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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非公職-校護-107 彰化縣永靖高工進修部徵 約僱護理師一名 8/22前報名 擇優面試


國立永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一、依    據:行政院103421日院授人組字第1030031360號函,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
二、職    :約僱護士(5280薪點,月薪34,916元)
三、名    :正取1名,備取1名。
四、工作內容:辦理本校進修部衛生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並支援本校護理工作。
五、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14時至22時。
六、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8731日止,惟僱用期間內,如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收回本員額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七、工作地點: 彰化縣永靖鄉永坡路101號,國立永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進修部。
八、資格條件:
(一)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服務熱誠,品性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四)具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族者優先考量。
九、報名方式:採郵寄通訊報名。(請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
十、報名日期:107815日(星期三)起至107822日(星期三)止
十一、受理單位及電話:本校人事室(電話:04-8221810502)
十二、繳驗證件:報名時請備齊證件影本1份依序裝訂成冊,請用白色A4紙張並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裝於牛皮紙袋內,並請列印附件3郵寄封面黏貼後,寄至本校人事室(地址:512-47彰化縣永靖鄉永坡路101)
(一)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如附件1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影本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經歷服務證明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請檢附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證明影本)
※證件正本俟錄取後驗證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十三、公告初審合格名單:107824(星期五)下午2時後於本校網站(https://www.yjvs.chc.edu.tw)公告,不另行通知,不合格者不予退件。
十四、甄選方式:面試成績高低擇優錄取惟面試成績未達80()以上者不予錄取。
十五、面試:107827(星期一)上午9時前,請至本校人事室報到(行政大樓1),上午930分起於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辦理面試。
十六、甄選結果:
(一)錄取名單於107829(星期三)下午2時後公告於本校網站。
(二)正取人員報到時間:107831(星期五)上午10
(三)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校需求或期望者,本校得斟酌情形從缺之。
(四)擇優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五)對於本次甄試如有疑義,請撥申訴電話:04-8221810502
十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公職-公衛-107臺北市 文山、大安、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 徵護理師各一名 8/24前報名 8/31筆試







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徵才公告標題: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張貼機關名稱: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等:師(三)級
職系:
職稱:護理師
錄取人數:1名(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人
應徵人數:4人
機關: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
應徵開始日期:2018/8/16
應徵結束日期:2018/8/24
徵才條件:一、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七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三年以上。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三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三、擅長電腦辦公室系統(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操作。
四、男性須服畢或免服兵役。
五、能配合業務加班或假日加班者且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六、英檢相關測驗及格者為佳。
 
