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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校護-111 國立旗山農工 徵護理師一名 12/9前報名 12/17初試 12/22複試

 









國立旗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11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1111018日本校公務人員考績暨甄審委員會通過

 

一、依據: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錄取名額及職缺說明:護理師(師三級)正取 1 名,候補 5 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公告錄取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者成績及各方面表現不符期望者,正取、備取得從缺;本缺額為退休預估缺,預計自11232日出缺

三、甄選重要日程表

甄選重要事項

日期及時間

備註

甄選公告

111121()129()

公告於本校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

報名方式

1.  通訊報名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寄送至本校。

2.  初試匯款繳費

  1.111129()以前

(以郵戳為憑)

2.111129日下午330分前

注意事項詳見簡章第七點說明

公告參加初試名單

1111213()17時以後

於本校網站公告,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初試報到

1111217()9時前

初試報到及領取准考證地點:本校人事室

公告參加複試名單

1111220()17時以後

於本校網站公告,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複試報到並繳費

1111222()

830分至850分以前

複試報到地點:本校人事室

複試甄試

1111222()910分開始

 

錄取名單公布

1111228()18時以前

於本校網站公告,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資格:

()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 4 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2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應具備下列護理工作累積年資5()以上,年資採計至1111031日止【年資採計不含留職停薪期間年資】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書者(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

1經銓敘部審定有案醫事機構(公立醫療院所、衛生所)之護理師或護士。

2具健保特約醫事機構(不含診所、門診、研究護士)之護理師或護士。

3公私立學校之護理師或護士。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五、工作內容:

1辦理學校各項衛生及健康促進等相關業務

2配合學務處衛生組相關業務規劃與執行(菸害防制、健康體位疫苗接種、協助返校打掃業務等...)

3本校師生健康護理工作健康檢查異常追蹤及矯治、個別或團體衛教。

4衛生保健器材之請購及管理

5學生各項健康資料電腦建檔及上傳。

6傳染病防疫規劃、控管及通報(肺結核、流感..)

7、協助事故緊急救護、聯繫照護事宜等。

8協助防疫工作

9、協助校內健康檢查等相關工作及配合參加訓練。

10、配合學校業務彈性調整上下班值勤時間。

11、其他業務臨時交辦事項

六、公告時間、地點及索取簡章方式:

()111121(星期四)起至111129(星期五),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2、本校網站(https://www.csvs.khc.edu.tw/)。

()簡章請自行於網站下載列印,其表件內容皆不得任意變更,並以白色A4格式列印。

七、報名方式、時間

()初試:採通訊報名寄送報名表件【請用 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後,以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繳附表件證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由報考人自行負責並取消其錄取資格。資格不合者(含資料不齊者) 及分數未達獲進入複試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還報名相關表件。】

1報名表、簡歷表及准考證(請貼妥最近 3 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1 張)。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前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5考試(含檢覈)及格證書影本。

6取得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後之護理師(或護士)服務年資證明書影本「報考人所檢附證明文件不完整、無法辨識為護理師(或護士)之職稱、工作內容、服務起迄年月日或未加蓋(機關、機構、學校關防)者,不予計入年資」。

7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影本(無者免附)。

8106年至110年護理人員考績證明書影本(無者免附)。

9、急救證照影本。

10切結書正本。

11匯款收據影本(至金融機構繳款時應加註姓名)。

12、應考人健康調查表正本,參加考試當日繳交。

13上述第 1-11 項報名表件請於 111129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本校人事室(842高雄市旗山區旗甲路一段195號,電話07-6612501 260261),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本校護理師職務」逾期恕不受理。

()匯款繳費:【匯款人請書寫報考人姓名】

1初試費用:新台幣600元整;複試費用:新台幣1200元整。

2銀行名稱:彰化銀行旗山分行。

3戶名:中等學校基金國立旗山農工 401 專戶。

4匯款帳號:6506-04-00026-900

5繳費期限:

