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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校護-106新北市萬里區大鵬國民小學 徵護理師一名 11/26報名 11/26上午筆試下午實作+口試


新北市萬里區大鵬國民小學http://www.tpes.ntpc.edu.tw/default.asp



二、  甄選名額:護理師((3))正取1名(本職缺1061225日出缺),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  報名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 經公務人員醫事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 具醫院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衛生所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經驗三年以上(須檢附服務證明)。
(四)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第21條第1項各項情事之一者。
四、  工作內容:承辦本校衛生保健、健康中心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五、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時間10611月 26 日(星期日)上午8時至830分止(地點:本校1F會議室)。
(二) 報名費:初試報名時繳交新臺幣800元整,進入複試報到時繳交新臺幣500元整。
(三) 備妥報名表件親自至本校1F會議室報名及繳費,逾時不予受理。
(四) 報名地址新北市萬里區大鵬里加投路14電話02-24988131分機11謝主任本校網站( http://www.tpes.ntpc.edu.tw/)
六、  報名繳交表件:正本驗畢發還,影本留存本校請以A4 格式影印依序排列裝訂,表件不齊恕不受理報名。
(一) 報名表(請自行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
(二) 證件影本各1份請依序裝訂成冊(於空白處書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報名、應考時請帶雙證件證本(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
 以便查驗。
2.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正反面影本。
4.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相關類科考試及格證書。
5.護理工作年資證明(實務工作經驗3年以上)。
6.相關服務經歷證明(如為公立醫院、學校現職人員,請另檢附最近現職派令、最近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在職證明及其他服務優良之相關證明等)
7.簡歷自傳(請用A4紙以3頁為限,直式橫打自行設計,內容含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學經歷簡介、個人理念、轉任報考原因及自我工作期許等)。
(三) 切結書。
(四) 准考證(書妥姓名、請自行黏貼與報名表同款式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照片)

七、  甄選日期及方式:分初、複試兩階段甄選,詳細流程如下:
 試別及甄選項目
甄考內容
甄試時間
備註
第一階段
初試:筆試100
一、  試題類型為:選擇題、申論題
二、  不併入第二階段複試成績)
筆試:
以護理人員專業知識、學校衛生行政教育為主

1061126
(星期日 )

一、 參加初試人員於當日上午09:20進考場預備(本校2F五忠、六忠教室)
     09:20前禁止登入二樓考場。
二、 筆試時間上午09:3010:30,考試開始後逾15分鐘者,不得入場(請自備藍、黑色原子筆)
三、初試成績擇優錄取前10名(遇同分時增額錄取)參加複試,若報名人數未達15人,則依報名人數之2/3比例錄取。
第二階段
複試:
一、實務操作(60%)
二、口試
 (40)
實務操作:
護理專業實務技術操作    (含貝氏刷牙法)

1061126
(星期日 )