工作項目: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與訪視。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15號)
聯絡方式:一、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限時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15號)個案管理組樊組長收(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事求人徵才公告系統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二、請於107年8月24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建議以掛號郵寄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15號,臺北市大安區健康服務中心個案管理組』,依序備齊甄試報名表及以下證件A4影本: (一)甄試報名表(應徵者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報名成功所列印之報名表)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四)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執業登錄年資證明) (五)考試及格證書(考試院專技人員考試或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六)經歷證件: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非現職人員免附)、離職證明(無則免附)及部分工時經歷須附工作時數證明(無則免附) (七)現職人員另請附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八)英文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三、影本請書寫「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郵寄本中心,資料如填寫不完整或相關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本中心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為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五、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與甄試方式預定107年8月28日(星期二)下午5點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www.health.gov.tw/)與衛生局事求人徵才公告(http://www.health.gov.tw/),不另行通知。 六、聯絡電話(02)27335831轉6231樊組長或6232曾護理長。
附件檔案:
招募公職護理師徵才公告.pdf 下載 
備註事項:一、本次甄選錄取正取人員1名,如列候補人員,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二、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將於107年8月28日公告於本中心網站與衛生局網站。第一階段筆試時間:107年8月31日(星期五)上午10時。本中心依據第一階段筆試成績,至多錄取前10名參加第二階段面試(如2人以上並列第10名,同列10名之人員皆可參加面試);面試時間107年9月5日(星期三)下午2時。以上日期及時間均為預定日期及時間,以網路實際公告為主。
三、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有關甄選事項及甄選結果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頁,請應徵人員詳加注意並確實遵守公告內容。
四、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錄取(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9年7月26日北市衛政字第09938990500號含略以:「為確保本府用人唯才、適才適所等考評公正性,…,謝絕請託關說之要求,…。」辦理)。
五、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請翻譯成本國文字並須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違反前開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合。
六、應徵者請詳閱本中心護理師甄選筆試試場規則並確實遵守(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頁)。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2018/8/16 下午 02:07:32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徵才公告標題: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徵才公告
張貼機關名稱: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等:師(三)級
職系:
職稱:護理師
錄取人數:1人
應徵人數:2人
機關: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
應徵開始日期:2018/8/17
應徵結束日期:2018/8/29
徵才條件: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醫事相關系所畢業(研究所畢業尤佳)且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2.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形,現職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4.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5.精於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編輯﹝含公文簽辦﹞。
6.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者尤佳。
7.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工作項目:1.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2.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3.個案管理與訪視。
4.其他相關工作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2樓)
聯絡方式:1.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jobs.health.gov.tw/Job/index.aspx)/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以「限時掛號」方式寄達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 2.請檢具:(1)甄試報名表(含照片、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5)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6)工作資歷服務證明(7)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8)通過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證書(無則免附)(9)相關證明文件。 3.以上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排序,並請於107年8月29日前寄達本中心:『11163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2樓,臺北市士林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收』,以郵戳日期為準,一律採通訊方式,不接受親送,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4.本中心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甄試名單;若未獲甄試或錄取需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1只,如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 5.聯絡人及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 28813039轉7161李組長,其餘事項請洽分機7124人事室林先生。
附件檔案:
沒有附件檔案資料
備註事項:1.甄試方式:分筆試(60%)及面試(40%)二階段舉辦,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前10名方得參加面試。(得視筆試成績酌減參加第二階段人數)
2.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07年9月5日(星期三)下午7時前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筆試暫定於107年9月12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舉行,屆時書面審查合格者名單、參加筆試、面試及甄選結果均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甄選護理師錄取名額1名,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錄取。(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9年7月26日北市衛政字第09938990500號函略以:「為確保本府用人唯才、適才適所等考評公正性,…,謝絕請託關說之要求,…。」辦理)。
5.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請翻譯成本國文字並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違反前開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合。
6.報名者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本中心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合。
7.若考試日期如遇天然災害臺北市發布停止辦公,則於停止辦公日後之二日內,考試日期另行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站。
8.本職缺於107年10月5日出缺。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2018/8/17 上午 08:28:28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甄選公告
徵才公告標題: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甄選公告
張貼機關名稱: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等:
職系:
職稱:護理師
錄取人數:1人
應徵人數:4人
機關: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應徵開始日期:2018/8/15
應徵結束日期:2018/8/31
徵才條件: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研究所畢業尤佳)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二、具備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
三、能配合業務加班或假日加班者且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五、男性須畢或免服兵役。
六、英檢相關測驗及格者為佳。
 
工作項目: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與訪視。
四、其他相關工作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220號3樓)
聯絡方式:1. 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限時掛號郵寄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 2.請將報名表及相關文件(以A4紙影印),依序排列及載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蓋章:(1)甄試報名表(應徵者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報名成功所列印之報名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4)護理師證書正面(5)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非現職人員免附)及離職證明(無則免附)(6)考試院專技人員考試或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7)英文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以上資料如填寫不完整或相關文件影本缺漏不全者,本中心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為資格不符。 3.上開資料請於107年8月31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220號3樓,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護理師』字樣,逾期恕不受理,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4.聯絡電話(02)27287069蘇先生;如係徵才系統操作問題,請洽(02)2728-7163黃先生。
附件檔案:
107年8月護理師公告.doc 下載 
備註事項:一、本次甄選錄取正取人員1名,如列候補人員,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
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二、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將擇優公告於本中心網站與衛生局網站。第一階段筆試時間:107年9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地點:本中心1樓會議室。本中心依據第一階段筆試成績,至多錄取前10名參加第二階段面試(如2人以上並列第10名,同列第10名之人員皆可參加面試);面試時間預定:107年9月13日上午10時,地點:本中心3樓會議室。屆時若有異動將另行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三、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有關甄選事項及甄選結果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頁,請應徵人員詳加注意並確實遵守公告內
容。
四、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錄取(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9年7月26日北市衛政字第09938990500號含略以:「為確保本府用人唯才、適才
適所等考評公正性,…,謝絕請託關說之要求,…。」辦理)。
五、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請翻譯成本國文字並須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違反前開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合。
六、本中心近捷運木柵站,轉乘交通便捷。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2018/8/15 下午 02:38:45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非公職-校護-107 國立秀水高工 徵 進修部 約僱護理人員一名 8/21前報名 8/27筆試(電腦知識) +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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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高工」的圖片搜尋結果


