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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11 臺北市立中正國小 徵護理師 一名 9/23前報名 9/28筆試 10/5 實作+口試

 







公告主旨公告本校111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發佈日期2022 年 9 月 16 日
發佈單位人事室
公告類別行政業務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346
公告內容

詳簡章

相關附件





臺北市中山區中正國民小學111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一、  依據: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  甄選名額:護理師(師三級)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自公告錄取名單之翌日起算。

三、   報名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三)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公私立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年資或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年資,所列各項年資須合計6()以上,並持有服務證明者(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報名截止日)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

(五)未曾受懲戒處分、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六)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七)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4條及第12條規定,現職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公開甄選陞任職缺。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屬陞任)公開甄選;現職士()級醫事人員任用未滿 1 年,不得參加他機關師()級醫事人員(屬陞任)公開甄選。。

四、  具下列能力者尤佳:

(一)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報表分析、Email等基本資訊操作能力。

(二)急診室或小兒科病房臨床經驗兒童心臟疾病護理經驗EMTACLS證照

(三)通過全民英檢或相關外語能力測驗者。

五、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校衛生保健教育宣導及諮詢、慢性病個案管理及傳染病防治及事故傷害病患護理、校園安全危急事件處理、學生健康檢查及資料管理(含各項健檢、資料統計分析及報表製作輸出等)、醫材申購與管理學生團保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工作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學校一般校務行政工作。

(三)因應防疫及學校教學課程所需,上下班時間能配合學校行政業務需求。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現職人員: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
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
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
點選【我的應徵】,於111923()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請檢據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報名附件,含:

1)報名表(附件1):本人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1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2)公務人員履歷表。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附件3)。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大學以上,護理系畢業,如持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

5)甄選簡歷自傳表(附件4內容含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學經歷簡介、參加本次甄選原因、學校護理工作個人理念、願景、轉任報考原因與自我工作期許、特殊工作成績表現等,請用A4紙張2頁為限,以標楷體12號字,直式橫書列印。

 (6)切結書及個資同意書(附件567)。

7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類科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8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正反面影本

9)現職派令影本。

10)最近1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影本。

 11)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影本。

 12相關臨床護理工作6年以上年資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

其內容應含服務單位、職稱及工作內容,服務起迄日期及服務年資。服務年資計算方式如下:

1、所提出之證明文件,經審查合格者,始可採計;所有採計年資合計後,不足1個月部分,不予採計;所附證明文件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均不予採計。

2、公私立醫院服務證明,應註明服務單位、職稱及工作內容,未註明者不予採計。

3、公私立學校擔任護理教學,非實際臨床工作者,其任職年資不予採計。

4、如任職為委外單位或實習之服務年資,均不予採計。

5、上述所附服務證明文件應加蓋「機關關防或印信」,如未加蓋不予採計。

 13)其他個人專長及相關證明文件(CPREMTACLSETTC、英語能力、資訊檢定證明等有效期限內證照,無則免附)

  (14) 施打COVID-19第三劑疫苗卡。如未施打3劑疫苗請檢具2日內快篩證明,於考試當日繳交給門口值勤人員查核,始得入校參加甄選。

(二)非現職人員:請自行列印報名表,並將該報名表連同文件資料第2~14(910項若無免附)依序排列掃瞄成一個PDF檔,於111923()前mail至people@jjes.tp.edu.tw,並於主旨註明「111年度護理師甄選」,為免系統列為垃圾郵件,請於mail後來電25070932#151確認。

(三)資料不完整或證件不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報名文件未依時限寄送,律視為不合格

(四)以上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概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七、甄選方式

(一)分初試複試兩階段進行,報名表件符合資格者始得參加初試,參加初試名單將於9/26()1800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參閱,不另通知;報名人數如在10人以下(含10人),不辦理初試,直接舉行複試

(二)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期間,本校實施相關措施如下:

1、應考人應於家中先自行量測體溫,經量測無發燒症狀者,並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如未施打3劑疫苗請檢具2日內快篩證明,於考試當日繳交給門口值勤人員查核,始得入校參加甄選。

