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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校護以及公職護理師的資訊與心得,歡迎大家指教。

公職-公衛-110 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徵 護士 兩名 12/10前報名 擇優面試

 





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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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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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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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生)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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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為預估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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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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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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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1~1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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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
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或護士類科考試及格,
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書者(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2.具2年以上地區醫院內外科或急重症臨床護理經驗,
或3年以上長照機構護理臨床經驗,並有相關證明。
3.具長照專業人力共同訓練課程LevelⅠ、LevelⅡ證書資格者尤佳。
4.能配合輪值三班,有工作熱忱,認同護理服務理念者。
5.具基本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及IE)。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
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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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民緊急傷病處置。
2.院民醫療保健、安全維護、護理品質維護等。
3.依常規執行院民的身體評估及記錄。
4.維持院民殘餘功能及心理支持。
5.協助院民健康促進活動規劃及執行。
6.評估及預防院民意外突發事件。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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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75號(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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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_0467@mail.taip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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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方式:線上應徵或郵寄皆可
1.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
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確認
「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繕寫自傳,
報名時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下列文件:
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明、
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護理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及相關訓練證明。
未完整上傳附件者,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2.以紙本郵寄,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明、
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護理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及相關訓練證明;
如曾任公務人員請一併檢附歷任公職派令、
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完整檢附者,
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請將上述資料掛號寄至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75號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人事室,
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護士。
3.截止收件日期:110年12月10日(以系統開放時間或郵戳為憑)。
4.聯絡電話:業務內容02-28581081分機230陳護理長、
其他事宜02-28581081分機278林主任。
5.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
知面試及參加護理實務測驗,不符合者,恕不通知。
另為防範疫情擴散,減少群聚,將視疫情狀況通知辦理面試及實務測驗。
6.經甄選後擇優錄取備取人員3名,候補期間3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
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如有偽造
、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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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非公職-校護-110 彰化縣大村鄉村東國小 徵約用護理師一名 11/30報名

 



  • 徵才機關
     
    彰化縣大村鄉村東國民小學
  • 職  系
     
  • 官等職等
     
  • 名  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 工作地點
     
    大村鄉
  • 上網期間
     
    110/11/22~ 110/11/29
  •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規定各款情事之ㄧ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序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 
    (三)經合格醫院檢查體格合格,並領有護理師證書或護士證書。(體檢表錄取後繳交) 。
  • 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校健康中心相關事務,推展學校衛生、健康促進學校工作。 
    (二)師生簡易健康檢查、營養衛生教育、心理衛生教育、傷病處理、學生團體保險及支援教導處業務等。 
    (三)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彰化縣大村鄉村東國民小學(彰化縣大村鄉福興村山腳路 102-1)
  • 甄選方式
     
    (一)甄選總成績分成:書面審查佔 15 分,口試佔 85 分(考生每人 8 分鐘),總計 100 分。按總分由高至低排序,總分相同時依口試、書面審查(證照、學歷)順序,逐項評比。 
    1、書面審查:學歷、證照(緊急救護相關證照)等。 
    2、口試成績:專業能力、工作理念經驗、口語表達及其他特殊加分等。 
    (二)總成績未滿75分,不予錄取。 
  • 相關網址
     
    https://www.tdes.chc.edu.tw/XOOPS/index.php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應試時間: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時面試。(二)應試地點:本校二樓校史室。 
    (三)注意事項:請各應試者於考試當天上午9時50分至人事室完成報到,並請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查驗。 
  • 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 110年11月30日上午8:30至9:50。 
    (三)報名地址:彰化縣大村鄉福興村山腳路102-1,人事室。
  • 報名方式
     
    採親自報名,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報名時檢附以下資料正本及影本(A4格式裝訂成冊)各1份,於報名時間內送達本校人事室審查,逾期不予受理。證件不齊恕不計分,證件如有偽造或變造,於錄取後,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
  • 報名應攜帶證件
     
    請檢具下列資料、證件影本各1份以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頁末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詳細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公告欄下載。 
    1、報名表(註明日、夜聯絡電話)(如附件一)、人員甄選意願書(如附件二)。 
    2、履歷表1份(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光面照片及註明日、夜聯絡電話,請 
    務必詳實填寫,簡要自述內容請含個人專長、理念及工作期許),表末並請簽名(如附件三)。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護理師或護士正反面證照影本1份。 
    6、服務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7、其他(例如:專長、檢定證明、相關護理訓練證書或證照、專業證照或特殊優良表現等證明文件)。
  • 應試應攜帶證件
     
