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粉絲團

關於部落格

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校護-107 臺東縣 蘭嶼鄉 椰油國小 徵護士 一名 9/27前報名 擇優面試


「臺東縣政府」的圖片搜尋結果
椰油國小http://www.yyps.ttct.edu.tw/front/bin/home.phtml
「椰油國小」的圖片搜尋結果

職稱:護士
職等:士(生)級
工作地點:臺東縣蘭嶼鄉椰油村1號
需求名額:1名
資格條件:1、非現職人員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
2、具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及法定任用資格(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排列:(1-4表格,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https://goo.gl/CEEE5i 可由搜尋區塊搜尋)
1.00-臺東縣政府甄選報名表
2.10-本府公務人員陞任評分表
3.20-切結書1份
4.30-本府甄選簡要自傳
5.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如經人事單位核章,則可採認表內所列年資、獎懲、考績等資料資績分數,毋須提供下述6至10項佐證資料)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8.專門職業證書 (正反面影本)
9.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10.最近5年訓練及進修之資料
11.通過英檢測驗證書(無者免附)
(二) 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人事處:
1.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林瑀萱
2.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聯絡電話:089-326141 轉527
備註:1.信封請註明「應徵椰油國小護士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府人事處承辦人。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上版日期:107-09-20

下版日期:107-09-27


徵才機關
臺東縣政府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士(生)級
職稱
護士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107/09/20~107/09/27
資格條件
1、非現職人員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 2、具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及法定任用資格(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臺東縣蘭嶼鄉椰油國民小學(臺東縣蘭嶼鄉椰油村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排列:(1-4表格,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https://goo.gl/CEEE5i 可由搜尋區塊搜尋) 1.00-臺東縣政府甄選報名表 2.10-本府公務人員陞任評分表 3.0-切結書1份 4.30-本府甄選簡要自傳 5.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如經人事單位核章,則可採認表內所列年資、獎懲、考績等資料資績分數,毋須提供下述6至10項佐證資料)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8.專門職業證書 (正反面影本) 9.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10.最近5年訓練及進修之資料 11.通過英檢測驗證書(無者免附) (二)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人事處: 1.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林瑀萱 2.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聯絡電話:089-326141 轉527 (三)備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椰油國小護士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府人事處承辦人。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非公職-校護-107彰化市民生國小 徵約僱護士一名 9/25前報名


「彰化市民生國民小學」的圖片搜尋結果



  • 徵才機關:

    彰化縣彰化市民生國民小學

  • 職  系:

  • 官等職等:

  • 名  額:

    1

  • 性  別:

    不拘

  • 工作地點:

    彰化市

  • 上網期間:

    107/09/19~ 107/10/24

  • 資格條件:

    1.護理專科(含)以上畢業且實際從事護理相關工作累積年資2年以上者,年資採計至107年9月25日止(請提出相關服務證明)。
    2.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5.無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及性騷擾等犯罪紀錄。 

  • 工作項目:

    1.學校健康中心、衛生行政相關業務。
    2.辦理行政與健康促進、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等業務。
    3.支援午餐業務及直屬業務長官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民生國民小學(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338號)

  • 甄選方式:

    甄選成績資料審查(證照、學歷)占百分之十五,口試占百分之八十五,總分
    100分。按總分由高至低排序,總分相同時依口試、資料審查(證照、學歷)順序,逐項評比,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總分未達75分不予錄取。 

  • 相關網址:

    http://www.mses.chc.edu.tw/

  • 甄選日期及地點:

    甄選日期:107年9月26日上午9時開始(8時5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
    甄選地點:本校仁愛樓會議室

  • 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107年9月25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
    報名地點:彰化縣彰化市民生國民小學 人事室。
    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338號。 

  • 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彰化縣彰化市民生國民小學 人事室。 

  • 報名應攜帶證件:

    報名時檢附以下資料正本及影本,於報名時間內送達本校人事室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表(附件二)
    簡歷(附件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護理師證書
    最高學歷證明
    切結書(附件四)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附件五)
    緊急救護相關證照及服務證明
    以上資料影本以A4裝訂成冊。正本驗畢後發還。影本留存本校備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未檢附之證件或資料者,視同未具有該證件或條件。 

  • 應試應攜帶證件:

    詳如簡章

  • 錄取方式: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總分未達75分不予錄取。

  • 錄取公佈:

