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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校護-107 國立台南高工徵 進修部 約僱護理人員一名 9/11前報名 9/17口試


台南高工





國立臺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約僱護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職稱:約僱護理人員

二、名額:1

三、性別:不拘。

五、工作地點:國立臺南高工進修部(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193號)

四、公告期間:107 9 5 日至 107 9 11

五、資格條件:

(一)具護理相關科系學歷。

(二)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具有護理實務工作 1 年以上經驗。

()具服務熱誠,品行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迴避任用)、第 28 (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者)、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33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護理人員法第 6 條等規定之情事,並未具雙重國籍。

(五)具電腦處理能力,熟悉 WordExcele-mail 及網際網路應用等。

六、工作項目:

()辦理本校進修部護理工作。

()辦理衛生保健、衛生教育、健康管理或疾病管理工作、傳染病防治事宜、緊急或意

外事故處理救護、照護、聯繫與監測及健康資料記錄、管理、統計、陳報等事宜。

()支援日校護理工作。

()其他交辦事項。

七、僱用期限: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71231日止,每日上班時間自14時至18時,1830分至2230分,共8小時,必要時須配合校務加班,本校並得視業務需要調整上班時間。

()本約僱案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惟經本校考核結果服務成績優良,且次年以後上級機關仍核定「約僱護理人員」員額及經費補助時,得予以繼續僱用。

八、薪酬:依學歷計支,大學畢 -五等280薪點,月酬34,916元;高中職畢-四等250

點,月酬31,175

九、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表件請於107911日前逕寄本校人事室(710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193號),

連絡電話:(06)2322131223,以掛號郵戳為憑,註明應徵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逾期恕不受理。

()依序繳附下列表件:(所附證明文件請皆以A4影印)

(1)甄選報名表、切結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

(3)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影本

(4)相關經歷證件影本

(5)個人專長證照影本

1


(6)獎懲(獎狀)及研習時數證明影本。(以最近 5 年內為限)

十、甄選日期及方式:

()甄選日期:

(1)資績審查:107 9 13 (星期四)下午 6 時公告錄取口試名單。

(2)     試:107 9 17 (星期一)下午 2 時。

()甄選項目:

(1)資績審查:依學歷、年資、獎懲、證照、研習評比,成績配分 40%

(2)口試:以專業知能、服務抱負、表達能力綜合考評,成績配分 60%

() 依資績審查分數高低排序錄取前 12 名參加口試;資格不符、資料不齊或甄審未錄取者,恕不補件及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十一、資績積分複查:

()報考人資績積分經本校核定後於 107 9 12 (星期三)前以電子郵件通知,若

未收到者請來電。

()積分複查請於 107 9 13 (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11 時前,親向本校人事室提出,複查分數以郵寄報名時繳附之證件為計分標準,恕不補件,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錄取、報到:

()甄選完成後,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造冊,簽請校長圈選錄取人員;本案甄選職缺除正

1 名外,另增列候用人員遞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正取人員如為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應於到職時繳附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視同未報到並不予聘任。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7 條第四項」、「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 14 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第 7 條」等規定,經本校錄取人員,於報到應聘時由本校依前述法令規定,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轉有關機關辦理查閱,以維護校園安全,經查有性侵紀錄或不適任教育人員情形者,不予聘任,已聘任者,終止聘任。

()本次甄選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約僱人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十三、經甄試錄取人員,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均應無條件自到職

日起自動解職,錄取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

十四、本簡章經用人單位審查,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之;若有補充事項,將公布於本校網站,不個別通知,敬請隨時查閱。



