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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校護-109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小 徵護理師一名 3/10前報名



「花蓮縣政府」的圖片搜尋結果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二、職  稱:護士(或護理師)
三、職  系:空白
四、職務列等:士(生)級或師(三)級
五、名  額:1名
六、工作地點:如職缺機關
七、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二)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之人員。
八、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
請具公務人員身分者,以線上應徵,未具公務人員身分者,採書面應徵,說明如下:
  (一)請檢附以下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
2. 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證件
4. 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5. 現職派令 (現職人員需檢附)
6.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現職人員需檢附)
7.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現職人員需檢附)
8. 切結書(如附件或請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
網址:http://pd.hl.gov.tw/files/15-1040-34303,c1880-1.php)
(二)書面應徵: 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護士
(或護理師)職缺」及聯絡電話並依序將上列資料影本各1份親送
或委託代理人送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王小姐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聯絡電話:03-8221794)。
(三)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亦請將上列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
九、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10日止
十、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一、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護理師(或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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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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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員

>
士(生)級或師(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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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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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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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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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03~10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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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二)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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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學校護理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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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 (花蓮縣玉里鎮德武171號)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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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8660@h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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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
本職缺應徵作業,請具公務人員身分者,以線上應徵,
未具公務人員身分者,採書面應徵,說明如下:
(一)請檢附以下資料: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並詳填自傳)
2. 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證件
4. 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5. 現職派令 (現職人員需檢附)
6.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現職人員需檢附)
7.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現職人員需檢附)
8. 切結書(如附件或請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
網址:http://pd.hl.gov.tw/files/15-1040-34303,c1880-1.php)
(二)書面應徵: 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玉里鎮德武國民小學護士
(或護理師)職缺」及聯絡電話並依序將上列資料影本各1份
親送或委託代理人送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王小姐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聯絡電話:03-8221794)。
(三)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
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
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
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上列除履歷表
以外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10日止
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
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
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
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公職-公衛-109 疾管署 桃園機場徵 檢疫護理師15名 3/3前報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Logo標誌



師(三)級護理師
師(三)級
正取 15 人 候補 人
需同時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公共衛生或醫護等相關系所尤佳)。
2.具護理師證書。
3.具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英語檢定。
4.具公共衛生或醫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如獲錄用,願意在該中心服務3年以上者尤佳。
1.辦理傳染病防檢疫等相關業務。(須配合24小時輪班值勤)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署北區管制中心: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2號(桃園國際機場)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
蕭小姐
2020/2/27
2020/3/3
  1. 意者請於109年3月3日前先行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s://www.cdc.gov.tw -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報名資料(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並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英語能力證明、考試及格證書、工作經驗證明及身分證正反面等相關資料影本,現職或曾任公職者請另檢附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依序裝訂),於上述公告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8樓人事室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北區管制中心()級護理師」,逾期、證件資料不齊、未至本署網站登錄報名資料及未郵寄紙本資料者,恕不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 月薪新臺幣49,875元起,應徵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並依應試人員筆試成績分數高低,擇優邀請參加口試【甄試地點及參加名單等相關事宜,預計於109年3月13日前公告於本署網站(首頁/其他訊息)】,請應徵者自行查閱,恕不另行個別通知。
  3. 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欲進一步了解本職缺工作內容,歡迎瀏覽交通部數位典藏博物館\安全守門員\疾病管制署介紹
1.如有登錄問題,請洽資訊室(分機3649蔡先生) 2.如有資格條件疑義,請洽人事室(分機3830蕭小姐、3831劉小姐)

公職-公衛-109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3/6前報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的圖片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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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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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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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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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2/27~10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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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
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
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
任用之情形,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2.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
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
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
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
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
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3)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
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
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
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3.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4.精於電腦文書、網路操作及編輯尤佳。
5.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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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衛生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2.社區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
3.個案管理與訪視。
4.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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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6樓)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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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
(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
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
方式寄達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
2.請檢具:
(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
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
(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
(6)工作資歷服務證明
(7)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8)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如無,則免附)
(9)相關證明文件。
3.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
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4.請於109年3月6日前寄本中心:『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6樓,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
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
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5.聯絡電話:業務請洽:27671757分機6031、人事請洽:
27671757分機6025。(備註)
1.甄試方式:分筆試(60%)
及面試(40%)二階段舉辦,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前10名方得參加面試。
2.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09年3月12日下班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
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筆試暫定於109年3月17日舉行,
屆時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筆試、
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
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
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
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
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
翌日起算。
4.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
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
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考慮。
5.為響應環保節能政策,未獲通知筆試、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
面應徵資料,可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