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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衛-106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徵護理師二名 9/25前報名

http://jobs.health.gov.tw/Job/BulletinDetails.aspx?AfterLoginRID=6828

「臺北市衛生局」的圖片搜尋結果


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甄選公告
徵才公告標題: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護理師甄選公告
張貼機關名稱: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等:師(三)級
職系:
職稱:護理師
錄取人數:2名(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4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人
應徵人數:6人
機關: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應徵開始日期:2017/9/8
應徵結束日期:2017/9/25
徵才條件: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研究所畢業尤佳)且須從事衛生行政、公共衛生護理、臨床護理等工作合計五年以上者。上開工作年資應含於醫療機構實際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至少二年以上。
二、具備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
三、能配合業務加班或假日加班者且具公共衛生、專案計畫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形。
五、男性須畢或免服兵役。
六、英檢相關測驗及格者為佳。
 
工作項目:一、公共衛生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三、個案管理與訪視。
四、其他相關工作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220號3樓)
聯絡方式:1.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事求人徵才系統網路報名(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併相關證件限時掛號郵寄本中心,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護理師』。 2.請將報名表及相關文件(以A4紙影印),依序排列及載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蓋章:(1)甄試報名表(應徵者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報名成功所列印之報名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5)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非現職人員免附)及離職證明(無則免附)(6)考試院專技人員考試或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7)英文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以上資料如填寫不完整或相關文件影本缺漏不全者,本中心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為資格不符。 3.上開資料請於106年9月25日(星期一)前以掛號郵寄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三段220號3樓,臺北市文山區健康服務中心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護理師』字樣,逾期恕不受理,報名表件未依時限寄送,或未於衛生局網站登錄報名資料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4.聯絡電話(02)22343501轉6824黃小姐;如係徵才系統操作問題,請洽(02)2728-7163黃先生。
附件檔案:
護理師公告.doc 下載 
備註事項:一、本護理師職務為組織修編後改置職務,如本健康服務中心組織修編案未經考試院核備時,本職務將修改為護士。
二、本次甄選錄取正取人員2名,如列候補人員,名額至多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書面審查符合甄試資格者名單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與衛生局網站。第一階段筆試時間:106年9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地點:本中心1樓會議室。本中心依據第一階段筆試成績,至多錄取前10名參加第二階段面試(如2人以上並列第10名,同列第10名之人員皆可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四、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有關甄選事項及甄選結果公告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中心網頁,請應徵人員詳加注意並確實遵守公告內容。
五、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心,違者將不予錄取(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99年7月26日北市衛政字第09938990500號含略以:「為確保本府用人唯才、適才適所等考評公正性,…,謝絕請託關說之要求,…。」辦理)。
六、持外國學歷、經歷證明等文件資料應徵者,請翻譯成本國文字並須檢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資料,違反前開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合。
七、本中心轉乘捷運便捷。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2017/9/8 下午 06:02:02
若已於本系統應徵過其他徵才公告之使用者,請直接以帳號密碼登入系統後再行應徵。
       

公職-校護-106國立交通大學 徵護理師一名(第二次) 9/15前報名 擇優筆試+面試


NCTU logo

國立交通大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106/09/07~106/09/15
資格條件
(一)學歷:大學護理系畢業。 
(二)經歷:具備三年以上區域醫院(含以上)內外急重症臨床工作經驗,並具有急救相關證照。 
(三)現職公立學校、機關(構)護理師,並經銓敘審定師(三)級合格實授者。 
(四)具勞工健康護理服務人員證照者尤佳。 
(五)凡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
工作項目
(一)辦理教育部健康促進計畫推動校內健康促進活動、衛生教育宣導及帶領社團元氣志工。 
(二)辦理校內活動醫護支援、健康諮詢服務、緊急醫療救護。 
(三)校內診所委辦聯繫工作、負責理工學院新生健康檢查追蹤及疾病個案管理等業務。
 (四)其它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填妥並檢附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部分請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
5.工作資歷服務證明;
6.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相關訓練進修及職務歷練證明文件影本等,
上述資料請於106年9月15日前寄達本校衛生保健組黃小姐收(地址: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電話:03-5712121轉51104,逾期不予受理。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書面資料資格審查後,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筆試(相關文書能力測試)及面試;資料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非公職-校護-106彰化縣國立員林家商 進修部 徵約僱護理師一名 9/8前報名9/12面試

「員家」的圖片搜尋結果




 甄選職稱名約僱人(進修部約僱護理師職務代)名,暫訂約僱期間自 106 09 14 106 11 13 止, 2 (以本校甄選進用正式護理師報到任職日 )
 甄選公告:
 公告時間106  9  5 (星期二) 9  8 (星期)
 公告網站:
1.網站(http://www.ylhcvs.chc.edu.tw
2.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護理人員法第 6 條及性別 平等教育法第 27 4 項等情事者。
二、具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照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 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肆、月薪:新臺 33,908 元(需另扣除勞保、健保、離職儲金等費用,自實際報到日至代理原因消滅止。
伍、工作項目及時間
一、工作項目:
()辦理進修部護理工作、緊急意外事故之處理。
()支援日校護理工作。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下午 14 時至晚上 22 時。
陸、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證件 一、報名時請填寫「甄選報名表〈表格由本校網站下載依序檢附下列證件
影本〈請以 A4 格式影印〉 106 9 8 (星期五)前,「國 立員林家商人事室,51045 彰化縣員林市中正 56 封書「應 徵約僱護理師職務代理」(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甄選報名表。
() 國民身分證影本。
()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 護理師證照。
() ()證明文件。
二、報名資料經審核合於甄選資格者,於 106 9 11 (星期一) 17 時前以電 話個別通知參加面試;經審核不合甄選資格人員恕不退件。