(1)初試:111129(星期五),為順利完成繳費,請報考人於是日下午330分前完成匯款。

(2)複試:複試請於1111222日應試當日報到時(星期四)至本校出納組繳費。

報考人請務必詳閱本簡章之報名資格條件,並自行審慎檢核是否符合應考資格,如經繳費後,恕不以任何理由受理退費。

八、甄試日期及方式甄試採初試及複試二階段進行,初試錄取者始得參加複試。

()初試甄試日期1111217(星期六)

()複試甄試日期:1111222(星期四)

項目

時間

備註

初試

報到並領取准考證

0810-0850

1.地點:本校2樓人事室。

2.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足資證明身分之全民健康保險卡,並繳交應考人健康調查表正本。

3.未於規定期間內完成現場簽名報到,以棄權論。

學校護理及護理專業知識筆試(80分鐘)

0900-1020

1.地點:前一日公告本校網頁。

2.請準時入場,遲到15分鐘以上者不得入場,考試40分鐘內不得出場。

3.請攜帶藍()色原子筆、立可帶()

4.初試題型以申論題方式實施之。

初試成績公告

1500

公布本校網頁,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初試成績複查

1510-1530

對成績有疑義者,請於當日 15:10-15:30 分親自到本校人事室填寫成績複查申請單及繳交複查費用 100 元,並以提出 1 次為限(逾時、郵寄、委託或電洽申請皆不受理),複查成績如果達進入複試最低錄取標準,可增額參加複試。

複試入選名單公告

1111220()17:00 以後

1.應考人數於10人以內者錄取5人,每增10人,則增加錄取1人,最高以錄取10人為限。若最低錄取分數同分者2人以上,則增額錄取。

2.入選名單將公告本校網站,請自行查詢。

複試

報到

08:30-08:50

1.地點:本校 2 樓人事室。

2.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足資證明身分之全民健康保險卡,並繳交應考人健康調查表正本。

3.未於規定期間內完成現場簽名報到,以棄權論。

電腦能力測驗說明

08:50-09:10

說明操作時應注意事項

電腦能力測驗(70分鐘)

09:10-10:20

1.ExcelWord等;作業系統:Windows 10;環境設定: Office2021;輸入以微軟新倉頡、微軟新注音為主,可自備合法授權之輸入法軟體(請於複試報到時提供證明,以供查驗),除輸入法外禁止安裝其他軟體,一經發現取消應試資格。

2.地點:當日公告

口試

13:30~16:00

地點:當日公告

 

九、錄取成績計算方式:

()初試成績(佔總成績50%)及複試成績(電腦操作佔總成績20%、口試佔總成績30%),合併計算總成績。

()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初試、口試、電腦能力測驗成績高低之順序排名。以上分數皆相同者,由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審議後陳請校長核定。

()總成績未達甄審委員會所訂最低錄取標準(70)者,該職缺得從缺。

十、錄取公告:

()甄選完成後,本校將依甄選評定之成績結果,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造冊提請甄審委員會評審,送請校長依本次甄選簡章核定正取及備取人員,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錄取名單預定於1111228(星期三)18時前公告(請自行查看本校網站)。

十一、錄取人員應於指定時間內報到,如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現職人員,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所定商調程序辦理並經原服務機關學校同意後始能任用。若該商調案未獲原服務機關學校同意或商調函送達服務機關之次日起逾 20 日,仍未接獲函覆同意者,應取消其任用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二、錄取人員報到時,應繳交最近 1 個月內之公立醫療院所或區域教學醫院健康檢查報告(含X 光肺部透視合格證明),如患有法定或其他妨礙公務之傳染病、或未依限繳交健康檢查報告者,均註銷其錄取資格。

十三、若發現錄取人員有資格不符或其他因素無法完成核派,或經核派後,經銓敘部審查資格不符者,則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並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候補人員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日)之翌日起 3 個月。

十四、防疫措施: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考人如報名完成後因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48 條、第58 條規定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不得應考。如參加考試一經發現,同意接受「立即終止應試,且該科成績不計分」之處分。