一、 依據:本校 107年度約僱人員僱用計畫表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
僱用辦法」規定辦理。
二、 職稱:約僱護理人員
三、 月支報酬:約僱五等 280薪點。
四、名額:正取 1名,備取 2名。
五、工作內容:
()辦理本校進修部護理工作。
()辦理衛生保健、衛生教育、健康管理或疾病管理工作、傳染病防治事宜、
緊急或意外事故處理救護、照護、聯繫與監測及健康資料記錄、管理、
統計、陳報等事宜。
()支援日校護理工作。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每日上班時間自 14時至 22時共 8小時,必要時須配合校務加班,本校並
得視業務需要調整上班時間,若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
七、僱用期限:自 107 8 30日起至 107 12 31日止。
()本約僱案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
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惟經本校考核結果服務成績優良,且次年以後上級機關仍核定「約僱護
理人員」員額及經費補助時,得予以繼續僱用。
八、資格條件:應同時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具有護理實務工作 1年以上之經驗
(需附工作經歷證明)。
()具服務熱誠,品行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第 28條各款及教
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33條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項、護理人員法第 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九、甄選公告: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站
(二)本校網站:http://www.ssivs.chc.edu.tw
(三)公告日期:107 8 16日起至 107 8 21日止。
十、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甄選方式分為初試及複試二項






1.初試:
筆試:電腦知識測驗,範圍 wordexcelPower Point(請攜帶 2B
鉛筆及橡皮擦應考),佔總成績 30%。取前 6名參加複試。(
試結束評分後現場公布成績,筆試成績相同者,另增加複試名
)
2.複試:
口試:佔總成績 70%。
(二)甄選日期:107 8 27(星期一)上午 8 1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
到,並攜帶身分證正本領取准考證。
()甄選地點:報到當天由專人引導至試場。
十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請於 107 8 21日(星期二)前將下列表件及證明文件影本,以限
時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護理人員;地址:504
化縣秀水鄉中山路 364號,郵戳為憑,逾期無效)或專人送達,報名資
料恕不退還。可電洽 04-7697021#351352確認報名資料是否寄達。
()報名時應依序繳附下列表件:(相關證件繳附影本;請以 A4白色紙列印
彙整依序裝訂)
1.報名表、簡歷表及切結書各 1份。
2.最近 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式 2張(1張粘貼於報名表、1張浮貼
製作准考證用)。
3.身分證正反面黏貼資料表。
4.護理師或護士證書正、反面。
5.工作經歷證明。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其他個人專長證照證明(護理專業、英檢等)文件(無者免附)。
十二、護理實務工作經驗年資計算方式:採計取得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後之執業
年資,不同任職期間之任職年資可累計,滿 30日為 1個月,滿 12個月
1年,年資採計至 107 7 31日止
十三、報名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於 107 8 23(星期四)下午 5時前於
本校網頁公告,不另行通知,不合者恕不退件。
十四、甄選錄取標準由本校決定,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較高者為優先;
如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時,本校得予從缺;甄選結果於 107 08
27(星期一)下午 5時前在本校網站公告,不另行通知。
十五、正取人員應於 8 29(星期三)先至本校報到,逾期未報到取消錄取資




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應於通知期限內報到,逾期取消錄
取資格。錄取人員 8 30日起配合進修部作息時間上班支薪
十六、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
行負責。
十七、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將公布於本校
網站。
十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
本校網站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