄取名額:甄試採初試及複試二階段進行,初試錄取者始得參加複試。
一、 初試:應試時須攜帶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之證件),以備查驗。
(一) 日期:110 年 9 月 25 日(星期六)。
(二) 時間及地點:前 1
日公佈於本校網站首頁,逾時 15 分鐘(含)以上者,不得入場應試。
(三) 甄試方式:初試採筆試,以醫護專業知識(含學校護理專業知能)為範圍。(四) 初試錄取名額:10 名,依初試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成績相同者,增額錄取。(五) 初試錄取公告及成績複查:
1. 初試成績公告:110 年 9 月 25 日(星期六)下午 10 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
2.
初試成績複查:110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2 時。
申請成績複查應填妥「複查成績申請表」傳真: 06-2827879
, 向本校學務處提出,並以電話:06-2514526 轉分機
401 或 407 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3. 初試錄取名單公告:110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0 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首
頁。
二、 複試:應試時須攜帶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之證件),以備查驗。
(一) 日期:110 年 10 月 2 日(星期六)。
(二) 時間:上午 8 時至 8 時 30 分前,於本校弘道樓 1 樓玄關報到,逾時視同棄權。(三)
地點:以本校當天公佈地點為準。
(四) 甄試方式:實作演練、口試及資訊能力。
三、 防疫因應:本校將視疫情發展,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教育部所發布之最新訊息, 調整相關甄選試務辦理期程、方式或防疫措施,另因應疫情發展請應考人員務必於甄選前 2 至 3 日至本校網站首頁查看「最新消息區」公告,如因疫情導致前述調整後之甄選日程再次更動,將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請應考人留意個人身體健康及相關訊息,並配合遵守相關防疫措施。
捌、 成績計算比率
項目 |
筆試 |
實作演練 |
口試 |
資訊能力 |
合計 |
比率 |
30% |
30% |
30% |
10% |
100% |
總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名額從缺。總成績相同者,以實作演練、口試、筆試、資訊能力成績次序比序。 |
玖、 甄選完成後,依初試及複試總成績高低順序造冊,交付本校甄審委員會評審後,依程序簽陳校長圈定正取及備取人員。
壹拾、
複試成績公告及複查:
一、 複試成績公告:110 年 10 月 2 日(星期六)下午 10 時前公告。二、 複試成績複查:110 年 10 月 4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2 時。
申請成績複查應填妥「複查成績申請表」傳真:06-2827879,向本校學務處提出,並以電話:06-2514526 轉分機
401 或 407 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壹拾壹、甄選結果公告:110 年 10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 10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正式錄取及備取
名單。
壹拾貳、甄選成績複查:申請複查成績不得申請調閱或影印答案卷及評分表,並以一次為限。
壹拾參、申訴管道:電話:06-2514526
轉分機 231;信箱:per221@mail.tnssh.tn.edu.tw(本校人事室),自公告日起一個月內提出。
壹拾肆、錄取人員應依通知於規定期限內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如報到後放棄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現職人員並應附現職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壹拾伍、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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