一、報名及繳費:參加複試人員請於當日下午12:3013:00至本校會議室繳費及報到,逾時未完成報到程序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二、1315~1325試務說明,請報名完後於休息室等待,由工作人員帶至預備室。
三、實務操作及口試:下午13:30起(叫號3次未到者或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順序以准考證號碼依序複試。
口試:
護理人員專業知識、溝通表達能力、服務熱忱…等
 考試當日請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雙證件正本以便查驗。
八、成績計算與錄取方式:
(一) 凡進入複試者,初試成績不再採計,初試成績作為參加複試依據,以複試成績為錄取依據。
(二) 複試總成績=護理專業實務技術操作60%+「口試」40%
(三) 若複試總成績相同者,以「護理專業實務技術操作」成績高者為優先錄取;若「護理專業實務技術操作」成績仍相同者,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九、成績公告:
  )初試成績公告:1061126(星期日)上午1110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
        上網查閱(http://www.tpes.ntpc.edu.tw/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二)複試成績公告:1061126(星期日)下午630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
        上網查閱(http://www.tpes.ntpc.edu.tw/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十、成績複查:
  (一)初試成績複查:應於1061126(星期日),上午11101140,持成績複
        查申請表、准考證及身分證正本,親自至本校教導處提出申請。逾時或程序不合者,
        恕不受理(成績複查僅辦理核算分數是否計算錯誤,不提供委員評分之審查)。
  (二)複試成績複查:應於1061126(星期日),下午630700,持成績複
        查申請表、准考證及身分證正本,親自至本校教導處提出申請。逾時或程序不合者,
        恕不受理(成績複查僅辦理核算分數是否計算錯誤,不提供委員評分之審查)。
十一、錄取公告:
  (一)初試錄取名單公告:1061126(星期日),上午1150公告於本校網站,請
        自行上網查閱(http://www.tpes.ntpc.edu.tw/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複試錄取名單公告:1061126(星期日),下午710公告於本校網站,請
        自行上網查閱(http://www.tpes.ntpc.edu.tw/不另寄發書面通知。
十二、報到審查:
   ()本簡章所稱新進護理人員,係指遴用初次擔任護理職務或曾任護理職務經離職後再任 
       護理職務之人員。倘本人如係現職公務人員,經合格錄取同意比照新進人員辦理任
       用,不辦理商調。
   ()本案錄取人員於1061126 (星期日)下午730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
       件正本及分發證明書及公立醫療院所健康體格檢查表(檢查日期須於報到日前半年
       內,檢查項目需包含胸部X光檢查),親自到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審查,逾期未報到
       者,視同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錄取人員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本案錄取人員完成報到手續後,須俟本校現任護理師退休生效確定(1061225
       日)始得正式任用並支薪。
十三、附則
(一)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將公布於本校網站(http://www.tpes.ntpc.edu.tw/)。
(二) 因應各項防疫措施,依相關規定辦理,必要時可視實際須要公告於網站。
(三) 本次甄選既經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四) 證明文件如有偽造,一經查證屬實,取消考試資格,並喪失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責。

(五)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本校公務人員考績獎懲暨陞遷甄審委員會決議辦理;如有更正事項隨時公告於本校網頁,不另行通知。

公職-公衛-106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徵護士 台北、金門 各一名 11/20前報名


檢視招募項目
招募類型:正式人員
公告編號:2017059
職稱:護士
職系:
官職:士(生)級
名額:正取 1 人   候補 2 人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醫護或公共衛生等相關系(所)畢業。
2.領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3.英文讀/說/聽/寫流利,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程度者,並檢具相關英檢證明。
4.曾赴歐美國家留學經驗尤佳。
5.個性活潑、積極、樂於團隊合作。
工作項目:
1.檢疫國際合作暨國際資訊蒐集。
2.船舶檢疫之政策規劃及執行。
3.船舶衛生檢查之政策規劃及執行。
4.IHR指定港埠核心能力評核之國外專家洽邀及規劃執行。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本署檢疫組(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收件地點: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
收件人:盧小姐
招募起始日期:2017/11/14
招募結束日期:2017/11/20
備註:
1.請於106年11月20日前於本署首頁http://www.cdc.gov.tw/「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並請於個人自傳表達應徵本職缺服務期間之意向;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另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例如:兼具外國國籍等)方能報名。登錄報名完成後應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或曾任公職之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外語能力證明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並於截止日前逕寄送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盧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檢疫組護士」(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公開甄選經約談者,如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時,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人,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單位:人事室 Personnel Office
   

檢視招募項目
招募類型:正式人員
公告編號:2017057
職稱:護士
職系:
官職:士(生)級
名額:正取 1 人   候補 2 人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醫護或公共衛生等相關系(所)畢業。
2.領有護理師證書。
3.通過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者尤佳。
4.具備機車、汽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人員及船舶檢疫業務(假日需輪班值勤)。
2.辦理港區衛生業務(鼠類監測及解剖採檢、病媒監測)。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區管制中心金門辦事處(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1段5號3樓);惟錄取後於本署臺北區管制中心轄區實習一個月,再前往金門服務。
收件地點: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
收件人:盧小姐
招募起始日期:2017/11/14
招募結束日期:2017/11/20
備註:
1.請於106年11月20日前於本署首頁http://www.cdc.gov.tw/「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並請於個人自傳表達應徵本職缺服務期間之意向;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另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例如:兼具外國國籍等)方能報名。登錄報名完成後應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或曾任公職之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外語能力證明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並於截止日前逕寄送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盧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臺北區護士」(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公開甄選經約談者,如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時,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人,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單位:人事室 Personnel Office
   