()不開放陪考:為避免有群聚感染之虞,不開放應考人親友進入校園陪考。

()考場人員全面佩戴口罩

1.應考人進入考場及試場時,應自備並佩戴口罩,如經勸導或處置仍不佩戴口罩,禁止進入考場及試場。

2.應考人於試場內應全程佩戴口罩,考試期間,於核對應考人面貌時,請報考人自行取下口罩,完成查核後,再戴上口罩。拒絕佩戴口罩且經勸導不聽者,該科不予計分。

()進入校園配合量測體溫:為配合體溫量測等防疫措施,請應考人提前到達校園,經體溫量測後確定發燒(額溫37.5或耳溫38),將引導應考人至「發燒休息區」等候應試。另有咳嗽或呼吸道等症狀者亦引領至「發燒休息區」等候應試。

十五、如遇天然災害、新冠肺炎疫情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甄選日期及地點需變更時,於本校網站公告,本校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來電或自行上網查詢。(查詢電話: 07-6612501 分機260261

十六、本簡章經本校公務人員甄審委員會會議通過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甄審委員會決議辦理之;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非公職-校護-112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徵進修約僱護理師一名 12/8 前報名

 





約僱護士

 

>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
約僱人員

 

>

 

>

 

>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在進用期間因故離職,得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90-屏東縣

 

>
111/11/30~111/12/08

 

>
具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進修部護理工作、支援日校衛生保健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電子地圖

 

>
hcvs280280@mail.edu.tw

 

>
一、本職缺之月報酬為280薪點(約新台幣36,316元)。
二、工作期限: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三、工作時間: 學期中:週一至週五14:00至22:00。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08:00至12:00,13:00至17:00。
四、報名方式:
(一)通訊或親自報名。
(二)請檢附下列資料各一份:
1.甄選報名表(另二吋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報名表請至下方附件處下載)。
2.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各一份。
4.護理師或護士證書正、反面影本。
5.服務證明。
6.甄選切結書。(下方附件處下載)
(三)報名期限:111年12月8日(星期四)前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以郵戳為憑)或親送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人事室(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護士』),並電洽確認是否寄達。
(四)聯絡方式:本校人事室08-8892010轉281、280。
五、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及面試。
本校審查合格者,將於12月12日前於本校網站(http://www.hcvs.ptc.edu.tw/)首頁最新消息處公告參加甄試名單,不合格者(含資料不齊者)恕不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六、甄選結果若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可斟酌情況,決定錄取名額從缺。

公職-校護-111 南投縣縣立魚池鄉 明潭國中 徵護理師一名 (限非南投縣府所屬學校現職人員) 報名 10/27前線上報名

 






登錄時間111/10/21 8:15
職缺名稱公開甄選南投縣立明潭國民中學護理師1名。   報名
機關名稱南投縣立明潭國民中學
職缺單位南投縣立明潭國民中學(南投縣漁池鄉水社村中山路190號)
職  等師(三)級
資格條件1、 具醫事人員護理師任用資格並曾擔任護理工作
二年以上經驗者(非本府所屬學校現職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
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報名規定公開甄選南投縣立明潭國民中學護理師1名。 QRcode網址連結圖片一、 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二、報名方式:報名人員應至https://reurl.cc/O4dmyg報名系統報名及填寫資料。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 報名截止日期:111年10月27日下午5時截止。
四、 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張科員(地址: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五、 聯絡電話:(049)2242753;傳真(049)2234476。
六、正取1名,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截止日期111/10/27
受理單位本府人事處張科員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049)2242753、傳真:(049)2234476
備  註「徵求人才錄取結果」公告網址:https://bit.ly/3yS8mhy。
上線日期111/10/21 8:15

公職-公衛-111年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徵 三義鄉衛生所護理師一名 10/24前報名 擇優通知面試

 