公職-校護-107 國立臺東大學 徵 護理師一名 10/9前報名 10/13筆試 10/16複試


人事室


筆試、 複試 時間內容 請見簡章⥥ 第三次
    三、官 職 等:師()
    四、名  額:正取1名,候補2名。
    五、性  別:不限
    六、資格條件:
    (一)具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二)曾任區域教學醫院臨床實務經歷累積達5()以上經驗者【年資計算至107年10月9日止】。
    (三)大學護理科系以上畢業學歷證件影本。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七、工作項目:
    (一)策劃及推動衛生保健工作計劃。
    (二)辦理急救訓練業務。
    (三)辦理新生健康檢查業務。
    (四)撰寫及辦理學校健康促進計畫及活動相關事宜。
    (五)辦理組內相關會議(例如:學校衛生委員會及其他)
    (六)學生健康檢查,登錄、統計及追蹤輔導。
    (七)一般及緊急傷病處理。
    (八)支援校內各項體育競技、招生等活動時之救護工作。
    (九)愛滋病及菸害衛生教育宣導。
    (十)餐飲衛生管理、督導及講習。
    (十一)一般行政業務之處理。
    (十二)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址:國立臺東大學校本部(臺東縣臺東市大學路2369)及臺東校區
    九、報名方式:
    本次甄選分為初試及複試二階段報名,凡進入複試者,初試成績不再採計,以複試成績為錄取依據
    (一)初試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1、至本校網站護理師甄選報名系統(https://goo.gl/forms/BK8z86xDkxB6uVOR2)建立報名資料(報名前請先申請Gmail帳號),並將匯款證明以掃描檔(附檔名.jpg.pdf)上傳至報名系統。准考證於報名經審核完成後,系統自動將准考證寄至考生個人郵件信箱,考生請自行列印(白色A4紙、直式列印)攜帶前往考場。
    2、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7年10月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3、本階段報名不辦理現場審查,有意報名者請審慎考量,並先自行檢視是否符合應試資格,如不符合應試資格審查者,經繳費後恕不受理退費。
    4初試報名費為新臺幣1,000自即日起至107年10月9日(二)止,至各地郵局或銀行臨櫃辦理匯款(不接受金融卡跨行轉帳),以匯款方式匯入本校專戶,手續費自付。經報名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5、初試報名應上傳各項表件掃描檔 (上傳表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並取消其資格),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二)複試報名方式:
    1進入複試人員107年1015()以前,請先至本校網站護理師甄選報名系統(https://goo.gl/forms/nERwO9lLvrwVXDtG3)建立報名資料,並將應現場繳驗之表件先以掃描檔(附檔名.jpg.pdf)上傳至報名系統。
    2、複試當日,進入複試人員應親自檢具相關證件正本接受資格審查,審核通過,始能參加甄試。經審核資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複試資格,不得有異議,該複試名額不予遞補。
    3、資格審查時間:1071016日(二)12時整至13,逾時不予受理。
    4、報名地點:本校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地址: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知本校區)。
    5、複試報名應上傳各項表件掃描檔 (上傳表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並取消其資格),並請事先填妥報名書表供現場審查,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6、複試尚須繳交學校健康促進計畫一式6(附件4)【請依附件格式撰寫】,應試人員預為準備。
    十、本次甄選錄取之新進護理人員,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本校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錄取人員應於10711月19()上午830分以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視同錄取人員放棄報到,本校得拒絕報到任用,並由備取人員遞補,放棄報到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十一、現職人員公務人員經合格錄取,應同意比照新進護理人員辦理任用,恕不辦理商調;如不同意視同放棄報到,亦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一、職  系:
      二、職  稱:護理師
