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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校護-連江縣 徵國中小約僱護理師 四名 11/30前報名 12/6筆試 12/6口試

 




連江縣109學年度學校約用護理人員聯合甄選公告及簡章 1116.pdf 

約用護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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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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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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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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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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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連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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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16~1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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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2.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不得擔任公教機關人員」之情事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始得擔任公教人員,請報考人檢附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並包含詳細記事,以利查驗)。
3.無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及性剝削等犯罪紀錄者。
4.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大專學歷以上並具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資格者,始得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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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常性工作(學校業務):
(一)處理學校(含附設幼兒園)健康中心事務。
(二)提供學校(含附設幼兒園)教職員工生各項健康諮詢及個案管理與照護服務事
項。
(三)執行學校(含附設幼兒園)教職員工生緊急救護、校園事故傷害預防及處理、
緊急傷病轉送醫療、特殊疾病個案管理、新生宿疾調查等事宜。
(四)辦理學校(含附設幼兒園)學生各項健康檢查工作及輔導學生追蹤矯治等事
宜。
(五)辦理學校(含附設幼兒園)學生平安保險及預防接種事宜。
(六)辦理學校(含附設幼兒園)校園傳染病通報、防治宣導教育及個案管理與追蹤
事宜。
(七)辦理學校(含附設幼兒園)教職員工與學生急救教育研習。
(八)建置「學生健康資訊系統」資料建檔管理及辦理衛生資料統計事項。
(九)協助推動學校(含附設幼兒園)衛生保健及宣導工作。
(十)執行學校(含附設幼兒園)健康評估,擬訂健康促進計畫工作目標並推動。
(十一)協助維護校園環境衛生事宜。
(十二)協助辦理營養午餐等事宜。
(十三)接受學校其他交辦及應辦事項。
(十四)連江縣立中正國民中小學約用護理師須負責連江縣南竿鄉仁愛國民小學
相關業務;連江縣立敬恆國民中小學約用護理師須負責連江縣莒光鄉東
莒國民小學相關業務;連江縣立中山國民中學約用護理師須負責北竿鄉
塘岐國民小學相關業務。
二、參加連江縣政府教育處或委託單位於學期中及寒暑假所辦理之專業進修活動。
三、接受連江縣政府教育處之任務指派及其他交辦、應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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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江縣立中正國民中小學。 (二)連江縣立中山國民中學。 (三)連江縣立敬恆國民中小學。 (四)連江縣立東引國民中小學。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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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政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 曹小姐 電話:0836-22902轉14。

可複製連結至連江縣政府教育處網站下載簡章(11/16 12:00後可下載)
https://www.mat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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