徵苗栗縣三義鄉衛生所護理人員職缺1名

一、職稱:護理師。

二、職系:無。

三、職務列等:師(三)級。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點:苗栗縣三義鄉衛生所。

六、工作內容:傳染病防治、衛生保健與預防注射等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七、公告時間:111年10月20 日起至111年10月24 日止。

八、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護理師證書者。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四) 甄選分數未達錄取標準,不予錄取。

九、有意願者請檢具: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及現職、獎懲、考績、曾任經歷之公私立醫療院所或衛生行政機關、職稱及起迄日期,自傳末頁請簽名以示負責)。

(二)護理科系畢業證書。

(三)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

(四)護理師證書(正反面)。

(五)護理人員執業變更資料(請向縣市政府衛生局申請)。

(六)曾執登公私立醫療院所或衛生行政機關護理人員服務(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七)現職公務人員並請檢附現職派令、最近5年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無則免附)。

(八)公務人員迴避任用具結書。

 (九) 姓名有變更異動,請檢附戶籍謄本(無則免附)。

十、其他:

(一)資料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A4格式)務必於111年10月24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本局(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3號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7-558067 楊小姐),逾期不予受理。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三義鄉衛生所護理人員」,並詳附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

(三)所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檢具資料自行負責,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公職-公衛-111年 退輔會 板橋榮家 徵士(生)級 護士 一名 10/25前報名

 




護士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官職等:士(生)級
職稱:護士
名額: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 1 至 2 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
資格條件: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考試: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類科(護理師或護士)及格。
3.經歷:需具 1 年地區醫院(含)以上內外科或急重症臨床護理工作經驗,並檢附相關證明,另具電腦文書基本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4.專業證照: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另領有感控員或感控師證照、長期照護專 業人力訓練結業證書 (或研習、訓練證明 )、失智症專業人員照顧訓練證書或受安寧療護訓練者為佳 。
5.人格特質:具工作熱忱、認同護理服務理念。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
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1.住民護理保健照護、安全維護、護理品質維護及感染管制業務等。
2.住民健康促進、緊急傷病處置、預防及評估意外事件等事項。
3.配合本家輪值夜間及假日勤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 32 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 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 111 年 10 月 25 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 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護士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 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 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護理師證照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榮民證(非 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具長期照護專業人力訓練、失智症專業人員照顧 訓練或安寧療護訓練者須檢附相關訓練或研習證明。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並辦 理筆試「專業知能」,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聯絡電話:(02)22755157 轉 170;電子信箱:vhpc22021@mail5.vac.gov.tw; 聯絡人:人事室組員林小姐

有效期間(啟):111-10-17
有效期間(迄):111-10-25
發布日期:111-10-17

公職-校護-111年彰化縣立二林高中 徵護理師一名 10/20前限現任公職報名

 








  • 徵才機關
     
    彰化縣立二林高級中學
  • 職  系
     
  • 官等職等
     
    師(三)級
  • 名  額
     
    1名
  • 工作地點
     
    二林鎮
  • 上網期間
     
    111/10/13~ 111/10/20
  •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有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以機要人員任用之人員)。 
    2、國內外專科(含)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3、熟悉電腦辦公室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 
    4、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5、無涉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
  • 工作項目
     
    1、辦理學校各項衛生保健業務。 
    2、辦理學生保健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1、辦理學校各項衛生保健業務。 
    2、辦理學生保健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職絡方式
     
    (一)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04)8960121轉2490洪主任。 
    (二)初審合格者,依所註明電子郵件信箱及電話通知應試。 
    (三)應徵人員均不符本校需求時得從缺。 
    備註:經錄用人員由彰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四)其它事項: 
    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2.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大頭照(勿用生活照)(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MyData操作手冊_一般人員_15_1081108.pdf)。 
    (2)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_15_1081108.pdf)。 
    (3)請檢附甄選個人資料表(如附件)、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如無免附)。(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歷年學習時數及其他證明文件上傳操作說明_15_1081108.pdf),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截止日期:同報名期限。 
    5.如有相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資訊客服專線(02)2397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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