      三、官 職 等:師(三)級
      四、名  額:正取1名,候補2名。
      五、性  別:不限
      六、資格條件:
      (一)具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二)曾任區域教學醫院臨床實務經歷累積達8年(含)以上經驗者【年資計算至107年9月10日止】。
      (三)大學護理科系以上畢業學歷證件影本。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七、工作項目:
      (一)策劃及推動衛生保健工作計劃。
      (二)辦理急救訓練業務。
      (三)辦理新生健康檢查業務。
      (四)撰寫及辦理學校健康促進計畫及活動相關事宜。
      (五)辦理組內相關會議(例如:學校衛生委員會及其他)。
      (六)學生健康檢查,登錄、統計及追蹤輔導。
      (七)一般及緊急傷病處理。
      (八)支援校內各項體育競技、招生等活動時之救護工作。
      (九)愛滋病及菸害衛生教育宣導。
      (十)餐飲衛生管理、督導及講習。
      (十一)一般行政業務之處理。
      (十二)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址:國立臺東大學校本部(臺東縣臺東市大學路2段369號)及臺東校區
      九、報名方式:
      本次甄選分為初試及複試二階段報名,凡進入複試者,初試成績不再採計,以複試成績為錄取依據
      (一)初試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1、至本校網站護理師甄選報名系統(https://goo.gl/forms/Dp56PnZcKc3xFVe02)建立報名資料(報名前請先申請Gmail帳號),並將匯款證明以掃描檔(附檔名.jpg或.pdf)上傳至報名系統。准考證於報名經審核完成後,系統自動將准考證寄至考生個人郵件信箱,考生請自行列印(白色A4紙、直式列印)攜帶前往考場。
      2、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7年9月1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3、本階段報名不辦理現場審查,有意報名者請審慎考量,並先自行檢視是否符合應試資格,如不符合應試資格審查者,經繳費後恕不受理退費。
      4、初試報名費為新臺幣1,000元自即日起至107年9月17日(一)止,至各地郵局或銀行臨櫃辦理匯款(不接受金融卡跨行轉帳),以匯款方式匯入本校專戶,手續費自付。經報名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5、初試報名應上傳各項表件掃描檔 (上傳表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並取消其資格),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二)複試報名方式:
      1、進入複試人員107924()以前,請先至本校網站護理師甄選報名系統(https://goo.gl/forms/LIb2merZIQq14G1T2)建立報名資料,並將應現場繳驗之表件先以掃描檔(附檔名.jpg或.pdf)上傳至報名系統。
      2、複試當日,進入複試人員應親自檢具相關證件正本接受資格審查,審核通過,始能參加甄試。經審核資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複試資格,不得有異議,該複試名額不予遞補。
      3、資格審查時間:107927日(四)12時整至13,逾時不予受理。
      4、報名地點:本校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地址: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知本校區)。
      5、複試報名應上傳各項表件掃描檔 (上傳表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並取消其資格),並請事先填妥報名書表供現場審查,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6、複試尚須繳交學校健康促進計畫一式6份附件4)【請依附件格式撰寫】,應試人員預為準備。
      十、本次甄選錄取之新進護理人員,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本校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錄取人員應於107年10月22日(一)上午8時30分以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視同錄取人員放棄報到,本校得拒絕報到任用,並由備取人員遞補,放棄報到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十一、現職人員公務人員經合格錄取,應同意比照新進護理人員辦理任用,恕不辦理商調;如不同意視同放棄報到,亦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第一次  9/10前報名 9/15筆試 9/18複試