柒、甄選方式:面試。
甄選日期地106  9  12 (星期) 9 參加甄試人員應於當日 8  50
分前至本校三樓視聽教(員林市中正路 56 )報到,甄試未到者以放棄論。 錄取及備取人員名單預定 106 9 13 (星期三12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並個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惟甄試總成績未達 60 分不予錄取。 拾、錄取人員應於規定時間報到、簽,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由備
取人員依序遞補。 拾壹、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拾貳、本校查詢電話:04-8320260-260263
備註: 錄取人員於僱用期間,應參加勞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為被保險人,並依實際到 職日辦理加保。有關每月應繳付之勞費、健保費、退休金、職業災害保險費等

費用,由雇主負擔或個人繳付部分,均依規定辦理。

非公職-校護-桃園楊梅治平高中 徵進修部校護一名 9/15前報名 擇優面試

「治平高中」的圖片搜尋結果

2017/8/5 下午 05:46:56  類別:公告 發佈處室:人事室
甄選相關事項請參閱簡章。
上班時間:14:00~22:00(須配合行政工作)
若有疑問請洽: 治平高中人事室劉小姐(094040@cpshs.org.tw)
報名手續:
請上治平高中網站填寫報名資料(https://sites.google.com/cpshs.org.tw/cp122),並將紙本履歷表(如簡章)及相關資料寄送本校人事室(32654桃園市楊梅區中興路137號)
相關資料如下:
(一)最高學歷證件影印本。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護理師證。
(四)相關經歷證明(無則免付)。
※經本校初審通過者,另行e-mail及電話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通知,紙本資料恕不退件(請務必詳載聯絡電話)。
                                              ~ 治平高中歡迎您 ~
* 附件檔案: 下載



公職-公衛-106新北市衛生局 徵所屬衛生所護士12名 9/14前報名 10/28筆試11/11複試


最新消息, 新北市衛生局-日照,長照

徵才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檢覈及格並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2.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3.具3年以上臨床護理經驗(地區醫院以上、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
4.具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及協調溝通能力,並能配合加班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報名手續:
1.有意者請填寫本局報名表並貼妥相片(本局網站http://www.health.ntpc.gov.tw-本局徵才下載)並備齊下列資料,於106年9月14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人事室余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2.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各區衛生所護士職務】。
資格審查:
1.考試及格證書。(公務人員高考、專技高考或檢覈及格證書)
2.護理師證書(正、反面最新執業登記,所附執業登記須清晰且足以辨識,並與服務經歷證明相勾稽之臨床護理經驗,倘臨床護理經驗係登記於護士證書,請一併檢附正、反面)。
3.現(任)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現非公務人員者免附)。
4.最高學歷證件。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6.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具3年以上臨床護理經驗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
說明:
1、請備齊以上所有證明文件(影本須加蓋私章切結與正本相符)連同報名表,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2、若以國外學歷應徵,所持國外學歷應確屬教育部彙整之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所列大專院校,並請繳交:
(1)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歷證明文件及其中文譯本(原本請影印後附繳)。
(2)護照影本(請附繳載有英文姓名、出生日期、貼附相片之影本)。
(3)有關就學期間之入出境資料(請先劃記,俾利加速審查作業)。
7.資格證件未附齊全完整者,視同棄權,不再通知補件。
甄選程序:
1.合於初審條件者名單公告:106年10月11日(星期三)。
2.初試(筆試50%):106年10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時整。
3.筆試內容:公共衛生實務(衛生所業務為主);
筆試地點:新北市立新埔國中(新北市板橋區新海路181號)。
4.公佈筆試通過名單:106年11月6日(星期一)。
5.複試(面試50%):106年11月11日(星期六);面試地點: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
6.公佈複試通過名單:106年11月24日(星期五)。
7.繳交機關同意書:106年11月27日(星期一)。
8.預定分發日期:106年11月30日(星期四)。
9.為考量甄選作業之程序及公平性,面試舉行當日恕不接受順序調整。
公告方式:合於初審條件者、複試名單及甄選結果請逕至本局網站-本局徵才查詢(http://www.health.ntpc.gov.tw)。
備註:
1.本次甄試依考生初試(筆試)成績錄取前50名參加複試(面試),另視初試(筆試)成績擇優增列參加複試(面試)人數。
2.本局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就應徵人員甄選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3.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候補備取24員,列冊候用,期間三個月(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報名本次甄選之護理人員,請務必事先徵得服務機關同意,並於期限內繳交 服務機關同意書,始得參加分發作業,通過複試人員須經本局人事甄審會審議奉核後方為確認並辦理任用相關作業事宜。
5.分發作業,於本局8樓在職教室公開進行,屆時依成績優先順序,選填志願職務及區所,一經擇定,不得任意更改。
6.本局及所屬各區衛生所之公務人員、公職護理人員不得報名。
工作項目:
1.衛生所門診業務、公共衛生及疾病防治等事項。
2.協助行政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新北市各區衛生所。
聯絡人:余小姐,聯絡電話:2257-7155分機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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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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