    甄選結果於面試當天下午或隔天公佈於彰化縣政府徵才錄取公告及本校網站。

  • 聯絡人及電話:

    聯絡人及電話:楊主任或郭助理員 7224122*16

非公職-校護-107 彰化員林家商徵 約僱護理師一名 9/18前報名


「員家」的圖片搜尋結果



國立員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107 年度第 1 次約僱人員甄選簡章(第 2 次公告) 

壹、 甄選職稱名額:約僱人員(進修部約僱護理師職務代理)一名,暫訂約僱期間自 107年09 月25 日至107 年12 月31 日止,約3.個月(以本校甄選進用正式護理師報到任職日為準)。

 貳、 甄選公告:
 (一) 公告時間:107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五)至 9 月 18 日(星期二)
 (二)公告網站:
 1.本校網站(http://www.ylhcvs.chc.edu.tw)。
2.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http://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參、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護理人員法第 6 條及性別 平等教育法第 27 條第 4 項等情事者。
 二、具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照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 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肆、月薪:新臺幣 34,916 元(需另扣除勞保、健保、離職儲金等費用),自實際報 到日至代理原因消滅止。

 伍、工作項目及時間
 一、工作項目:
 1.辦理進修部護理工作、緊急意外事故之處理。
 2.支援日校護理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下午 14 時至晚上 22 時。

陸、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證件 一、報名時請填寫「甄選報名表」〈表格由本校網站下載〉,並依序檢附下列證件 影本〈請以 A4 格式影印〉於 107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二)前,以掛號或親送「國 立員林家商人事室」,地址:51045 彰化縣員林市中正路 56 號,信封書明「應 徵約僱護理師職務代理」(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一) 報名履歷表。
 (二) 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 護理師證照。
(五) 經驗(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資料經審核合於甄選資格者,於 107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 17 時前於本校 網頁公告通知參加面試;經審核不合甄選資格人員恕不退件。

柒、甄選方式:面試。

 捌、甄選日期地點:107 年 9 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參加甄試人員應於當日 8 時 50 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員林市中正路 56 號)報到,甄試未到者以放棄論。

 玖、錄取及備取人員名單預定於 107 年 9 月 21 日(星期五)12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並個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惟甄試總成績未達 60 分不予錄取。

拾、錄取人員應於規定時間報到、簽約,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由備 取人員依序遞補。

 拾壹、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拾貳、本校查詢電話:04-8320260-260、263。 備註: 錄取人員於僱用期間,應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為被保險人,並依實際到 職日辦理加保。有關每月應繳付之勞保費、健保費、退休金、職業災害保險費等 費用,由雇主負擔或個人繳付部分,均依規定辦理。

公職-校護-107臺北市 士林高商徵護理師一名 9/19前報名 9/25筆試 10/2實作+口試


「士林高商」的圖片搜尋結果


>>> 瀏覽公告內容 <<<
類型
公告主題
公告處室
張貼時間
普通
本校107年度護理師甄選 
人事室
2018/9/17 上午 09:56:04
>> 公 告 內 容 <<
本校107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請自行下載參閱。
報名期間:自107年9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107年9月19日(星期三)下午6時止。
報名網址: http://earth.slhs.tp.edu.tw/nt
 



>>> 參考網址與檔案下載 <<<
參考網址
檔案1下載



壹、 依據:「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陞遷法」
等相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名額及工作內容:


職稱

職務列等

錄取名額
工作內容
複試名額
正取
備取
護理師
()
1
1
1.擬訂學校衛生計畫。
2.衛生保健設備財產、物品管理。
3.辦理師生健康管理、師生緊急傷病處理、特殊學生照護、學生健檢及缺點矯治追蹤。
4.辦理學生團體保險及傳染病管制。
5.辦理師生健康輔導及健康
8




參、 簡章公告:自107917日至107919日止刊登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專
區、臺北市政府機關學校求職徵才網及本校網站 (簡章請自行下載)。

肆、報名資格:應具備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用國外學歷證明報考者,
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中譯本、歷年成績證明、內政部入出國及
移民署出入境紀錄證明影本各 1 份。
二、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四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
專門職業證書者。
()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
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醫事人員檢覈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
28 條第 1 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
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擔任經銓敘部審定有案之公職護理職務,或健保特約醫院(不含診所)護理人員,
或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員,實務工作經驗 3 年以上者。
(依銓敘部 104 10 26 日函,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自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
屬陞任)之公開甄選;現職士()級醫事人員任用未滿 1 年,不得參加他機關師()級醫
事人員公開甄選。)
附註:凡未符合報名資格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負法律責任,如於報名時未及時
發現或持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聘任後亦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之。
1