    請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查驗。
  • 錄取方式
     
    (一)甄選總成績分成:書面審查佔 15 分,口試佔 85 分(考生每人 8 分鐘),總計 100 分。按總分由高至低排序,總分相同時依口試、書面審查(證照、學歷)順序,逐項評比。 
    (二)總成績未滿75分,不予錄取。
  • 錄取公佈
     
    (一)錄取人員名單,於110年11月30日下午5時前公布於本校校網。請自行上網查閱,恕不另行通知。 
    (二)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依序遞補。 
  • 聯絡人及電話
     
    (一)教導處朱主任,連絡電話04-8526328轉514 
    (二)人事室唐主任,連絡電話04-8526328轉518
  • 其他
     
    詳附件甄選簡章
  • 相關附件
     

公職-公衛-110年 衛福部 北區老人之家(新店頤苑) 徵護理師一名 12/3前報名 擇優通知甄試

 





護理師(預估缺,預計12月中旬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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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北區老人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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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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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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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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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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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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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18~1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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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
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2.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護理學科畢業(含)以上,
並領有護理師證書。
3.具老人福利或長期照顧機構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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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綜理全院護理行政工作,包括護理行政文書工作、
醫療特約合作簽約與協調(包括居家護理、藥事服務、
營養服務、復健服務)、健保支援門診護理業務、
醫療衛材採購與管理、救護車定期檢驗及管理。
2.統籌辦理各項保健衛教、長照人員認證課程、
廚工衛生教育講座、EMT訓練、老福機構認證課程。
3.統籌辦理本家高齡友善認證事宜。
4.長照系統維護(護理人員部分)。
5.統籌各項護理服務工作手冊。
6.統籌員工與住民健康管理與追蹤。
7.院內感染管制推動與工作督導。
8.督導安養院區護理團隊服務執行。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0.工作地點為本家安養院區,
須配合輪值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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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83號
電子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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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35@nrsch.mohw.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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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0年12月3日
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
「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
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家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
並將最高學歷證書(護理科系)、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
經歷證明與相關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
另公務人員履歷表中自傳須300字以上,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
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
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300字以上)、
最高學歷證書(護理科系)、考試及格證書、
護理師證書、經歷證明與相關證書,
逕寄或親送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83號人事機構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師(三)級護理師」),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本家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所送資料恕不退還。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
並得視實際情形擇優錄取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人及電話:林鍾科長(養護科),02-26668695轉311; 
林小姐(人事),02-26668695轉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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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非公職-校護-110新竹縣竹東高中進修部 徵 約僱護理師一名 11/26前報名 擇優面試

 









國立竹東高級中學約僱護士甄選簡章

壹、甄選職稱及名額:約僱護士 1

視成績擇優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 3 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貳、工作地點:本校新竹縣竹東鎮大林路 2

參、工作內容:

一、辧理教育部健康促進學校計畫與急救教育訓練。

二、傳染病防治(含新冠肺炎列管追蹤、傳染病個案追蹤管理、接觸者追蹤檢查)

三、辦理進修部護理工作、緊急意外事故之處理。

四、辦理進修部教職員工生衛生保健。

五、辦理特殊疾病學生追蹤輔導管理。

六、協助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

七、協助進修部相關教學事務之行政工作。

八、支援日校衛生及護理工作。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肆、工作時間:每日上班 8 小時,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

說明如下:平日:週一至週五 1400 2200

寒暑假:週一至週五以 0800 1200 1230 1630 為原則

伍、僱用期間:111 1 1 日起至 111 12 31 日止。

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或年滿 65 歲時,應即無條件解僱。如主管機關次年仍核定本員額時,經考評服務成績優良且未逾年齡限制者得予繼續僱用。

陸、 報酬:5 280 薪點,折合月薪約 34,916 元。

柒、報名資格(需同時符合下列各款之條件

一、 具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二、 專科(含)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護理實務經驗 2 年以上。

三、 具 WordExcel 及網際網路等基本資訊能力者。

四、 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年齡未滿 65 歲。

捌、報名方式及期限:一律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與電子郵件報名)。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及最近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身分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相關經歷服務證明影印本;以及其他個人專長證照證明等(護理專業、英檢等,無者免附,報名資料請以 A4 格式排列裝訂,信封註明應徵護理人員,於 110 11 26 日前(郵戳為憑)逕寄「31046 新竹縣竹東鎮大林路 2 號 國立竹東高級中學人事室」收,並請來電確認是否寄達,聯絡電話:03-5962024 700701

玖、備註:

一、甄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甄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壹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必要時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公告。