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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08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一名 9/29前報名 10/8筆試 10/16面試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徵才公告標題: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張貼機關名稱: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等:師(三)級
職系:
職稱:護理師
錄取人數:1名人
應徵人數:1人
機關: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應徵開始日期:2019/9/17
應徵結束日期:2019/9/29
徵才條件:一、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醫事相關系所畢業,且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四、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
五、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軟體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操作。
六、能配合業務或假日加班者及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七、英檢相關測驗及格者為佳。
工作項目: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及訪視。
四、文書、採購、出納、研考等行政作業。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24號
聯絡方式:一、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頁(https://job.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限時掛號郵寄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及連絡電話。
二、請檢具:
 (一)甄試報名表(應徵者自行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報名成功所列印之報名表)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執業登錄年資證明)影本
(五)工作資歷服務證明或在、離職證明(需能證明符合資格條件第一項之服務年資證明或離職證明等,目前在職者需檢附現職在職證明)
 (六)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七)相關證明文件 【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請翻譯為我國文字並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否則視為資格不符合。】
 三、以上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排序,並填寫「與正本相符」及簽名,請於108年9月30日(星期一)前以掛號郵寄地址:「10075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24號3樓,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機構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逾期、資料刊載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訊恕不退還(如需退還,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 四、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於108年10月3日(星期四)下班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www.zzhc.gov.taipei與衛生局網站https://job.health.gov.tw/,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02)2321-5158轉6524黃小姐或轉6531吳組長;如係徵才系統操作問題,請洽(02)2728-7163黃先生。
附件檔案:
護理師徵才公告.pdf 下載 
備註事項:一、本次甄選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甄試分二階段辦理: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第一階段筆試,視筆試成績,擇優至多錄取前10名參加第二階段面試。
三、預定甄試時間及地點:(屆時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一)甄試時間:
第1階段筆試:108年10月 8日(星期二) 上午9時30分
第2階段面試:預計於108年10月16日至108年10月25日間(以實際公告為準)
(二)甄試地點:
第1階段筆試: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院區8樓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2號)
第2階段面試:預計於本中心1樓心理諮商室(北市中正區牯嶺街24號)
(參加第2階段甄試人員名單,預計於108年10月中旬前公告)
四、錄取名單:預計於108年10月下旬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
五、若考試日期如遇天然災害臺北市發布停止辦公,則於停止辦公日後之二日內,考試日期另行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
六、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七、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 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八、為維持考試公平公正,請勿關心請託,違者不予考慮。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2019/9/17 下午 04:39:50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公職-校護-108年臺北市立陽明高中 徵護理師一名 9/18前報名 10/2筆試 10/9 實作+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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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主題:本校108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請查照。

發表處室:人事室 於 2019/9/9 (663 人讀取)
公告內容:

(一)採取通訊報名方式,報名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錄取者,請自備回郵信封否則不予退件。
(二)報名者應檢附應繳證件,於108年9月18日(星期三)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11165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510號「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人事室」收(請註明甄選護理師),經書面審查初審合格者,108年9月25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www.ymsh.tp.edu.tw/)參加初試名單,不另行通知。
(三)應繳證件:詳甄選簡章

請參閱附件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

附加檔案Ⅰ:陽明108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_公告_.pdf ( 點選會開新視窗,建議按右鍵「另存目標」)
附加檔案Ⅱ:陽明108年度護理師甄選報名表件(公告).doc ( 點選會開新視窗,建議按右鍵「另存目標」)

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108學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
細則」、「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

(二)經本校108年下半年及109年上半年第1次公務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議

決議通過

二、甄選名額護理師師三級)正取名,備取2名。

備取期間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個月內有效

三、工作地點: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510

四、工作內容

理學校健康中心事務

(二)提供學校教職員工學生各項健康諮詢及照護服務事項

(三)執行學校教職員工、學生緊急救護、校園事故傷害預防及處理、急傷病

轉送醫療個案管理與追蹤、宿疾調查等事宜

(四)辦理學生各項健康檢查工作及輔導學生追蹤矯治等事宜

辦理學生安保險

)執行校園傳染病通報衛生教育及辦理教職員工急救教育研習
協助辦理學校健康促進活動
)「學生健康資訊系統資料建檔管理
(九)其他交辦事項
五、工作能力
)具有書寫健康促進計畫等專業及一般行政
(二)具備電腦文書軟體基本操作能力
)具備傷病處理之護理專業能力

六、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工作時間得視學校需要調整之,假日配合

業務需求須彈性加班

七、應具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28條第1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

