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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公衛-107年桃園 衛生局 徵護理師 二名 12/3前報名 擇優面試(限公職報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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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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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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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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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其中1名為預估缺,須俟人員調職後始得到職,
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調職,則取消錄取資格,另視成績擇優
候補4名以內,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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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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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27~107/12/03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
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
2、曾經銓敘部銓敘審定有案,具有護理相關工作實務
經驗6個月以上者,有公共衛生護理工作實務經驗者尤佳。
3、考試:專技(高)考試、檢覈及格,並具有護理師證書。
4、學歷: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
社區公共衛生保健及兼辦行政工作。本項職務必要時需
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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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所屬各區衛生所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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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應附證件:
(一)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全球
資訊網→常用表格下載→查詢公務人員履歷表(1020403修正版)
(現職公務人員以公務人員(一般)直式一般,請貼相片,請簽名
或蓋章,並請完整填列歷年考績及銓審經歷;若非現職公務人員
但銓審有案者等同相同資料備齊。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畢業證書影本
(四)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護理師證書影本
(六)銓敘部審定函、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請以A4格式影印依上列順序裝訂)上開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
概由當事人負責。
二、報名時間:於報名截止日前(107年12月3日下午5時止)
掛號郵寄到達或親送、委託繳送達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
(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
「護理師」職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初審通知:預計107年12月13日(星期四)於本局
網站http://dph.tycg.gov.tw/訊息公告/徵才訊息,
公告資格審查合格名單、考試時間及地點,恕不另寄通知;
另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四、甄選方式:面試100%。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 、
蘇小姐電話:(03)3340935轉2805、2802。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簡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簡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職-校護-國立中央大學 徵 護理師一名 12/10前報名 限現任職


國立中央大學




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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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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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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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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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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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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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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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26~10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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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科或大學以上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二、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三、現任公職護理人員且經銓敘審定有案者。 
四、護理臨床工作經驗3年以上(具急診或加護病房經驗尤佳)。
 五、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具基本生物統計能力。
 六、通過本校「英語檢測分數標準對照表」所列各種測驗,
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測驗者。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
、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
不得任用之情事。
>
一、校園傷病處理及緊急救護
 二、學生團體保險相關業務 
三、辦理健康促進活動相關事宜
 四、校園事故傷害防制教育 
五、物品及財產管理 
六、其他交辦事項
>
國立中央大學(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電子地圖
>
liching@ncu.edu.tw
>
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於107年12月10日前寄(送)達國立中央大學
人事室楊麗菁小姐收(以郵戳為憑,如有郵誤,自行負責,
信封並請註明應徵: 『應徵師(三)級護理師』),另甄選報名表之
電子檔請於報名期限內,以E-MAIL方式回傳本校業務承辦人
(電子信箱:liching@ncu.edu.tw,主旨請繕打應徵師(三)
級護理師),洽詢電話:03-4227151轉57778。
 1.國立中央大學甄審報名表
(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http://www.ncu.edu.tw/~ncu7060
 \表單下載\教職員任免\19.外補甄選報名表) 。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含自傳,請以電腦打字,
並註明日、夜間連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末頁請簽名)。
 3.國家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5.學歷證書影本。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其他專業能力相關證明與文件。
 8.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影本。
 9.現職派令影本。
 10.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11.最近5年考績、獎懲影本。
 12.在職證明影本(臨床工作經驗需註明單位科別)。
 二、本校得視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業務測驗及
面試,資格未合或資料不全者,恕不退件恕不另通知及
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妥
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公職-公衛-107 桃園榮民之家 徵護士 一名 11/15前報名 擇優筆試+面試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護士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官職等:士(生)級
職稱:護士
名額:2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
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資格條件: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含)
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經歷:需具2年地區醫院(含)以上高齡、內外科
、急重症臨床護理工作經驗或3年以上長照機構
(如護理之家
等)臨床護理工作經驗(請檢附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
均可)。
3.具電腦文書基本作業能力(word、excel、
powerpoint)。
4.專業證照: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
護理師證書,具長期照護專業人力訓練結業
證書(或研習、訓練證明)尤佳。
5.人格特質:具工作熱忱、認同護理服務理念。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成績分
數相等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1.負責安養(護)榮民照護工作。
2.督導照顧服務員執行工作。
3.配合推動之政策及評鑑標準項目執行。
4.傳染病防治、預防保健計畫之執行。
5.安養(護)堂巡堂服務、血壓測量、
衛教宣導。
6.值班及護送急診榮民就醫。
7.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
(http://www.vac.gov.tw)「
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
「外補甄選報名表」,
於107年11月15日前掛號郵寄本家憑辦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護士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
內貼二吋半身正面
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
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
、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
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護理師)
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
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
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並辦理筆試
(「專業科目」、「國文」作文)。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
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人事室;
  聯絡電話:(03)368-1140#231;
聯絡人:人事室組員 周惠貞小姐。
有效期間(啟):107-11-07
有效期間(迄):107-11-15
發布日期:107-11-07

