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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職-校護-106彰化縣大城鄉頂庄國民小學 徵約用護理人員一名 8/24前報名 8/28口試

彰化縣頂庄國小
專科以上護理師,薪32928。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約用護理人員進用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職稱:約用護理人員。
三、名額:正取1名。
四、工作地點:彰化縣大城鄉頂庄國民小學(彰化縣大城鄉頂庄村東厝路63-1號)。
五、報酬:依「約用護理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如附件四)
六、上網公告期間:徵才公告自即日起至106824日(星期四)止,
公告於彰化縣政府徵才公告(http://www.chcg.gov.tw/ch/04job/01gov.asp)及本校網站
http://web.djes.chc.edu.tw/eweb/home)。
七、資格條件: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規定各款
情事之ㄧ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
()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具有護理實務經驗,且身心健康者
()具基本文書處理能力及資訊處理能力
八、工作項目:
   ()辦理學校健康中心一切事務,推展學校衛生及健康促進學校工作。
   ()師生簡易健康檢查、衛生教育宣導、傷病處理及學生團體保險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聯絡及報名方式: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6824日(星期四)下午16 時止。
()報名方式:郵寄報名:請於106824日前,用掛號郵寄至:彰化縣大城鄉頂庄國小人事
    室收(地址:彰化縣大城鄉頂庄村東厝路63-1)。※信封上請加註『應徵約用護理人
    員』,並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報名資料:
※詳細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公告欄〈http://web.djes.chc.edu.tw/eweb/home〉下載。
請檢具下列證件,並以A4 格式依序裝訂成冊,頁末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1.  報名表(請貼妥照片並簽名)。  
2.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 份。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 份。  
4.  護理師或護士正反面證照影本1 份。  
5.  簡歷自傳(請以A4紙直式橫書繕打)  
6.  其他(例如:專長、檢定證明、專業證照或特殊優良表現等證明文件)。 
十、甄選方式:
()甄選總成績分成:
1、書面審查:占百分之二十。
2、口試成績:占百分之八十。
()如總成績分數相同時,則依口試成績、書面審查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
十一、應試時間及地點:
()應試人員:資格審查結果,將於106828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公布於本校
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恕不另行通知。
()應試時間:民國106828日(星期一)上午1000分面試。
()應試地點:本校校長室。
()注意事項:請各應試者至少提早10分鐘完成報到,逾時者經唱名三次未到後,將以棄權
論且不得異議,並請攜帶國民身份證,以備身分查驗之用。
十二、甄選結果:
()錄取人員名單,於106828日下午4時前公布於彰化縣政府徵才錄取公告
http://www.chcg.gov.tw/ch/04job/02gov.asp 及本校網站公告
http://web.djes.chc.edu.tw/eweb/home,請自行上網查閱,恕不另行通知。
()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依序遞補。
十三、報到:錄取人員本人請於106829日(星期二)上午9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資格之
相關證件正本,辦理審查及簽約、逾期未辦理者,視同棄權並取消任用資格,報考人
不得異議。並於一週內繳交三個月內之體檢表。
十四、約用期間:依彰化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約用護理人員進用要點約用,完成簽約報到手續後約
用起薪,約用日期至1061231日止(表現優良予以續聘)
十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彰化縣政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應負行政、民事
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另不論錄取與否,甄選人員所附證件均不予退件。
()甄試委員會委員及口試委員,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應試時
應行迴避;首長親屬符合此款不得應試。前項委員與報名參加甄選者曾有師生、同學關係
者,均屬應行迴避之情形,不得擔任評分工作。
()甄選錄取者,如通知未辦理報到或無法接受安排工作,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或重新辦理甄
選。
()約用護理人員,除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外,不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俸給法、考
績法、退休法、撫卹法、保險法、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辦法、死亡撫慰金等法規之規定,
於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後,其依本要點約用之年資,不予採計提敘俸級,亦不得併計為
退休年資。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悉公布於彰化縣大城

鄉頂庄國民小學網站。


附件四
 
 

彰化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約用護理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
職別
比照公務
人員職等
應具知能條件
報酬薪點
附註
約用護理人員
五等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領有護理師證書者。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並領有護理師證書者。
280
1.  進用人員應具有本表所列相當職等之專門知能條件之一。
2.  本表薪點折合率比照約僱人員,在行政院核定數額範圍內由本府另定。
3.  報酬方式採用月計為原則,亦得視實際需要按日計酬。
四等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領有護士證書者。
250
三等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領有護士證書者。
220


