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白河榮譽國民之家 | |
一般人員 | |
士(生)級 | |
護士 | |
1 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 至2 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 個月內) |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護理科系畢業。 2.經歷:護理工作年資2 年(含)以上。 3.專業證照:領有護理師證照並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士(生)級(含)以上任用資格,具長期照護能力與Level 1、2、3 證書者尤佳,完成感染管制員或安寧療護訓練並取得證書者優先錄用。 4.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
1.獨立使用周全性評估工具完成所有住民健康照護評估工作。 2.撰寫護理之個別化照護計畫及執行。 3.負責醫養整合、ISO 及機構評鑑相關業務。 4.長照、安寧療護等相關業務執行。 5.執勤醫護輪值。 6.榮家住民醫療服務照顧等工作。 7.其他交辦事項。 | |
臺南市白河區仙草里63 號 | |
1.本職缺應徵作業報名方式: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並辦理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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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04 | |
109-11-12 | |
109-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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