公職-公衛-107 彰化縣鹿港鎮衛生所 徵護理師一名 (限現公職報名)11/12前報名






  • 徵才機關:

    彰化縣衛生局

  • 職  系:

  • 官等職等:

    師(三)級

  • 名  額:

    1名

  • 性  別:

    不拘

  • 工作地點:

    鹿港鎮

  • 上網期間:

    107/11/01~ 107/11/12

  •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有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以機要人員任用之人員)。
    2、專科或大學以上護理助產或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公共衛生護理、防疫保健業務或其他衛生行政工作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鹿港鎮順興里復興路423號(彰化縣鹿港鎮衛生所),或優先調派支援本縣偏遠地區或其他鄉鎮市區衛生所。

  • 職絡方式:

    1、報名方式: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本局人事室。
    2、報名日期:自107年11月1日至107年11月12日止。
    3、意者請至彰化縣衛生局網站/衛生資源/人事類項下(https://www.chshb.gov.tw/)下載「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個人資料表」及「應徵彰化縣衛生局暨所屬機關職務徵詢意向書」各1份,並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詳實填寫完整)、最高學歷證明文件、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歷任職務派令及銓審函(包含現任職務)、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獎懲令、最近5年終身學習研習紀錄(請自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列印網頁畫面)、英語能力檢定證明等相關文件(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均為影本,以A4格式依序以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俾利審查),於報名截止日前送達: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彰化縣衛生局人事室黃先生收,信封封面務必註明「應徵彰化縣鹿港鎮衛生所護理師職務」,逾期不予受理,證件未附或不齊恕不計分,不再通知補件,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退件及通知,如就學經歷書審後均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並另行公告甄選。
    4、聯絡電話:04-7115141轉5822黃先生。
    備註:經錄用人員由本局向其原任機關辦理商調,如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不同意他調者,請勿應徵報名;另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相關網址:

    http://www.chshb.gov.tw/download/?type_id=1274&top=0

公職-校護-107南投縣魚池國中 徵護理師一名 11/5前報名


南投縣政府



   
 
登錄時間2018/11/1 下午 03:51:08
職缺名稱公開甄選南投縣立魚池國民中學護理師1名
機關名稱南投縣立魚池國民中學
職缺單位南投縣立魚池國民中學
職  等師(三)級
資格條件1、具醫事人員護理師任用資格並曾擔任護理工作二年以上經驗者(非本府所屬學校現職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報名規定一、採通訊報名並以郵戳日期為憑。
二、請填送公務人員履歷表(註明應徵職缺)並檢附:考試及格証書、護理師證書、擔任護理工作經驗證明書、最高學歷証件,任用與否均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
三、上開證件均送影本,請【簽名切結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報名截止日期:107年11月5日截止。
五、受理單位:南投縣立魚池國民中學蔡小姐收
(地址:555南投縣魚池鄉魚池街441之6號)
六、聯絡電話:(049)2895527轉20
截止日期2018/11/5
受理單位555南投縣魚池鄉魚池街441之6號:南投縣立魚池國民中學蔡小姐收
聯絡電話(049)2895527轉20
備  註
上線日期2018/11/1 下午 03: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