非公職-校護-106臺中市私立宜寧中學 徵護理師一名 8/21前報名 8/23面試










依據: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學校衛生法及其施行細則、護理人員法及其施行細則。
甄選名額:護士1名,擇優錄取,並備取人員1
工作地點:臺中市宜寧高級中學
工作內容:承辦本校衛生保健及健康中心等相關業務
報名資格: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具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護理專科()以上畢業且實際從事護理相關工作者。
報名方式: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6821日(星期一)止(通訊報名以郵件送達為準)
通訊報名:
報名資料請以掛號寄:40764臺中市西屯區東大路一段555號宜寧中學人事室收,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學校護理人員(需於截止日前寄達)
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
由本人攜帶有關證件正本及影本,於報名期間上午08001200或下午131016:30至本校人事室洽辦。委託報名者需持委託書(附件四),始可受理報名。
報名應繳資料及證件:
報名應繳交下列文件:
最近一年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光面照片2張;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甄選報名表(附件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影本;
其他個人專長及相關證明文件;
切結書(附件三)
報名表件請自行上本校網站下載,務必以A4紙張列印,並依序整理齊全,備齊所有證件,以憑資格條件審查,恕不退還
甄選方式:面試。
初審:初審合格名單於106822日(星期二),公佈於本校網站。
面試日期:106年823(星期三)上午10時起。
面試地點:行政大樓三樓第一會議室。
公告錄取名單:
錄取名單訂於106824(星期四)公告於本校網站,並個別通知。有關報到事宜於公告錄取通知時一併說明。
正取人員須於指定日期至本校人事室報到,如未依限完成報到者即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遞補。
壹拾、    附則:
一、       錄取人員之報考資格等證明文件,如報到後發現證明文件有偽造不實者,喪失錄取資
格,並依法究責。
二、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之。
壹拾壹、       聯絡方式:
    電話:(04) 2462-1800人事室分機122 彭美鳳小姐

    地址:40764臺中市西屯區東大路一段555

非公職-校護-106彰化國立秀水高工進修部 徵 護理師一名 8/16報名 8/22筆試+口試

「秀水高工」的圖片搜尋結果
一、  依據:本校106年度約僱人員僱用計畫表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
二、  職稱約僱護理人員
三、 月支報酬:約僱五等280薪點。
四、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五、工作內容:
  ()辦理本校進修部護理工作。
   ()辦理衛生保健、衛生教育、健康管理或疾病管理工作、傳染病防治事宜、
       緊急或意外事故處理救護、照護、聯繫與監測及健康資料記錄、管理、
       統計、陳報等事宜。
()支援日校護理工作。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每日上班時間自1430分至2230分共8小時,必要時須配合校務加
    班,本校並得視業務需要調整上班時間,若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
七、僱用期限:自10691日起至1061231日止。
   ()本約僱案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
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惟經本校考核結果服務成績優良,且次年以後上級機關仍核定「約僱護理人員」員額及經費補助時,得予以繼續僱用。
八、資格條件:應同時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具有護理實務工作1年以上之經驗
    (需附工作經歷證明)。
 ()具服務熱誠,品行端正,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
     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項、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九、甄選公告: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站
(二)本校網站:http://www.ssivs.chc.edu.tw
(三)公告日期:106811日起至106816日止。
十、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甄選方式分為初試及複試二項
       1.初試:
         筆試:電腦知識測驗,範圍wordexcelPower Point(請攜帶2B
鉛筆及橡皮擦應考)佔總成績30%。取前6名參加複試。(
試結束評分後現場公布成績,筆試成績相同者,另增加複試名
)
       2.複試:
         口試:佔總成績70%。
(二)甄選日期:106822(星期二)上午81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攜帶身分證正本領取准考證。
 ()甄選地點:報到當天由專人引導至試場。
十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請於106816日(星期三)前將下列表件及證明文件影本,以限時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護理人員;地址:504 彰化縣秀水鄉中山路364號,郵戳為憑,逾期無效)或專人送達,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可電洽04-7697021#351352確認報名資料是否寄達。
()報名時應依序繳附下列表件:(相關證件繳附影本;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依序裝訂)
        1.報名表、簡歷表及切結書各1份。
        2.最近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式2張(1張粘貼於報名表、1張浮貼
          製作准考證用)。
        3.身分證正反面黏貼資料表。
        4.護理師或護士證書正、反面。
        5.工作經歷證明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其他個人專長證照證明(護理專業、英檢等)文件(無者免附)。
十二、護理實務工作經驗年資計算方式:採計取得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後之執業年資,不同任職期間之任職年資可累計,滿30日為1個月,滿12個月為1年,年資採計至106731日止
十三、報名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於106818(星期五)下午5時前於
      本校網頁公告,不另行通知,不合者恕不退件。
十四、甄選錄取標準由本校決定,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較高者為優先;如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時,本校得予從缺;甄選結果於10608
      22(星期二)下午5時前在本校網站公告,不另行通知。
十五、正取人員應於824(星期四)先至本校報到,逾期未報到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應於通知期限內報到,逾期取消錄取資格。錄取人員91日起配合進修部作息時間上班支薪
十六、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十七、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將公布於本校網站。