)具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具有下列工作經驗之一者
1. 擔任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員累計年以上經驗持有服務證明者
職人員年資計算至108月30日止
2. 具公、私立醫院累計年以上臨床經驗並持有服務證明者(現職人員
年資計算至10830日止)
3. 前開所列工作經驗皆含約聘人員約僱人員、代理人員。(年資計算
方式詳見簡章第十
)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自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係屬陞任)之公開甄選;現職士(生)級醫事人員任用未滿不得參加他機關師三)醫事人員公開依銓敘1041026日部銓三字第1044032195書函
公告時間及地點108年9日起公告於本校網站臺北市政府人事

處網站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九、報名方式
(一)採取通訊報名方式,報名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錄取者,自備回郵信封否則

不予退件

(二)報名者應檢附應繳證件於108年月18日(星期三)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11165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510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人事室收(請註明甄選護理師),經書面審查初審合格者,1089月25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http://www.ymsh.tp.edu.tw/參加初試名單不另行通知
(三應繳證件:請以4白色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准考證簡歷表,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 報名表附件,各項欄位請詳實填列貼妥最近吋脫帽半身照

2. 准考證(附件2,請自行繕寫姓名並貼妥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 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6.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 擔任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員累計以上經驗私立醫院累

計5年以上臨床經驗之服務證明文件

8. 公務人員任用考試及格證書職務派令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

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等證件則免附

9. 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0. 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免附)

11. 其他個人專長證明文件ACLS高級心臟救命術證書BLS基本救EMT1初級救護技術員急救加護證書……)(無則免附
12. 切結書附件

13. 簡歷表附件4)
報名人數12人以下者不辦理初試直接進入複試
十一、年資採計方式:
(一 所提出之證明文件經審查合格者始可採計所有採計年資合計後1個月部分不予採計所附證明文件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均不予採計
(二公、私立學校擔任護理教學非實際臨床工作者其任職年資不予採計(三)公私立醫院服務證明應註明服務單位及工作內容,未註明者不予採
計。

(四如任職為委外單位或實習之服務年資均不予採計

)約聘約僱人員或代理人員之年資得採計惟請於服務證明文件註明員之薪資係採月薪制按月支薪始可採計如未註明或無法確認者不予採計。
(六)上述資績所附服務證明文件應加蓋機關機構)關防」,如未加蓋機關關防不予採計惟機關(機構證明格式以電子簽章列印表示者應加蓋經手人職名章以示正本且該文件不得有任何塗改始得採計
、甄程序:
(一初選成績滿分100,初試成績做為進入複試之依據不列入複試總成績計
(二)複試成績護理實作演練及口試滿分均為100複試項目有一項成績未達
70分者不予錄取護理實作演練占複試成績50%、口試占複試成績50
%;若同分者,依序以「護理實作演練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十三、甄選日期方式、複試名額
初試:108年10星期

項目
時間
內容
備註



報到



1700-
18:20



領取准考證
1. 地點本校人事室
2. 考試場地當天公告於報到地點
3. 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證明文件以便查



筆試



1830-
20:00



學校衛生護
理學及綜合
護理學
1. 筆試正式開始後15分鐘後
到者不得入場
2. 筆試正式開始後30分鐘內
生不得提早離場
3. 請攜帶黑或藍色原子筆修正帶、
2B筆及橡皮擦
進入複試
名單公告
初試成績前12名進入複試,第12名成績同分,增額錄取於108年
105日(星期)下午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查詢

查閱
對成績有疑義者請於108年10(星期中午12時前親自到本校人事室填寫複查成績申請表詳如附件,複查結果成績達進入複試名單增額參加複試



)複試10810月日(星期三)

項目
時間
備註

報到

00-10
1. 報到並抽籤排序後依抽籤順序參加複試逾時
報到者取消甄試資格
2. 報到地點考前另行公告
3. 請攜帶本簡章九三)3.11.應繳證件正本供查
4. 請攜帶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
分之證明文件)以便查驗。

抽籤

8:15
複試
8:30
護理實作演練10分鐘及口試(10分鐘





十四甄選完成後按總成績高低列冊提請本校公務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審查後,依程序陳請校長核定應考人倘總成績未達80分以上得予從
十五錄取公告108109日(星期)下午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後依規定辦理任用相關作業如原服務機關不同意過調及有其他不能

完成任用之情事時即取消錄取資格改由備取人員遞補當事人不得













十七正取人員請於10810月14(星期一上午9時前攜帶相關證件至本校人事室報到 逾期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錄取人員如需商調者需於一週內完成商調報派手續逾期以棄權論)。
十八本校人事室聯絡電話022831-6675#161160
十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
校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