公職-公衛-106衛福部疾管署 徵 桃園機場檢疫護士 兩名 11/14前報名

「cdc」的圖片搜尋結果

檢視招募項目
招募類型:正式人員
公告編號:2017054
職稱:護士
職系:
官職:士(生)級
名額:正取 2 人   候補 4 人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醫護或公共衛生等相關系(所)畢業。
2.具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3.具英語檢定合格證書(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及格者)。
4.具檢疫或防疫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執行航機人員檢疫業務(需24小時輪班值勤)。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本署北區管制中心(桃園機場)
收件地點: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
收件人:盧小姐
招募起始日期:2017/11/08
招募結束日期:2017/11/14
備註:
1.請於106年11月14日前於本署首頁http://www.cdc.gov.tw/「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並請於個人自傳表達應徵本職缺服務期間之意向;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另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例如:兼具外國國籍等)方能報名。登錄報名完成後應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或曾任公職之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外語能力證明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並於截止日前逕寄送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盧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北區護士」(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公開甄選經約談者,如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時,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4人,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單位:人事室 Personnel Office
   

非公職-校護-106臺中科技大學 徵 職代護理師一名 11/15前報名擇優面試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徵才公告表
單位/職缺名稱
學生事務處 -  衛生保健組  -  約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名額
1
職缺公告期間
民國106116 民國 106 1115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2.  國內大學校院以上畢業,具服務熱忱;曾在學校工作者尤佳。
3.  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4.  因每日皆須與師長、學生互動,需具愛心、耐心、負責、及協調能力。
5.  具備護理師證照。
工作項目/
職務說明
1.  至少具臨床護理工作經驗三年以上(不含門診、診所)
2.  曾在學校服務者、具衛生行政經驗者尤佳。
3.  具個案管理、緊急傷病處理、統計分析能力、服務熱忱、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業務者優先。
4.  具規劃及辦理活動能力佳。
5.  其他:其他交辦事項。
6.  工作期間:預計即日起至108318(註:以上時間為約用人員留職停薪期間,聘期仍以實際留職停薪時間為準,如代理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
7.  上班時間:0800~1700(中午1200~1300時段,基於學校須持續提供師生業務協助需要,爰仍為職員上班時間,特此提醒)
工作地點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
工作報酬
依據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契僱人員及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大學30,524
 ,碩士薪資34,633元〉
應徵方式
1. 檢附應徵資料:【(1)應附文件:本校職缺報名表(含照片、應徵者資料表)、學歷證明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需繳交外交部駐外使館認證過之國外學歷證明(2)參考文件:成績單、經歷證明影本、個人證照、其他有助資格審查之資料】,以上應附文件不齊者,視為不合格件,參考文件無則免附並請以A4紙張裝訂為原則。
2.符合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於106 1115()前,逕上本校網路徵才系統報名,網址:http://www2.nutc.edu.tw/person/employee/login.htm(如未至本系統報名之應徵者,視為不合格案件;另網路徵才系統報名如有問題,請於公告期間且上班時間洽人事室辦理),列印應徵專用信封封面並檢附證件影本,於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本校學務處衛保組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應徵學務處衛保組約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職務)
3.甄試方式:經資格審查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未通知者,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4.除正取1名外,另擇優備取2名,冊列候用期間不逾三個月。
5.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註明並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不予寄還。
聯絡方式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人事室 許小姐(電話:04-22195024、地址:404-01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學務處衛保組陳組長(電話:04-22195232)。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