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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校護-108國立政大實小附設幼兒園 徵契約護理師一名 7/19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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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約用人員履歷表




校園布告欄
標題公告本校幼兒園徵護理師一名
發布日期2019/7/9
發布單位教務處
點閱次數23
詳細內容
一一、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三、職等職稱
護理師
二二、用人單位
附設實小
四、名   
1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
五五、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並具有實際醫護專科經歷至少2年工作經驗。                 
2. 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3. 熟悉行政電腦作業及文書(WordExcel、網路)應用能力,具工作協調及人際溝通能力。        
、六主要工作項目
附設實小幼兒園健康中心業務
1.執行幼兒安全、防疫、衛生保健等相關業務。
2. 照護意外受傷及生病幼兒,並視情況通知家長或送醫。
3.調查及掌握食材供應來源,設計調配幼兒餐點營養及負責食材登錄。
4.建置幼兒健康檢查基本資料及意外受傷發生機率數據統計。
5.提供衛教諮詢及公佈最新醫學、流行疾病等資訊。
6.配合衛生所承辦幼兒各項健康檢查及心智發展檢核、追蹤等各項工作。
7.協助校園意外事故之處理。
8.管理及督導廚工出勤、烹調及廚房清潔衛生等事務。
9.保管、汰換及補充救護醫療設備。
10.推展與執行健康職場各項事務。
11.檢測幼兒學習環境及廚房料理桌照明度數。
12.執行園主任交辦事項。
七七、工作時間
依本校附設實小幼兒園規定上班時間。
八八、薪     
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辦理
九九、工作地點
本校附設實小幼兒園(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64)
十十、應繳交資料
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2.  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影本。
5.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十十一、收件截止日
108719()17點前。以資料送達本校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資料送達地點:國立政治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三段12)
十十二、甄選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備註
1.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歡迎身心障礙者報名參加。
3.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於初審後另行通知。
4.請於封面註明「應徵政大實小幼兒園護理人員」。
5.本職缺自正式起聘日至1081231日止。
6.承辦人:陳小姐(Tel:29393610#661
         中                        國    108  年   7       9  


非公職-職護-108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徵 職護一名 7/19前報名 擇優筆試+面試





 
內容說明
 
一、資格條件:
1.    國內外碩士()以上護理、公衛相關系所畢業,且領有護理師證照。
2.    具「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
3.    健保特約醫院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力實務工作經驗3年以上,具職業安全衛生護理工作經驗尤佳。
4.    WORDEXCEL等電腦文書編輯、統計軟體、繪圖軟體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5.    具有工作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
二、工作項目:
1.    執行勞動部五大計畫(母性健康保護、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人因性危害職場不法侵害及勞工健康服務等)
2.    與醫師、環安衛中心共同執行定期之臨場健康服務,調查與訪談同仁並進行風險評估。
3.    新進勞工體格檢查、在職勞工一般健康檢查及其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
4.    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人員之特殊健康檢查與分級健康管理。
5.    勞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及實施。
6.    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7.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等相關法規事項。
8.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
  辦公室地點為公館校區台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
  工作地點含本校校本部及公館校區。
四、相關訊息及徵選方式
1.相關證件:請依序檢齊以下證件:履歷表(臺師大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人事室下載http://hr.ntnu.edu.tw/download/download.html碩士()以上護理、公衛相關系所畢業證書影本、任職單位相關工作證明文件、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證書、3年考績影本、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2.本校將從應徵人員中擇優另行通知甄試(筆試及面試),並擇優錄取正取1(得擇優增列備取人員3名,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於1080719()(以郵戳為憑)相關證件請以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務處健康中心,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聯絡電話:02-77343117王先生(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E-mail: pochun@ntnu.edu.tw
3.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級表】辦理。(新進技術類約用人員碩士畢學歷進用40,962)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者,經本校約用人員審核小組會議通過者,過去相關工作之年資得予併計(依相關規定至多提敘3)
五、備註:
1、依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2、如經錄取須切結確實無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之情事。 3、錄取人員應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公職-公衛-108新竹縣衛生所 徵護士護理師共17名 7/15前報名 7/26後擇優面試

新竹縣政府衛生局




最新消息資料
分  類:衛生類
發佈單位:衛生局
發佈日期: 108年07月08日
截止日期: 108年07月16日
 

標題:
 新竹縣衛生所護理師或護士職缺徵才公告
 
詳細內容:
 