        一、職  系:
        二、職  稱:護理師
        三、官 職 等:師(三)級
        四、名  額:正取1名,候補2名。
        五、性  別:不限
        六、資格條件:
        (一)具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二)曾任區域教學醫院臨床實務經歷累積達8年(含)以上經驗者【年資計算至107年9月10日止】。
        (三)大學護理科系以上畢業學歷證件影本。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七、工作項目:
        (一)策劃及推動衛生保健工作計劃。
        (二)辦理急救訓練業務。
        (三)辦理新生健康檢查業務。
        (四)撰寫及辦理學校健康促進計畫及活動相關事宜。
        (五)辦理組內相關會議(例如:學校衛生委員會及其他)。
        (六)學生健康檢查,登錄、統計及追蹤輔導。
        (七)一般及緊急傷病處理。
        (八)支援校內各項體育競技、招生等活動時之救護工作。
        (九)愛滋病及菸害衛生教育宣導。
        (十)餐飲衛生管理、督導及講習。
        (十一)一般行政業務之處理。
        (十二)臨時交辦事項。
        八、工作地址:國立臺東大學校本部(臺東縣臺東市大學路2段369號)及臺東校區
        九、報名方式:
        本次甄選分為初試及複試二階段報名,凡進入複試者,初試成績不再採計,以複試成績為錄取依據
        (一)初試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1、至本校網站護理師甄選報名系統(https://goo.gl/forms/Dp56PnZcKc3xFVe02)建立報名資料(報名前請先申請Gmail帳號),並將匯款證明以掃描檔(附檔名.jpg或.pdf)上傳至報名系統。准考證於報名經審核完成後,系統自動將准考證寄至考生個人郵件信箱,考生請自行列印(白色A4紙、直式列印)攜帶前往考場。
        2、報名期限:自107年9月4日起至107年9月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3、本階段報名不辦理現場審查,有意報名者請審慎考量,並先自行檢視是否符合應試資格,如不符合應試資格審查者,經繳費後恕不受理退費。
        4、初試報名費為新臺幣1,000元,請於107年9月4日(二)起至107年至9月10日(一)止,至各地郵局或銀行臨櫃辦理匯款(不接受金融卡跨行轉帳),以匯款方式匯入本校專戶,手續費自付。經報名繳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5、初試報名應上傳各項表件掃描檔 (上傳表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並取消其資格),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二)複試報名方式:
        1、進入複試人員107917()以前,請先至本校網站護理師甄選報名系統(https://goo.gl/forms/LIb2merZIQq14G1T2)建立報名資料,並將應現場繳驗之表件先以掃描檔(附檔名.jpg或.pdf)上傳至報名系統。
        2、複試當日,進入複試人員應親自檢具相關證件正本接受資格審查,審核通過,始能參加甄試。經審核資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複試資格,不得有異議,該複試名額不予遞補。
        3、資格審查時間:107918日(二)12時整至13,逾時不予受理。
        4、報名地點:本校行政大樓1樓會議室(地址: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知本校區)。
        5、複試報名應上傳各項表件掃描檔 (上傳表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由應考人自行負責並取消其資格),並請事先填妥報名書表供現場審查,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6、複試尚須繳交學校健康促進計畫一式6份(附件4)【請依附件格式撰寫】,應試人員預為準備。
        十、本次甄選錄取之新進護理人員,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本校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錄取人員應於107年10月22日(一)上午8時30分以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視同錄取人員放棄報到,本校得拒絕報到任用,並由備取人員遞補,放棄報到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十一、現職人員公務人員經合格錄取,應同意比照新進護理人員辦理任用,恕不辦理商調;如不同意視同放棄報到,亦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柒、甄選日期時間方式及計分比例:
         一、初試: 
        本次甄選筆試,題型均為選擇題;依筆試分數成績高低按正取名額 12 倍進入 複試:如初試錄取最低分數同分時,則增額錄取進入複試。
         (一)時間及地點:107 年 9 月 15 日(六)在本校鏡心書院舉行。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學校綜合衛生護理學(包含健康中心行政事務、校園健康評估、健康中心 資料管理、緊急傷病處理、傳染病防治、健康輔導、身體評估-學生健康檢 查行政管理、個案管理與追蹤矯治),共 50 題,滿分為 100 分。
         附註: 1、筆試各科測驗題參考答案於各科考試完畢後,公布於本校網頁徵人啟事項下。
         2、應考人如對答案有疑義時,應自 107 年 9 月 15 日(六)上午 12 時起至 13 時止,填具筆試 答案釋疑申請表(如附件),親送至本校人事室申請釋疑。應考人如逾時申請、未敘明理由 或未檢附佐證資料時,不予受理筆試答案試題事宜申請。

