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苗栗縣三義鄉衛生所護理人員職缺1名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點:苗栗縣三義鄉衛生所。
六、工作內容:傳染病防治、衛生保健與預防注射等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七、公告時間:111年10月20 日起至111年10月24 日止。
八、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護理師證書者。
(二)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四) 甄選分數未達錄取標準,不予錄取。
九、有意願者請檢具: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及現職、獎懲、考績、曾任經歷之公私立醫療院所或衛生行政機關、職稱及起迄日期,自傳末頁請簽名以示負責)。
(二)護理科系畢業證書。
(三)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
(四)護理師證書(正反面)。
(五)護理人員執業變更資料(請向縣市政府衛生局申請)。
(六)曾執登公私立醫療院所或衛生行政機關護理人員服務(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七)現職公務人員並請檢附現職派令、最近5年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無則免附)。
(八)公務人員迴避任用具結書。
(九) 姓名有變更異動,請檢附戶籍謄本(無則免附)。
十、其他:
(一)資料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A4格式)務必於111年10月24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本局(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3號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7-558067 楊小姐),逾期不予受理。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三義鄉衛生所護理人員」,並詳附聯絡地址,白天聯絡電話(含行動電話)。
(三)所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檢具資料自行負責,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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