一、職 稱:護理師或護士 
二、官職等:師(三)級或士(生)級
三、名 額:正取17名(另得酌列備取10名)
四、性 別:不拘
五、徵才期間:自108年7月8日起至108年7月15日止。
六、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二)具備護理相關之公共衛生、職業衛生、醫療院所、長期照護、衛生行政及學校衛生等工作經驗2年(含)以上者(採計至108年6月30日止)。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四)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政府採購研習、訓練或熟諳客語者尤佳。
七、工作項目:
(一)青少年及兒童保健業務、幼兒居家安全與檢核、老人視力保健。
(二)新住民與原住民預防保健與建卡管理。
(三)婦幼衛生與保健、職場母乳室設置與查核、嬰幼兒預防接種。
(四)毒品危害防制、菸害防制、人口政策宣導、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衛生教育宣導、醫療門診跟診。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八、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及職缺數:
竹東鎮衛生所4名(新竹縣竹東鎮中正路221號)、
湖口鄉衛生所1名(新竹縣湖口鄉中興街36號)、
橫山鄉衛生所1名(新竹縣橫山鄉大肚村3鄰新興街141巷10號)、
新豐鄉衛生所2名(新竹縣新豐鄉建興路2段748巷25號)、
北埔鄉衛生所3名(新竹縣北埔鄉北埔街90號)、
峨眉鄉衛生所2名(新竹縣峨眉鄉峨眉街2鄰5號)、
五峰鄉衛生所1名(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6鄰99號)、
竹北市衛生所3名(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二街89號;
惟其中1名服務地點為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
九、聯絡方式:
(一)意者檢具下列資料並依序排列:(1-4表格請至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網址https://www.hcshb.gov.tw/】查詢下載,並應詳填各欄位資料及親自簽名)
(1)公務人員履歷表(參加護理師或護士職務甄選專用)正本。
(2)甄選簡要自傳正本。
(3)切結書正本。
(4)擬任人員擬任單位意願排序表正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6)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7)護理師或護士證書(正反面影本)。
(8)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
(9)服務年資或經歷證明文件(具2年以上護理相關工作經驗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研習訓練證明、客語能力或其他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等(以上均為影本)。
(10)現職公務人員並請檢附現職派令、最近3年銓敘審定函及考績通知書影本。
以上證件第(1)至(4)項需正本,連同第(5)至(10)項證件以A4格式雙面影印依上列順序於左上角使用長尾夾固定(免裝訂、免加封面及封底),為維護自身權益,請應徵者備齊所有證件,以憑審查,一經受理報名,恕不補件;又證件或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合。
(二)報名方式:請於108年7月15日以前親送或寄達本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七街1號、新竹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徐小姐收、聯絡電話:5518160分機102);親送者請於108年7月15日以前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止送達;郵寄者應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新竹縣衛生所護理人員」字樣,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證件或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合)公告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將於108年7月25日以前公告於新竹縣政府衛生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網址https://www.hcshb.gov.tw/);請應徵人員自行上網查詢面試時間及地點,本局不再電話通知,又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至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若未獲公告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次甄選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新竹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新進醫事人員甄選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並以甄選成績高低順序與應徵人員所填「擬任人員擬任單位意願排序表」之意願順序,由新竹縣政府核定錄取名額及擬任單位。因公開甄選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選成績擇優備取10名,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資格保留期間若各衛生所有護理師或護士職務出缺,可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又錄取結果由新竹縣政府(人事處)登載於新竹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相關附件:
  01公務人員履歷表(參加護理師或護士職務甄試專用).doc
  02甄選簡要自傳.doc
  03切結書.doc
  04擬任人員擬任單位意願排序表.doc
  01公務人員履歷表(參加護理師或護士職務甄試專用).pdf
  02甄選簡要自傳.pdf
  03切結書.pdf
  04擬任人員擬任單位意願排序表.pdf

非公職-職護-108 高雄市立游泳池 徵約僱護理師一名 7/11 前報名






約僱護理員(年度)
>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
約僱人員
>
五等280薪點
>
>
正取1名,備取數名。
>
不拘
>
82-高雄市
>
108/07/04~108/07/11
>
報名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
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二、持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三、於錄取到職報到後,護理人員得立即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者。
四、曾擔任護理工作累積年資2年(含)以上者(採計至報名前一日),
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書者(已離職者提出離職證明書)。
五、能擔任夜間工作及例假日值勤者。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七、未曾受有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無酗酒、煙毒、
賭博之惡習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行為及前科。
八、身體健康,經健保特約醫事機構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或
公立醫院(不含衛生所)(檢查項目應包含胸部X光《大片》攝影、
肺結核檢驗、血清《含梅毒》檢驗呈陰性反應及並無其他傳染疾病,
以體檢表為憑)檢查合格。
>
工作項目:擔任醫療救護工作及協助辦理或支援其他行政及相關業務等工作。
>
工作地點: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暨所屬各泳池。 
電子地圖
>

>
承辦單位暨聯絡電話:
(一)承辦單位:本局人事室。
(二)電話:(07)7229449轉700應主任、702黃小姐。
(三)傳真:(07)717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