十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非公職-校護-106桃園啟智學校徵 護理師職代一名 8/18前報名 8/24面試

c1

一、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二、職稱員額:約僱人員 (護理師職務代理人)1名。
三、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自10683日至106818日止,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http://www.cpa.gov.tw)「事求人」網站本校網站。
四、資格條件:(一)高中職以上相關護理科系畢業。
             (二)具有護士或護理師專業證照。
             (三)具臨床經驗1年以上。
五、工作項目:() 學務處相關行政業務。
() 健康中心護理師。
         () 學校臨時交辦事項。
六、工作期間:報到起日至10771日止。
    工作時間: 下午1時至晚上9時。
七、計酬方式: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辦理,以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四等250薪點,新臺幣30275元。
八、報名方式:
(一)請填妥報名表並檢附履歷表(格式不拘)、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件、護理人員證書影本,並請用A4紙張影印。
(二)即日起至106818日止,請逕由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報名表,報名資料於上述期限內親送或以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為免影響權益,請務必掌握時效於106818日下午16時前寄達。本校人事室電話:03-3647099243242;本校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10號;本校網址:http://www.tsad.tyc.edu.tw
九、甄選時間:106824日上午930分。

十、擬予任用及候補人員名單,預定於甄選完畢後於本校網站公告,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公職-校護-106國立交通大學 徵護理師一名8/18前報名

國立交通大學黃色Logo

衛生保健組

徵才機關
國立交通大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106/08/08~106/08/18
資格條件
(一)學歷:醫護相關研究所以上畢業。 (二)經歷:具備三年以上區域醫院(含以上)內外科臨床工作經驗,並具有急 救相關證照。 (三)現職公立學校、機關(構)護理師,並經銓敘審定師(三)級合格實授者。 (四)具勞工健康護理服務人員證照者尤佳。 (五)凡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形。
工作項目
(一)辦理教育部健康促進計畫推動校內健康促進活動、衛生教育宣導及帶領社團元氣志工。 (二)辦理校內活動醫護支援、健康諮詢服務、緊急醫療救護。 (三)校內診所委辦聯繫工作、負責理工學院新生健康檢查追蹤及疾病個案管理等業務。 (四)其它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填妥並檢附下列文件:1.橫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部分請簽名);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護理師檢覈或專技護理師);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含執業登記證明年資證明,倘證書反面無執業登記,請附醫事人員開業、執業年資證明書);5.工作資歷服務證明;6.現職公務人員需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7.相關訓練進修及職務歷練證明文件影本等,上述資料請於106年8月18日前寄達本校衛生保健組黃小姐收(地址: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電話:03-5712121轉51104,逾期不予受理。 (二)書面資料資格審查後,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筆試(相關文書能力測試)及面試;資料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期限:自民國106年8月8日起至8月18日截止。 (四)正取1名,備取2名

公職-公衛-106桃園市衛生局護士代理人 一名 報名日期:8/10-8/18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護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擇優備取2名以內。(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106/08/10~106/08/18
資格條件
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工作項目
公共衛生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必要時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衛生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月薪資︰約僱人員5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3,908元) (二)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貼相片,並請簽名或蓋章)、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畢業證書、相關考試及格證書、護理相關證書影本。3、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大園區衛生所護士約僱職代人員)以掛號郵寄(親送或委送亦可)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邱小姐收,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送)達(106年8月18日下班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考試方式: 面試100%。 (四)初審通知: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於106年8月22日(星期二)在本局網站(http://www.tychb.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五)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僱用期間: 代理大園區衛生所護士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07年1月4日止。(因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或本局其他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八)聯絡人: 人事室 邱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