2、應考人於入校時除量測體溫、噴消毒酒精外並應配戴口罩應試,體溫超過標準(額溫37.5℃或耳溫38℃)者,不得入校應考。

3、如應考人於考試日須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不得應考,未配合本校防疫措施者不得入校應試。

4、疫情期間,考試當日請應考人全程配戴口罩;基於防疫需求,非應試者禁止入校陪考。

5、應試過程中,應考人如有發燒或咳嗽等呼吸道不適症狀,本校得採取必要之防護措施。

6、相關防疫措施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指示及市府教育局最新防疫規定隨時調整,請隨時留意本校網站最新公告。

八、考試項目及內容如下:

考試項目

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內容

成績

比例

說明

初 試

9/28(三)

報到:14:00-14:15

考試:14:30-15:30

地點:本校

                                                                                                                                                                                                                                                                                                                                                                                                                                                 

【筆試】

1.以學校護理專業知識、學校衛生教育與相關法規暨校園安全危機事件處理知能為主。

2.請自備黑色或藍色原子筆修正帶()及全透明墊板。

僅作為進入複試之標準,不列入總成績計算。

1.請於14:00-14:15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2.考試當日應攜帶身分證以便驗證身分應試。

3.擇優錄取前10名參加複試,與第10名同分者,均錄取參加複試。

4.進入複試名單將於930(星期五)18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參閱,不另通知。

複 試

10/5(三)

報到:13:30-13:45

考試:14:00起至結束

地點:本校

【實務演練】

護理實作。

50%

1.請於13:30-13:45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2.考試當日應攜帶身分證以便驗證身分應試。

3.依當日抽籤決定護理實作與口試順序依序應試。

4.實務演練考具由本校提供。

5.每人實務演練時間(預計10分鐘)與口試時間(預計10分鐘)

口試】

護理專業知識、危機處置能力衝突與問題解決能力工作經歷、溝通表達能力等

50%

備註

1.      初試錄取前  10  名參加複試,如初試錄取最低標準同分者增額錄取,初試成績不納入總成績計算。

2.  複試總成績相同時,其錄取順序以實務演練高分者優先錄取。

九、甄試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中正國民小學(地址: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62號)

十、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     複試總成績總分高低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

(二)     複試總成績相同時,其錄取順序以實務演練高分者優先錄取。

十一、錄取榜示

(一) 初試錄取名單將於111930日(星期五)18: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二) 複試錄取名單將於111107日(星期五)18: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二)參加甄試人員複試成績均未達80分者,本校得從缺錄取。

十二、申請成績複查

(一)初試:應於民國111103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持書面(如附件8親自至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並於同日16:00至本校人事室親領複查結果,逾時或程序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複試:應於民國1111011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持書面(如附件8)親自至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逾時或程序不合者,恕不受理。

(三)成績複查僅辦理核算分數是否計算錯誤,不提供委員評分過程或審查資料,且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查看或影印成績表。

十三、錄取報到

   () 本案錄取人員完成報到手續後,並須俟商調及報派手續完成,始生進用效力,如原服務機關不同意商調或未於期限內回覆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二)錄取人員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甄選期間,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經臺北市政府公告停止上班時,相關日程則公佈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區,不另行通知,應考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 如於3個月內另有相同職務出缺,得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五)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及本校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決議辦理,並隨時補充及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另行通知。


公職-公衛-111 彰化縣田尾鄉衛生所 徵師三級護理師一名(限現任公職報名) 9/13 前線上報名 擇優面試

 





  • 徵才機關
     
    彰化縣衛生局
  • 職  系
     
  • 官等職等
     
    師(三)級
  • 名  額
     
    1
  • 工作地點
     
    田尾鄉
  • 上網期間
     
    111/09/07~ 111/09/13
  •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在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師(三)級護理師(不含以機要任用之人員)。 
    2.具大學以上護理助產或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 工作項目
     