         二、複試:凡進入複試者,初試成績不再採計,以複試成績為錄取依據。 
        (一)時間:107 年 9 月 18 日(二)在本校舉行。
         (二)凡進入複試者,初試成績不再採計,以複試成績為錄取依據。
         (三)總成績相同者,以具有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手冊者(不分等級)優先錄 
        日期 節次 時間 內容 備註 
        107 年 9 月 15 日(六) 第一節 09:00 │ 10:00 學校綜合衛生護理學
         複試報名 12:00 │ 13:00 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含職業適性測驗) 
        1.地點:本校行政大樓 1 樓會議室 
        2.請檢具相關證件正本接 受資格審查。
         3.抽籤決定口試次序。 口試 13:30 │ 17:00 口試 13:30 開始,包括工作理念、 經驗能力、儀容舉止、表達能力 等。每人 10 分鐘為原則。 
        取,再有相同時,則依序以口試成績高低錄取;倘前述項目成績均相同者, 由本校職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以抽籤決定之。
         三、具身心障礙及原住民族身分者,其筆試及口試成績均予加百分之五計算。
         四、完成本次甄選報名之應試人員,於開放查看初試考場、初試及複試當日,得 憑准考證,於大門換證後免收費進入本校應試。


        非公職-校護-107國立中央大學 徵僱用護理人員一名 9/12前報名 優9/19面試


        Image



        ㄧ、資格: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護理系畢業。
        2.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3.具護理臨床工作經驗3年。
        4.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5.通過本校「英語檢測分數標準對照表」所列各種測驗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
        上測驗者。
        二、工作內容:
        1.辦理學校衛生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工作事項。
        2.臨時交辦事項。
        三、聘任法規及待遇:詳見附加檔
        國立中央大學契約僱用人員工作規則
        中央大學契僱人員工作報酬標準表
        國立中央大學英語檢測分數標準對照表
        四、報名方式:
        (一)日期:即日起至107年9月12日下午16時止(收到應聘文件)。
        (二)方式:採通訊報名(通訊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中央大學-學務處衛保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人員與聯絡電話。
        (三)應繳證件:(A4規格,並請依序裝訂成冊)
        1.填具報名表及簡歷表。
        2.應繳資料包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或護士證照影本(正反面)、服務資歷證明、英文檢定證明。
        3.其他個人專長及相關證明文件(如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明、急救人員訓練證明),無則免附。
        (四)報名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考試,符合考試資格名單於107年9月14日下午4時前,公告於本校學務處衛保組網站,不符合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甄選方式:
        考試日期:107年9月19日(星期三)上午8點~12點。
        技術考試(30%):現場急救實務演練。
        電腦考試(30%):WORD、EXCEL、POWER POINT等實作。
        口試(40%):護理實務、儀容態度、溝通表達能力等。
        ★報到地點:中正圖書館2樓會議室。
        ★請於考試當日持身分證明文件以便驗證身分應試。
        六、錄取榜示:
        錄取名單於107年9月19日下午4時前公告本校學務處衛保組網站,預定錄取正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遞補)。
        錄取人員預定於107年10月1日正式到職,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執業登記。
        承辦人:劉孔群護理師(03-4227151轉57271)
        備註:本校契約僱用人員為學校固定需求人力,其勞動契約採「不定期契約」,也就是勞動契約沒有終止期限,除非離職、資遣、解雇或退休,所以是非常穩定的正常班護理工作。

        國立中央大學契約僱用護理人員徵選簡章
        ㄧ、資格: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護理系畢業。
            2.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3.具護理臨床工作經驗3
            4.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5.通過本校「英語檢測分數標準對照表」所列各種測驗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
              上測驗者。
        二、工作內容:
            1.辦理學校衛生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工作事項。
            2.臨時交辦事項。
        三、聘任法規及待遇:
        國立中央大學契約僱用人員工作規則
        中央大學契僱人員工作報酬標準表  https://in.ncu.edu.tw/ncu7060/files_web/20180108142620.1
          (碩士起薪  薪點360點 薪37295元
           學士起薪  薪點312點 薪32320元)   
        國立中央大學英語檢測分數標準對照表
        四、報名方式:
        (一)日期:即日起至107912日下午16時止(收到應聘文件)
        (二)方式:採通訊報名(通訊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中央大學-學務處衛保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人員與聯絡電話。
        (三)應繳證件:(A4規格,並請依序裝訂成冊)
        1.填具報名表及簡歷表。
        2.應繳資料包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或護士證照影本(正反面)、服務資歷證明、英文檢定證明
               3.其他個人專長及相關證明文件(如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訓練合格證
                 明、急救人員訓練證明)。
         (四)報名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考試,符合考試資格名單於107914日下午4時前,公告於本校學務處衛保組網站,不符合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甄選方式:
            考試日期:107919(星期三)上午8點~12點。
            技術考試(30%):現場急救實務演練。
        電腦考試(30%):WORDEXCELPOWER POINT等實作。
        口試(40%: 護理實務、儀容態度、溝通表達能力等。
            ★報到地點:中正圖書館2樓會議室。
            ★請於考試當日持身分證明文件以便驗證身分應試。
        六、錄取榜示:
        錄取名單於107919日下午4時前公告本校學務處衛保組網站,預定
        錄取正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遞
        補)。

        錄取人員預定於107101日正式到職,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執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