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earth.slhs.tp.edu.tw/nt)
一、開放報名期間:自107918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107919日(星期三)
下午6時止。
二、網路報名方式:先至報名網站(網址:http://earth.slhs.tp.edu.tw/nt)填寫個
人資料,並上傳下列資料,限以電子檔方式上傳,逾時不予受理



NO
資料名稱
備註及上傳格式說明
1
2吋照片
限以PDF格式上傳,大小3M以內。
2
「個人自述履歷
表」、「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及「護理師專門職業證
書」
「個人自述履歷表」、「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
及「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之格式如附件12. 「個人自述履歷表」、「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及「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以同一份檔案上傳,限以PDF格式上傳,大小5M以內。



921(星期五)下午3時前請至報名網站確認是否報名成功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
洽本校人事室(電話02-28313114#855)。
備註: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或持有衛生署公告之身心障礙鑑定醫療
機構診斷證明書之應考人,得於報名時申請應考服務,並將申請表及身心障礙
手冊正反面影本,於107919日(星期三)下午6E-mail 至人事室信箱
(53200v@ tp.edu.tw)或傳真 02-28321520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惟實際提
供服務方式仍須視個別情形審核後,另行通知。
陸、甄選方式:分初試、複試兩階段進行。初試錄取者,始得參加複試。惟初試人數未達複
試人數時,則免筆試,直接逕行複試。




項目
時間
內容
放榜
備註
初試(筆試)
107 9 25日(星期二 11:20~12:10【請攜帶 2B鉛筆等文具直接至筆
試會場應試,筆試會場於當日上午
10時前公布於本
校川堂。】
以學校護理專
業知識、學校衛生行政教育暨校園安全危機事件處理知能為主。【請自備藍色或黑色
原子筆及修正
帶(液)應試】
107928日(星期五 17: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另通知。
1. 擇優錄取前 8名參加複試;初試成績僅作為進入複試之
門檻用,不計入總成績計算。2. 如報名人數在 8人以下(含 8人),則取消初試,直接舉辦
實作與口試,並將於報名截
止後公布於本校網站請自行
查閱,恕不另行通知。3.遲到逾 15分鐘者,不得入場
應試;考試開始後 50分鐘內,
不准離場。
複試(護理實作與口
試)
107 10 2 日(星期二)
實作、口試 13:30開始考試,每人實作及口試總計 15
分鐘為原則。
護理實作:占40%口試:占 60%,護理人員專業知識、溝通表達能力、工作
經歷、工作熱
誠等。

107 10 5日(星期五)
17: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1.      當天請於 1300至本校報到,1315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複試順序。
2. 13 15分未到者以棄權論,不得參加當天所有科目考試,不得異議。
錄取
1.初試錄取前 8名參加複試,如初試錄取最低標準同分時增額錄取。
2.依複試總成績高低決定錄取順序,如總成績分數相同時,則以口試成績高者為優先
錄取。





參加初、複試者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或全民健保卡
或駕駛執照)以利現場查驗,未攜帶者,以棄權論,不得參加當天考試,不得異議。
柒、錄取總成績計算及同分時之處理方式:
一、初試錄取前 8 名參加複試,如初試錄取最低標準同分時增額錄取。
二、依複試總成績高低決定錄取順序,如總成績分數相同時,依序以口試、筆試之順序,
其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三、複試總成績未達 80 分者,得不足額錄取或從缺。
四、若再同分時,則依序優先錄取下列情形之一者:
() 身心障礙人士。
() 原住民族。
捌、成績複查:
成績查詢:請於 107 10 3 (星期三)下午 2 時至 4 ,檢附申請表(附件 2)、身份證,
親自至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成績,逾期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電話概不受理。
玖、甄選錄取公告:
正取及備取榜單於 107 10 5 (星期五)下午 5 時前,於本校網頁「公告訊息」公告
網址:http://www.slhs.tp.edu.tw總成績未達本校之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或從缺。
壹拾、 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列冊,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序遞補。
壹拾壹、 申訴電話專線:(02)28313114#103 洪秘書。e-mail信箱:alberl@slhs.tp.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