    辦理公共衛生保健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饒平村光復路二段608號(彰化縣田尾鄉衛生所),或優先調派支援本縣偏遠地區或其他鄉鎮市區衛生所。
  • 職絡方式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至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76/)首頁/表單下載及統計報表/人事類項下下載「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個人資料表」及「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徵詢意向書」各1份(表格請務必填妥檢附,如有育嬰留職停薪者,請勾選採計甲式或乙式以利核算,並檢附育嬰之銓審資料),並連同最高學歷證明、考試或檢覈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及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語言能力如無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附件僅允許上傳1個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請先合併成1份PDF檔再行後上傳)。 
    3.應徵者請詳實登載履歷資料,若有遺漏及不齊恕不計分,不再通知更正;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如就學經歷初審後均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另行公告甄選;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職務出缺單位視用人需求擇優辦理。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index.asp)首頁/徵才資訊/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局聯絡人:蘇先生,電話:04-7115141分機5820。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 相關網址
     
    https://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76/
  • 相關附件
     

公職-公衛-111 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徵護士 2名 9/15前報名(輪三班)

 





護士

 

>
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
一般人員

 

>
⼠(⽣)級

 

>

 

>
2名(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

 

>
10-臺北市

 

>
111/09/01~111/09/15

 

>
1.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或護士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書者(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2.具長照專業人力共同訓練課程LevelⅠ、LevelⅡ證書資格者尤佳。
3.能配合輪值三班,有工作熱忱,認同護理服務理念者。
4.具基本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及IE)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1.院民緊急傷病處置。
2.院民醫療保健、安全維護、護理品質維護等。
3.依常規執行院民的身體評估及記錄。
4.維持院民殘餘功能及心理支持。
5.協助院民健康促進活動規劃及執行。
6.評估及預防院民意外突發事件。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75號)
電子地圖

 

>
by3143@mail.taipei.gov.tw

 

>
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繕寫自傳,報名時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下列文件:最高學歷證明、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工作經驗證明書及相關訓練證明;現職公務人員請一併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完整上傳附件者,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2.非現職公務人員以紙本郵寄,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明、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工作經驗證明書及相關訓練證明;如曾任公務人員請一併檢附歷任公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完整檢附者,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請將上述資料寄至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75號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人事室,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護士。
3.截止收件日期:111年9月15日(以系統開放時間或郵戳為憑)。
4.聯絡電話:業務內容02-28581081分機230陳護理長、其他事宜02-28581081分機278張主任。
5.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通知面試及參加護理實務測驗,不符合者,恕不通知。另為防範疫情擴散,減少群聚,將視疫情狀況通知辦理面試及實務測驗。
6.經甄選後擇優錄取備取人員3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公職-公衛-111 疾管署 花蓮機場 徵檢疫護理師 一名 9/16前線上報名

 





公務人員

東區管制中心

2022220

師(三)級護理師

醫事人員

師(三)級

正取 1 人 候補 人

必要條件(以下資格均符合且擬具證明文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護理師證書。
3.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英語檢定。
4.具公共衛生或醫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擇優條件
※兼具公務機關防檢疫工作經驗者尤佳。

1.辦理防疫、檢疫等傳染病防治相關工作。
2.需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夜間及假日出勤。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202號

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

沈小姐

2022/9/2

2022/9/16

1.意者請於111年9月16日前先行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s://www.cdc.gov.tw -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報名資料,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請將報名成功後收到之系統回復電子郵件留存(如未收到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前來電),並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英語能力證明、考試及格證書、工作經驗證明及身分證正反面等相關資料影本,現職或曾任公職者請另檢附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依序裝訂),於上述公告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寄送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沈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東區師(三)級護理師」,逾期、證件資料不齊、未至本署網站登錄報名資料及未郵寄紙本資料者,恕不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月薪新臺幣51,890元起,應徵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歷專長、工作經驗及本署業務需要等,擇優通知參加甄試。
3.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公務人員履歷表(公務人員用).odt

1.如有登錄問題,請洽資訊室(分機3686林先生) 2.如有資格條件疑義,請洽人事室(分機3828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